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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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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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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浦宝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文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信托对外投资暨受让股权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自有资金分别受让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苏汇”)所持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人寿”)的股份150,000,000股、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传媒”)所持利安人寿的股份162,416,923股和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集团”)所持利安人寿的股份219,000,000股。其后,江苏信托与江苏苏汇、凤凰传媒、紫金集团签订了《股份/股权转让合同》。2018年10月12日,利安人寿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至此,江苏信托受让江苏苏汇、凤凰传媒和紫金集团所持利安人寿股权事项获得有权机关(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中国银保监会)批准。2019年1月23日,江苏信托收到中国银保监会下发给利安人寿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核准利安人寿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章程所做的修改,并请利安人寿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2019年1月30日,利安人寿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章程备案,江苏信托持有利安人寿股份数正式变更为1,043,443,656股,持股比例为22.79%,成为利安人寿第一大股东。鉴于江苏信托已成为利安人寿第一大股东,且江苏信托对利安人寿已派驻有一名董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公司认为江苏信托能够对利安人寿实施重大影响,其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方法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变更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进行核算。会计核算方法变更日为2019年1月30日。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查,江苏信托对利安人寿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91,894.97万元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剔除所得税后,预计增加江苏信托2019年度净利润约68,921.23万元。

2、公司重大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详见下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16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19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可能与关联方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然气”)、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联能源”)和宜兴信联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燃料”)新增日常关联交易21,400万元。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而江苏天然气、协联能源和信联燃料为国信集团控股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三名关联董事浦宝英女士、张顺福先生和徐国群先生回避表决,具有表决权的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自愿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国群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天然气输送与销售;天然气管网投资、管理及其他实业投资;相关经济信息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06,187.37万元;净资产149,627.91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851,562.79万元;净利润31,120.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又生

注册资本:58,383.57543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路1号

经营范围:生产火电和蒸汽产品;生产食品添加剂(柠檬酸、柠檬酸钾、柠檬酸钠)、饲料添加剂(柠檬酸、柠檬酸钠)、单一饲料(柠檬酸糟)、谷朊粉;收购自用粮食(不含分销);配售电业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改造、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信息咨询;电力、热力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电力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服务;电力设备的维修;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污泥处理;工业用水销售;管道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38,804.21万元;净资产85,708.62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46,964.77万元;净利润7,308.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宜兴信联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华劲松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煤炭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076.78万元;净资产1,201.84 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5,803.47万元;净利润31.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国信集团持有公司65.74%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天然气、协联能源和信联燃料为国信集团控股的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江苏天然气、协联能源和信联燃料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江苏天然气、协联能源和信联燃料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内容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资产评估结果等作为定价依据。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具体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拟开展的关联交易是纯属公平竞争的市场行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协联能源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业务范围。经审查,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19年度内拟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属于日常业务范围。本次预计新增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六、持续督导机构的持续督导意见

持续督导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规。

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将依据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18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并于同年 5 月修订印 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 工具准则”),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公司于 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将自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项目包括:对新金融工具准则所规定的金融资产的分类、计量(含减值)及列报。

2、变更生效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根据规定,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对于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的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前期比较财务报表的重述,且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19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合理范围内确定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就续聘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22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4月20日发布了《2018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在“江苏国信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江苏国信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江苏国信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江苏国信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李宪强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章明先生和独立董事陈良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13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9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发给公司七名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董事长浦宝英女士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张顺福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张顺福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陈良先生、蒋建华女士、魏青松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18年,公司围绕合规治理、资本运营、经营创效、改革发展等重点工作,一着不让抓管理、促规范、提质量,总体保持较好发展态势。2019年是公司深化内部改革、加快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公司将全面贯彻落实董事会的决策部署,强化管理增效益,深化改革促转型,不断做优做大做强金融和能源主业。

《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情况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1.35亿元、利润总额39.85亿元、归母净利润25.56 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9.56%, 14.47%, 17.27% ;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536.50亿元,净资产为306.69亿元,资产负债率42.84%。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合并报表反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556,095,144.25 元,2018年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97,481,568.71元;2018年母公司报表反映当年净利润1,177,575,234.55元,2018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5,219,025,095.34元。

由于公司2018年实现利润不足以弥补累计亏损,根据有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经研究,董事会拟定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可能与关联方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然气”)、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联能源”)和宜兴信联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燃料”)新增日常关联交易21,400万元。

单位:万元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浦宝英女士、张顺福先生和徐国群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9-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