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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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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30版)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19-017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6,7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于数据提取、数据融合计算及在信息安全等领域的应用,主营业务为网络可视化基础架构、网络内容安全、大数据运营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相关产品的安装、调试和培训等技术服务,为政府、运营商、企事业单位等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产品分为四大体系,包括宽带网产品、移动网产品、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大数据运营产品,分别覆盖了网络有效数据提取、数据存储和计算、数据分析和挖掘、数据应用及展示等领域,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在报告期内,持续进行现有产品与服务的优化和升级,开始研发400G接口的宽带网产品,提升了下一代宽带网产品的性能,产品向应用感知(DFX+态势感知)演进并取得规模的行业应用,积极参加应用于5G网络的宽带网产品标准规范的研讨,继续保持市场领先地位;移动网产品持续优化功能和性能,形成了从2G到5G的平台,提升了产品的可扩展性,基于宽频无线信号态势感知产品的研发基本完成;大数据运营产品在行业应用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在数据治理和知识图谱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在国内外多个行业获得一定规模的应用;网络内容安全产品进一步丰富了产品功能,研发完成了针对VoLTE的的电信诈骗防范系统。

另外,公司战略进入了工业互联网安全领域,在现有产品和技术平台基础上,快速推出了工业互联网安全产品和解决方案,并在相关行业取得应用。

公司加强了在综合解决方案中各个产品间的协同效应,增强了综合解决方案的竞争力,为公司业绩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主要产品简介:

(1)宽带网产品

宽带网产品,用于固网流量分析领域,对网络层、传送层流量进行原始数据采集、深度检测、分层解析、按需筛选,与其他系统配合可实现对网络运行质量、协议标准、承载业务的监测、统计、管控,实现在网络管理、信息安全等领域的应用。宽带网产品进一步可分为机架式、盒式、加速卡等形态,主要应用于政府部门和运营商。

报告期内,宽带网产品在多维度流量分类核心技术方面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产品向应用感知演进(DFX+态势感知)并取得规模化的行业应用,积累并形成了规模化的协议基础信息库。公司继续升级和优化宽带网产品单板的端口密度和性能,丰富单板类型。随着400G光模块和相关标准的成熟,根据市场应用需求,开始研发400G接口单板。宽带网产品整体解决方案的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加强,继续保持在技术和市场上的领先地位。

(2)移动网产品

移动网产品对移动网的空口信息进行数据采集、分层解析、按需筛选,可实现预警、应急处置、统筹研判等功能,助力于公共安全。移动网产品进一步可分为集中式、固定式、移动式等形态,主要应用于政府部门。

报告期内,移动网产品在频段以及制式覆盖全面性方面进行了升级完善;在产品一体化、小型化、场景智能化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推出了相应的产品,极大地满足了市场应用需求。基于宽频无线信号态势感知产品的软、硬件研发基本完成,形成了可支持2G到5G的移动网产品平台。

(3)网络内容安全产品

网络内容安全产品采用协议识别和内容深度智能分析等技术,提供全面精细的网页过滤、敏感信息监控、全程网络行为监管,实现动态、多层次的网络内容安全管理,达到净化网络环境、规范网络行为和维护网络内容安全的目的。根据功能和性能不同,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可进一步细分为基础版、增强版和智能版三种类型,主要应用于政府部门。

报告期内,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在协议内容分析方面加强了对国际市场主流的互联网协议和应用的研究,提高了海外互联网数据的元数据提取能力,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在对传统固网、移动软交换的研究基础上,研发完成了针对VoLTE的的电信诈骗防范系统,并完成了向NFV演进的技术研究并结合人工智能深度挖掘技术,推出了多维综合反诈解决方案。

(4)大数据运营产品

大数据运营产品实现基于大数据的存储、分析、挖掘、展现等功能,为客户提供基础平台建设、数据模型建立和业务应用。大数据运营产品主要包括:大数据基础软件系统和行业大数据分析系统,主要应用于运营商、政府和企事业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数据分析及人工智能团队,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有机地结合起来,研发了大数据态势感知产品、针对多数据源及多数据类型的数据治理产品、软硬件一体的审计一体机等大数据平台和行业大数据分析产品,市场竞争力已经得到初步显现,在相关政府领域实现了一定规模的应用,获得了用户的广泛好评。针对公安行业大数据快速发展的需要,持续优化综合信息采集分析系统,在全国实现广泛地应用。同时,相关行业细分应用系统取得重大进展,已成功部署多个项目,赢得了客户的口碑。

