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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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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 2019 - 29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下午14:10在北京节能大厦二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形式。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华斌先生

4、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9年4月16日在上述媒体刊登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5、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7人,代表股份1,400,289,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566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数1,125,714,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3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274,574,5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309%。

6、其他出席或列席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均同)表决情况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3、《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4、《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5、《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7、《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节投华禹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节投华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合计1,043,308,387股已回避表决。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8、《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9、《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0、《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1、《关于2019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2、《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6、《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①总体表决情况

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同意将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