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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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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2019-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2019-026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公司董事长李亚、副董事长李建新仍处于失联状态)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来的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皖01民初767号】【(2019)皖01民初769号】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418-03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一)(2019)皖01民初767号

冻结机关: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和黄金”)

冻结股份数量:22,293,266股,轮候冻结

被冻结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冻结起始日:2019年4月18日

冻结终止日:轮候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颐和黄金持有公司股份22,334,4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4%。本次轮候冻结的股份为22,293,266股,占其持股总数99.82%。

(二)(2019)皖01民初769号

冻结机关: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

冻结股份数量:22,293,266股,轮候冻结

被冻结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冻结起始日:2019年4月18日

冻结终止日:轮候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颐和黄金持有公司股份22,334,4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4%。本次轮候冻结的股份为22,293,266股,占其持股总数99.82%。

注: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轮侯顺序为(2019)皖01民初767号、(2019)皖01民初769号。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转来的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皖01民初767号】【(2019)皖01民初769号】显示,均系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分别轮候冻结颐和黄金无限售流通股22,293,266股。

公司在收到上述协助冻结通知书后,第一时间就上述事项向公司控股股东颐和黄金发函询问此事项。2019年4月19日,公司收到颐和黄金发来的《询证函复函》,颐和黄金回复称:经查后,其公司目前尚未收到案件相关文件,相关事项还在查询中。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分析

因上述股权冻结的具体原因尚需与颐和黄金进一步核实,因此暂无法确定上述冻结事项是否会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公司目前的运行及生产经营未受上述事项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