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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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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9-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9-028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00,374,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7%。

2、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4月24日(星期三)。

一、本次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民智通”)于2017年10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6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000万股新股。

2018年4月,公司向王志成、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威海纺织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计7家/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11,081,369股,且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4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中,除王志成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外,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六名对象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威海纺织集团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作出承诺: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股票自兴民智通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予转让,因此,本公司特申请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兴民智通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兴民智通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作出的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4月24日。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0,374,73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0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6名。

4、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

五、保荐机构意见

招商证券就兴民智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经核查后,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兴民智通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招商证券对兴民智通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数据明细表;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