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162版)

2019-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2版)

1、期限结构策略。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各类型债券进行久期配置;当收益率曲线走势难以判断时,参考基准指数的样本券久期构建组合久期,确保组合收益超过基准收益。具体来看,又分为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及梯式策略。

(1)骑乘策略是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2)子弹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久期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一点,适用于收益率曲线较陡时;杠铃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久期集中在收益率曲线的两端,适用于收益率曲线两头下降较中间下降更多的蝶式变动;梯式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的债券久期均匀分别于收益率曲线,适用于收益率曲线水平移动。

2、信用策略。信用债收益率等于基准收益率加信用利差,信用利差收益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该信用债对应信用水平的市场平均信用利差曲线走势;二是该信用债本身的信用变化。基于这两方面的因素,我们分别采用以下的分析策略:

(1)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一是分析经济周期和相关市场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二是分析信用债市场容量、结构、流动性等变化趋势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最好综合各种因素,分析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定信用债券总的及分行业投资比例。

(2)基于信用债信用变化策略:发行人信用发生变化后,我们将采用变化后债券信用级别所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对公司债、企业债定价。影响信用债信用风险的因素分为行业风险、公司风险、现金流风险、资产负债风险和其他风险等五个方面。我们主要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信用债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

3、互换策略。不同券种在利息、违约风险、久期、流动性、税收和衍生条款等方面存在差别,投资管理人可以同时买入和卖出具有相近特性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券种,赚取收益级差。互换策略分为两种:

(1)替代互换。判断未来利差曲线走势,比较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水平,选择利差较高的品种,进行价值置换。由于利差水平受流动性和信用水平的影响,因此该策略也可扩展到新老券置换、流动性和信用的置换,即在相同收益率下买入近期发行的债券,或是流动性更好的债券,或在相同外部信用级别和收益率下,买入内部信用评级更高的债券。

(2)市场间利差互换。一般在公司信用债和国家信用债之间进行。如果预期信用利差扩大,则用国家信用债替换公司信用债;如果预期信用利差缩小,则用公司信用债替换国家信用债。

4、息差策略。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企业债总指数收益率×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基金选择以上复合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如下:

第一,从指数的权威性和代表性看,中债企业债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于2006年11月20日对外发布的。中债系列指数自2002年12月31日对外发布、特别是自2007年3月完成升级以来,已经形成了基本完备的债券指数体系。中国债券总指数是中国债券市场的合适基准,已经得到了投资者的广泛认同,被众多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和其他机构投资者用作债券投资的基准指数,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代表性。

第二,从发布主体看,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全国债券市场内提供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其他固定收益证券的登记、托管、交易结算等服务的国有独资金融机构,是财政部唯一授权主持建立、运营全国国债托管系统的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和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的一级托管人。因此中债公司有较强的数据优势,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数据、交易所债券的成交数据、债券柜台的双边报价、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双边报价及市场成员收益率的估值数据,能够客观并专业地编制指数。

第三,从与其他指数的比较看,中债企业债总指数与本基金中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的特征和投资理念更为吻合。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信用评级在AA+(含)到AA-(含)之间的信用债券,即投资的主要标的是信用债券,因此中债企业债总指数与本基金的投资标的与投资理念相一致。本基金的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80%,因此,取90%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投资所代表的权重。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因此,取其余的10%乘以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作为该部分资产所对应的权重。因此,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确定为“中债企业债总指数收益率×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如果今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 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一部分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第十二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信用债纯债A

信用债纯债C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登记机构代收,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自2013年10月14日起,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表: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表: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 赎回费用

表:本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来源:博时基金

注:1年指365日

3、 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五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0月22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对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登记机构进行了更新;

4、在“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5、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基金业绩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6、在“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一)、2019年02月28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泉州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2019年01月29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三)、2019年01月24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四)、2019年01月19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4季度报告》;

(五)、2019年01月11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六)、2019年01月10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七)、2019年01月04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增加重庆农商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八)、2018年12月28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181228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参加邮储银行网银及手机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181228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工行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年12月28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C类基金增加广发证券渠道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九)、2018年12月13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C类基金增加中原证券渠道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2018年12月11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业务双十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一)、2018年12月05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C类基金增加部分券商渠道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二)、2018年11月29日,我公司公告了《20181129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民生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三)、2018年11月26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四)、2018年11月22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五)、2018年11月21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六)、2018年11月06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中泰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七)、2018年11月02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C类基金新增东方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八)、2018年10月25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3季度报告》;

(十九)、2018年10月22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摘要)》;

(二十)、2018年10月13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二十一)、2018年10月12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二十二)、2018年09月29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十三)、2018年09月25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