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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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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9-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年3月

1、重要提示

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报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童朋方先生、付磊先生、王相品先生,认为本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叶柏寿先生、总经理傅强先生、财务总监李涛先生及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孙欣妍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⑴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⑵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SDIC TAIKANG TRUST Co., LTD.

⑶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⑷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楼16层、17层

邮政编码:100034

⑸ 国际互联网网址:www.sdictktrust.com

⑹ 电子信箱:sdictktrust@sdictktrust.com

⑺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涛

联系电话:010-83321800

传真:010-83321811

电子信箱:sdictktrust@sdictktrust.com

⑻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金融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⑼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楼17层

⑽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中海国际A座18层

⑾ 公司聘请的常年律师事务所: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1座20层

2.2 组织结构

图2.2

3、公司治理

3.1股东

表3.1

3.2董事

表3.2-1(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表3.2-2(独立董事)

3.3监事

3.4高级管理人员

3.5公司员工

注:公司2018年度在岗员工214人(不含外部董事、监事)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公司依托股东优势资源,坚持“规模适当、业绩优良、风险可控、发展健康”的发展思路,打造实业投行、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三大业务板块,贯彻落实“稳中求进”的核心理念,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精品信托公司,成为稳健卓越的资产管理机构和值得信赖的财富管理机构。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注:在资产分布中,其他资产包括货币资金45,362万元,应收款项545万元,公司投资的信托产品、资管计划和信托业保障基金等437,47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等12,363万元。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注:在资产运用中,其他主要包括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以及房屋、土地等其他资产收益权。在资产分布中,其他主要包括私募基金、资管产品、货币资金等。

4.3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4.3.1有利因素

4.3.1.1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宏观经济基本企稳,积极因素不断增多;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新兴产业增长明显;国家鼓励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积极培育新增长点,形成经济新动能。

4.3.1.2信托服务实体经济仍有巨大空间,绿色环保、智能科技、先进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迎来发展机会,为股权投资带来新机遇;消费升级符合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消费金融业务仍有广阔空间;社会财富的增长带来更多财富管理需求,全权委托、家族信托、组合投资等业务亟需进一步发展;各类金融资产和企业资产盘活需求巨大,资产证券化业务仍将持续发展;房地产行业对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作用依然明显,传统融资仍有需求,股权、并购等新型地产业务机会显著增加;精准脱贫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重要攻坚战,慈善信托可以发挥更大作用。

4.3.1.3监管部门密集下发规范性文件,整个金融行业正在向脱虚向实、去伪存真的方向发生转变,有利于信托行业的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

4.3.2 不利因素

4.3.2.1从经济环境来看,全球经济放缓与中美贸易战等因素叠加,国际形势严峻复杂;我国长期向好的发展前景没有改变,但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面临下行压力;出口受制,消费减弱,投资收缩,改革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4.3.2.2从金融市场来看,市场波动有所加剧,风险事件频发,局部风险有所暴露;受严监管、去杠杆等因素影响,资金端匹配难度加大;在新旧监管框架的转换中,行业发生深刻变革;银行理财子公司新规出台,资产管理市场竞争格局或将重塑。

4.3.2.3从市场格局来看,信托业进入调整转型期,行业管理资产规模缩减,行业利润环比下降;信托公司竞争激烈、分化明显,领先公司与落后公司的差距进一步拉大;随着监管政策收紧,个别粗放发展的信托公司可能面临风险暴露、规模缩减、业绩下滑、人才流失的困境。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4.4.1.1治理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

公司设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下设信托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公司经营层设立固有业务决策委员会和信托业务决策委员会,分别对固有业务、信托业务进行决策,对固有财产和信托业务进行分类管理及科学决策。

公司设立金融市场业务总部、创新业务总部、资产管理总部、房地产信托业务总部、投资管理总部、信托业务总部、财富管理总部等业务部门,以及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资产运营总部、信息技术部、稽核审计部、计划财务部、综合管理部、研究发展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各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按照公司确定的部门职责开展工作。公司主要从业人员均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公司规定的职业操守和职业技能。

公司坚持稳健经营理念,重视风险管控,通过建立风险防范的“三道防线”,构筑了完整的内控管理架构:“第一道防线”为各部门对本部门的业务流程和操作流程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对本部门所面临的主要风险点进行识别、检查和控制;“第二道防线”为风险管理部门对各部门的主要风险点进行日常监控与管理;“第三道防线”为稽核审计部门对各部门的业务运行过程和结果进行稽核与检查。