(5)工业互联网安全产品

工业互联网安全产品可精准识别暴露在互联网上的工业控制系统、工业云平台以及工业设备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通过分析工业资产的指纹、漏洞信息、安全事件信息等海量数据,建立工业互联网安全知识共享平台。基于机器学习、专家研判和准确及时的威胁情报支持,可以对严重的工业互联网安全事件、高危安全漏洞、重大损失等进行预警,并通过流量分析技术实现完整的安全事件溯源取证。

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工业互联网安全产品团队,基于公司成熟的大数据操作系统平台以及多年来积累的数据采集、分析、处理技术,迅速将工业互联网安全产品推向了市场,在相关省级政府部门及工业企业实现了初步应用。

2、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产品自主研发和市场自主拓展的经营模式。在产品方面,围绕市场需求,紧跟前沿技术,加强产品研发,积极扩大产品种类,提高产品竞争力;在销售方面,巩固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加大销售团队建设力度,积极拓展区域合作伙伴,迅速扩大区域和行业的覆盖,对于新进行业,通过与相关行业领军企事业单位的强强联合,迅速拓展市场;在生产方面,采取以销定产并保持适当安全库存的原则,以自行生产和委外生产相结合,采用统一采购、层层检测的模式,确保周转效率和产品质量。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信息安全行业、网络可视化市场和大数据市场发展形势良好,国家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4G用户数仍不断增加,网络流量持续增加,网络应用进一步丰富,对于网络可视化基础架构产品的新增需求和改造升级需求旺盛。为应对网络流量特征的变化,公司创造性地推出了DFX+态势感知的解决方案,获得了行业市场的高度认可,取得了规模商用。数据作为资源和应用的重要性日益为社会各界所重视,对数据的采集和应用需求日益增强。公司及时采取了积极的拓展战略,从数据采集领域向数据应用领域拓展,并取得了行业规模突破。对于海外市场,在原有市场不断渗透的基础上,通过企业间的强强联合,迅速拓展宽带网产品在海外的规模应用。网络内容安全和信息安全受到了国内外政府、社会、企业各层面的持续关注,信息安全市场预计将持续保持增长。公司在产品研发上持续投入,基础产品的研发能力和产品平台化能力进一步加强,巩固和提升了各产品的竞争力。针对宽带网产品,一方面在硬件架构上提升产品的容量和密度,另一方面,产品向应用感知演进,进一步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和大数据运营产品扩大了产品种类,拓展了市场的宽度和深度,市场份额进一步得到提升。

同时为了保证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移动网产品开始研发基于宽频无线信号的态势感知产品,丰富了产品的频段覆盖。基于国家对工业互联网和工控安全的日益重视及巨大的市场空间,公司成立了工业互联网安全产品团队,开始研发基于工业互联网和工业控制系统的安全产品,为未来业绩的发展打下基础。

公司持续扩大销售队伍和服务网点,发展更多区域及行业合作伙伴,开拓了更多行业客户,增强了区域覆盖,报告期内产生明显成效。

公司加强了内部资源和解决方案整合,发挥产品间的协同效应。公司将多年积累的大数据相关核心技术应用于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和网络可视化基础架构产品中,上述产品的竞争力得到了市场的检验并取得优异的成绩。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变化以及公司的行业地位

1、中国互联网高速发展和4G移动用户的高速增长

互联网普及率接近六成,网络基础设施能力不断提升,4G移动用户高速增长。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29亿,普及率达59.6%,较2017年底提升3.8个百分点,全年新增网民5,653万。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由2017年底的97.5%提升至2018年底的98.6%,手机上网已成为网民最常用的上网渠道之一。我国国际出口带宽数为8,946,570Mbps,较2017年底增长22.2%。

同时,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18年通信业统计公报,截至2018年12月,全年净增移动电话用户达到1.49亿户,总数达到15.7亿户,其中4G用户总数达到11.7亿户,全年净增1.69亿户。

