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19-021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404,133.93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995,572.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4,936,340.27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拟定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5,7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205,352元(含税);同时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5,733,4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53,013,38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8,746,780股。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该预案与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相契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独立董事同意《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8年度审计报告。
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19-028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4月19日,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 2019年4月8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顾京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的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404,133.93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995,572.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4,936,340.27 元。
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拟定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5,7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205,352元(含税);同时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5,733,4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53,013,38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8,746,780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制度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放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暨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暨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报告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相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专业务实、勤勉尽责,公司拟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19-026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9年5月14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4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5月14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5月13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9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兴园路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审议〈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暨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9.审议《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南丰镇兴园路88号,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南丰镇兴园路88号,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联系人:林淳才/联系电话:0512-58983910/邮箱:cc@jlsports.com。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51
2、投票简称:“金陵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股东对同一
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包括如下信息:
1.委托人名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 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19-029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
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在“金陵体育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金陵体育投资者关系” 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金陵体育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金陵体育投资者关系” 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李春荣、董事会秘书孙军、财务负责人袁菊萍、独立董事黄雄、保代周鹏翔。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19-030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一、概述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 本次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 因此,公司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9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19-031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立信事务所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将继续聘请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拟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19-027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李春荣先生主持,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8日通过电话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对2018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万如平先生、王家宏先生、黄雄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李剑刚先生提交的《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18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的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404,133.93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995,572.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4,936,340.27 元。
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拟定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5,7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205,352元(含税);同时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5,733,4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53,013,38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8,746,780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制度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放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暨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暨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5名,反对0名,弃权0名,李剑峰、李剑刚、施永华、赵育龙回避了表决,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报告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相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专业务实、勤勉尽责,公司拟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上述议案,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19-023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