互联网普及率进一步提升和4G移动用户的持续增长,以及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也给各行各业带来了新的安全挑战, 信息安全领域仍然面临诸多难题,信息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在国家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的指引下, 需要不断地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 构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打牢国家网络安全的地基。因而,带动了信息安全行业和信息安全行业上游网络可视化市场的持续发展。

2、5G发展进入全面深入落实阶段

5G产业化取得初步成果,政企合力推动产业稳步发展。工信部于2018年12月向三大运营商发放了5G频谱资源,随后将陆续制定和颁布物联网、车联网的频率使用规划。国内主要运营商联合终端厂商陆续启动研发计划,部分国产品牌已成功研发出支持5G NSA(非独立组网)的预商用终端产品样机。相关厂商已于2019年进行首批5G芯片的流片,同时运营商也已展开5G试验基站建设。

5G将人与人之间的通信扩展到万物连接,打造全移动和全连接的数字化社会,5G应用也不再只是手机,它将面向未来VR/AR、智慧城市、智慧农业、工业互联网、车联网、无人驾驶、智能家居、智慧医疗、无人机、应急安全等。另外,5G引入了NFV、SDN、网络切片以及云化部署等新技术,网络架构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现有的4G网络可视化以及信息安全等产品及解决方案,将无法满足5G场景的需要,因此,5G产业的稳步发展和落实,为信息安全行业和信息安全行业上游网络可视化市场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3、互联网从“消费互联网”转入更大、更深层次的工业互联网

随着“万物互联”成为可能,互联网也从“消费互联网”转入更大、更深层次的工业互联网。2018年,万亿元规模的巨大市场正在吸引更多企业入局。公开数据显示,国内目前有269个工业互联网平台类产品,已超其他国家数量的总和。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成员已由之前的400家增至942家。这个2012年就被提出的概念,终于在2018年迎来了火热的一年。中国是全球制造业和产业发展的大国,随着产业政策逐渐落点,市场空间将有望加速,市场规模有望达到万亿。

工业互联网发展规划之初,就将安全保障作为重点工程之一。《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文件在安全保障水平增强行动章节中,明确提到指导督促企业强化自身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推动加强国家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保障手段及数据安全防护技术手段建设,提升安全态势感知和综合保障能力,并要求在2020年前,企业、地方、国家三级协同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因此,随着互联网从“消费互联网”转入更大、更深层次的工业互联网,在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领域,为信息安全行业和信息安全行业上游网络可视化市场发展打开了另一扇大门。

4、我国大数据的融合应用继续深化,产业不断成熟

2018年,在《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政策的指引下,我国已形成了以8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为引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中西部四个聚集区域协同发展的格局。贵州、河北、内蒙古、河南等省正式印发了大数据相关行动计划,推动大数据的融合应用继续深化。同时,大数据成为省级机构改革一大亮点,目前广东、贵州、上海等12个省(市、区)均设立了省级大数据管理机构,有利于数据汇集,打破信息孤岛。

我国大数据产业不断成熟,持续向经济运行、社会生活、安全治理等各应用领域渗透。受益于巨大的IT投入、良好的信息化基础、畅通的数据业务链条等有利因素,未来5年,预计我国大数据市场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17.3%。

从政策的指引下的大数据的区域协同发展,再到大数据产业持续向各应用领域渗透,都表明我们大数据市场处于稳定增长期。但大数据机遇和挑战并存,数据孤岛严重、数据价值不能充分挖掘、数据可用性低、数据质量差等问题都导致数据无法充分利用。公司大数据运营产品及解决方案能够帮助客户解决海量数据带来的困扰,帮助客户挖掘大数据中存在的真正价值,并能够快速解决客户因大数据快速发展带来的新问题,因而,越来越得到客户的重视。

5、国家政策支持

(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2018年6月,公安部发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该条例将是继《网络安全法》之后又一最为重要的法规,是各机构部门、重点行业部署与开展安全工作的核心基础,必将极大地促进全社会对网络安全的重视,推动整个网络安全行业的全面发展。

(2)网络安全威胁情报

2018年10月10日,我国正式发布威胁情报的国家标准,即《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威胁信息格式规范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y—Cyber security threat information format》(GB/T 36643-2018)。通过结构化、标准化的方法描述网络安全威胁信息,以便实现各组织间网络安全威胁信息的共享和利用,并支持网络安全威胁管理和应用的自动化。这意味着我国网络安全在法规、规范方面又更进一步,同时,也顺应了当前阶段网络安全领域威胁情报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3)工业互联网安全

2018年上半年,工信部组织编制的《关于加强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已形成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及,要出台一系列工业互联网安全管理配套制度,构建企业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制。在一些重点领域,每年至少完成若干个创新使用的安全产品、解决方案的试点示范和行业应用。还将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工业互联网安全龙头企业。

此外,工信部正加快编制工业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及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技术体系方案,其中包括国家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支撑平台、基础资源库和工业互联网靶场等,并聚焦工业互联网设备、控制、网络、平台和数据的安全需求,提升安全态势感知测试验证、通报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技术能力建设,努力构建形成上下联动、多级协同的工业互联网安全综合保障网络体系。

2018年2月,工信部指导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发布《工业互联网安全总体要求》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防护要求》等联盟标准。2018年6月,通过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遴选出29个工业互联网安全项目落地实施。

(4)大数据产业

2018年1月5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有关工作部署,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北京、上海、浙江、福建、贵州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要求针对当前开放工作中平台缺乏统一、数据缺乏应用、管理缺乏规范、安全缺乏保障等主要难点,在建立统一开放平台、明确开放范围、提高数据质量、促进数据利用、建立完善制度规范和加强安全保障六个方面开展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的经验,逐步在全国范围加以推广。

2018年1月24日,公安部成立全国公安大数据工作领导小组,以大力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确保到2020年公安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有大的提升。

2018年4月14日,在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工作组“会议周”上,《大数据安全标准化白皮书(2018版)》正式发布,为大数据产业安全有序发展提供标准化支撑。

2018年10月,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和《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412号),务实推动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综合来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络安全威胁情报、工业互联网安全以及大数据产业等国家政策、法规和标准的接连出台为推动信息安全、大数据等产业持续成长,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

1、平潭综合实验区因纽特投资有限公司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40%,因此,因纽特于2018年11月21日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736,000股;

2、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并列第十名股东。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类型、利润结构较上年同期未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120.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85%,主要系数据流量的持续增长以及销售渠道建设取得良好成果,同时,公司产品升级优化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产品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满足了客户多方面的业务需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所致。

公司发生营业成本14,746.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25%,主要系营业收入规模扩大,营业成本同步增长所致。

公司发生税金及附加1,816.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8.81%,大于公司营业收入增幅,主要系公司预收账款大幅增长导致增值税增加所致。

公司发生销售费用16,259.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96%,主要系公司销售人员数量较上年有所增长,销售人员薪酬及其他业务费用增长所致。

公司发生研发费用16,708.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66%,主要系公司重视产品研发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人才储备,研发人员增加,研发类薪酬支出增加所致。

公司发生财务费用-2,605.0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93.16%,主要系公司严格执行资金计划,提高现金管理效益,利息收入较上年大幅增长所致。

公司发生资产减值损失2,797.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83.48%,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增长,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进而增长所致。

公司发生其他收益8,256.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26%,主要系软件增值税退税收入大幅增长所致。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6,850.58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613.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0%,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销售回款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03.4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9.35%,主要系购买5,0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以及支付公司南京市雨花台区科技研发大楼建设款项较上年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02.5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1.83%,主要系报告期内无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所致。

2018年公司重点工作报告如下:

(一)产品及技术研发方面

1、宽带网产品

宽带网产品继续完善了高、中、低端系列化产品,并在多维度流量分类核心技术方面持续取得新的突破,目前已经积累了30,000多种应用协议的感知能力,产品功能取得全面优化,推出了独具特色的DFX+态势感知的解决方案。开始研发支持400G端口的单板,产品性能上得到大幅度提升,丰富了下一代产品的板卡类型。积极参加应用于5G网络的宽带网产品标准规范的研讨,继续保持在技术和市场上的领先地位。

2、移动网产品

移动网产品在频段以及制式覆盖全面性方面进行了升级完善。在产品一体化、小型化、场景智能化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推出了相关产品及智能天线,极大地满足了市场应用需求。基于宽频无线信号态势感知产品的软、硬件研发基本完成,解决了多项技术难题,形成了从2G到5G的移动网产品的平台,提供更全面的电磁空间安全解决方案。针对当前突出的行业需求,创造性的设计和研发了区域动态和静态联动解决方案,有利于客户对态势变化快速响应。

3、网络内容安全产品

网络内容安全产品采用公司成熟的大数据基础软件系统,在产品架构上进行持续优化。在协议内容分析方面,加强了对国际市场主流的互联网协议和应用的研究,提高了海外互联网数据的元数据提取能力,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在对传统固网、移动软交换的研究基础上,研发完成了针对VoLTE的的电信诈骗防范系统,并完成了向NFV演进的技术研究并结合人工智能深度挖掘技术,推出了多维综合反诈解决方案。

4、大数据运营产品

大数据运营产品在深度学习领域持续研究,产品集成人脸识别、图片比对、图片识别和语音识别等AI能力,改善AI相关业务应用的性能,并且利用知识图谱技术构建高效应用。持续对产品进行优化,通过多种手段提高产品易用性,增强了客户体验。针对公安行业大数据快速发展的需要,利用在算法、对数据和业务的理解、数据治理经验方面的优势,极大提升行业细分应用的功能和效能,提升了产品的竞争力。公司成立的数据分析及人工智能团队,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有机地结合起来,研发了大数据态势感知产品、针对多数据源及多数据类型的数据治理产品、软硬件一体的审计一体机等大数据平台和行业大数据分析产品,市场竞争力已经得到初步显现,在相关政府领域实现了一定规模的应用,获得了用户的广泛好评。

(二)销售和市场拓展方面

在国内市场方面,随着公司市场规模扩大,市场经营的主线进一步细分,以选定的各细分行业为经营重点,在每个细分行业投入销售、方案经营、售后服务等资源,着力挖掘细分行业需求,提供更符合客户需求的解决方案。同时在区域维度,根据不同细分行业的市场特点,逐步覆盖省、市、区县级,打造和维护重点区域。在方案维度,由点到面,增强方案的协同性和完整性。

在国际市场方面,继续坚持积极稳健的经营策略并拓展新的市场空间,一方面利用现有渠道和存量客户,深度挖掘宽带网产品和大数据运营产品需求,实现与价值客户的深入合作;另一方面开拓新的合作渠道和直销客户,加强整体市场布局,为市场份额提升打下良好基础。

在品牌建设方面,参加了ISS World多个区域展会、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智能安防博览会、各细分行业的科技成果展、各细分行业年会等多个在区域和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展会,并且举行了多次省级大型产品培训发布会等活动。公司通过官方微信平台、网站平台等积极宣传和展示公司动态及业界动态,得到了广泛的关注。

(三)人力资源与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地位的变化提出了“争先”的经营要求,公司的核心企业文化理念完善为“规则、团队、坚毅、争先”,倡导尊重秩序、尊重责任、尊重规则;倡导开放坦诚、优势互补、团结协作;倡导专注目标、锐意进取、坚毅执着;倡导开放思维、持续创新、引领行业的企业文化。

公司继续通过人力资源咨询项目,完善了人才培养、绩效考核和激励制度,加强了管理干部领导力建设,进一步规范了管理路线和技术业务路线职业生涯双通道,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考评机制及骨干员工长期发展计划,完善员工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并保留核心人才。

公司还通过举办体育赛事、家庭日、迷你马拉松日、生日会等活动,开展员工凝聚力和企业文化建设。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宽带网产品和移动网产品,此类产品所处市场目前处于增长阶段,但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此类产品最终用户主要为政府机构、电信运营商和企事业单位,上述最终用户通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和集中采购制度,一般在上半年编制预算、申请立项、制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开展产品测试选型、安排招投标工作,通常于下半年集中安排设备采购,进行系统安装、调试和验收。因此,最终用户市场的需求高峰期通常出现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导致该类产品订单和收入确认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并进而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呈现较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此外,公司网络内容安全产品以前年度及报告期内主要面向海外市场,但因项目所在国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建设的需求、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情况不同,项目周期较长,在公司参与建设的国家数量有限的情况下,大额合同的获取、执行及验收在各年度、季度分布情况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上半年与下半年业绩存在不均衡的情况,2017年下半年和2018年下半年实现的收入分别占当年收入的67.02%和61.67%,其中,第四季度实现的收入分别占当年收入的39.11%和31.27%,基本保持一致。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2)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范围增加

注: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公司仅完成工商注册和银行开户事宜,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2、合并范围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未减少。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19-018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4,754,823.84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76,529,835.40元,在提取盈余公积金17,652,983.54元,减去期间派发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50,025,000.00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72,354,493.37元后,2018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81,206,345.23元。

公司2018年业务经营情况良好,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7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9,368,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如果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核查,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后续资金需求的角度来看,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客观、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造成公司的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和合规性。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69,368,000.00元(含税),未超过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总额。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4、该利润分配预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19-020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及调整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方式的事项。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86号)核准,于2017年11月21日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0.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467.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95.8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271.5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1月15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17]3-11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科技”)、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网络与机器数据可视化产品升级优化项目”、“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升级优化项目”、“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优化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与机器数据可视化产品升级优化项目”、“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升级优化项目”、“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优化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均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截至2019年3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及使用进度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本次增加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网络与机器数据可视化产品升级优化项目”、“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升级优化项目”、“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优化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注册地均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17号,在公司自建的南京市雨花台区科技研发大楼的实施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之前,公司采用租赁的方式获取项目建设场地。本次公司拟将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正方中路888号1幢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实施地点。

2、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情况

(1)网络与机器数据可视化产品升级优化项目

网络与机器数据可视化产品升级优化项目总投资29,571.06万元,其建设期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将网络与机器数据可视化产品升级优化项目实施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升级优化项目

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升级优化项目总投资10,206.36万元,其建设期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将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升级优化项目实施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优化项目

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优化项目总投资7,742.34万元,其建设期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将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优化项目实施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4)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8,097.38万元,其建设期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同时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算中预备费与铺底流动资金,调整至网络与机器数据可视化产品升级优化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布局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通过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软件”)以自有资金8,000.00万元收购南京中兴力维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力维”)持有的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正方中路888号1幢房地产。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9日与中兴力维签署了《办公楼买卖合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物业收购事宜正在按合同约定执行,尚未完成物业产权交割。合同执行期间内,公司可以将上述物业作为研发场所。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赛克科技拟向赛克软件租赁上述物业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该新增的实施地点靠近公司主要的研发场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正方中路888号中新赛克研发楼),调整后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有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好地实现效益,节省部分办公场地费用,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布局和长远发展,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原因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的技术标准不断发展演进,公司原计划购置的相关设备与软件不能满足研发需求,部分设备采用了自制形式,原计划购置的相关设备与软件需求减少;同时在增加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之后,项目对办公场地租赁及装修费用的需求大大降低。另一方面,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日益加剧,需要加大研发投入和优秀人才引进力度,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及时完成产品的研发和更新换代。因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人员费用、推广人员费用及铺底流动资金额度不能满足当前的需求。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网络与机器数据可视化产品升级优化项目”中的部分设备购置费、软件购置费、办公场地装修费、场地租赁费用调整为研发人员费用与推广人员费用,“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升级优化项目”中的部分设备购置费、办公场地装修费、场地租赁费用调整为铺底流动资金,“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优化项目”中的办公场地装修费调整为研发人员费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部分设备购置费、办公场地装修费调整为研发人员费用。

同时,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目的为提高公司研发能力,不直接形成产品并产生效益,原计划中预备费与铺底流动资金需求不再执行。为了更加有效的使用资金,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将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预备费与铺底流动资金调整至“网络与机器数据可视化产品升级优化项目”中执行,预算明细项目及金额保持不变。调整后“网络与机器数据可视化产品升级优化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23,202.79万元,增加至23,870.62万元;调整后“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5,120.09万元,减少至4,452.26万元。

三、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方式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方式的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发展要求与业务布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及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方式的事项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方式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方式的事项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谨慎决策,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方式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方式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方式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19-021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现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并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2019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