4.4.1.2内控文化建设和执行情况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依法规范经营,科学管理,维护股东、债权人、信托当事人和公司自身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原则,遵循监管机构的各项法规政策,倡导“有道而正、信则人任”的企业文化精神。公司加强内控文化建设,组织员工参加公司内外部培训,培育每个员工的内控文化理念,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公司内控文化和内控环境。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健全内控体系,不断完善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通过持续优化各类制度、流程、指引、业务操作标准,强化执行监督和问责管理,有效控制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各类风险。

4.4.3监督评价与纠正

4.4.3.1内部控制的评价和后评价

公司持续对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各项规章和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执行效果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和后评价,努力探索对内部控制评价的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内部控制进行科学评价和后评价。本年度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流程执行情况良好,业务运作稳健高效,内部控制成效显著。

4.4.3.2内部控制的监督和纠正

风险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各部门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稽核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稽核审计。对操作过程中发现的内控缺陷按照管辖权限层层上报,经有权管辖的相应层级决定后开展整改。公司各个管理层级在自己的管理权限内对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

4.5风险管理概况

4.5.1风险状况

4.5.1.1监管合规风险状况;

2018年,在资管新规大背景下,受托责任尽职指引等管理办法、行业指引等相关政策的出台,对信托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监管环境趋严的背景下,公司组织开展对重大法规和监管政策的研究,认识和把握监管和行业动向,分析研究业务发展的新环境、新模式、新情况、新问题,为业务合规发展提供有效指引。

4.5.1.2信用风险状况;

2018年度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复杂多变,金融行业面临去杠杆和强化监管的环境,风险事件多发,信托行业面临的信用风险不断加大。2018年度公司科学决策、积极应对,运用信托资金开展的主动管理业务未发生因信用风险带来的损失,公司固有业务也未发生因信用风险带来的损失。2018年度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机构,均持续经营,运作良好,未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宣告破产、公司解散等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4.5.1.3市场风险状况;

截至2018年末,公司证券投资余额76,775万元,占公司固有财产的10.80%。此类投资受市场价格影响,面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收益波动风险。

4.5.1.4操作风险状况;

2018年,公司未发生因操作风险带来的损失。公司通过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持续优化业务操作流程、加强关键节点监控、加强制度执行的引导教育,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4.5.1.5洗钱风险状况;

随着信托行业服务客户数量不断增加、资产管理规模不断扩大,随之而来的洗钱风险也不断增加。由于反洗钱工作的专业性、复杂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公司持续采取预防、监控措施,有效防范了洗钱风险。2018年,公司未发生因洗钱风险带来的损失。

4.5.1.6其他风险状况。

2018年,公司未发生因其他风险带来的损失。

4.5.2风险管理

4.5.2.1监管合规风险管理;

公司全面贯彻“合规风险全覆盖”理念,持续加强法律与业务合规风险管理,通过事前调查、事中控制、事后检查实现业务全过程管理。公司高度重视交易结构的合规规划和法律文件的审查,明确业务合规标准、合规要点,强化业务合规管理,持续提升业务整体合规水平。

4.5.2.2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通过加强事前风险评估和判断、事中运作管理和控制,深化项目选择能力、项目管理能力,防范和规避信用风险。公司选择声誉良好、资产质量好、资信等级高的交易对手,并综合交易对手情况,设置较强的担保措施,降低信用风险。公司通过制定业务准入标准、强化对交易对手的尽调和筛选能力,提升信用风险识别和判断水平。

4.5.2.3市场风险管理;

公司秉承稳健审慎的投资理念,坚持价值投资和组合投资原则,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市场情况及时调整投资结构,关注资产类别和行业配置,发挥信息技术手段对市场风险的监控作用,对业务数据进行及时跟踪监测、及时预警,采取快速有力措施,有效降低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

4.5.2.4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通过建立和严格执行业务制度和业务流程防范操作风险。通过流程培训、持续督导、风险提示等形式,加强制度执行的引导教育,结合问责机制,履行受托人职责,力促各项制度落到实处,防范操作风险。

4.5.2.5 洗钱风险管理;

公司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与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其他风险统筹考虑,洗钱风险管理政策与其他风险控制政策得到同样的重视,洗钱风险控制体系与其他风险控制体系同步加强。公司建立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控机制,覆盖了覆盖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涉及的反洗钱各方面义务,通过培训、考核、内部监督、问责等形式推动全员反洗钱尽职履职,不断提升洗钱风险管理水平。

4.5.2.6其他风险管理。

公司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增强政策敏感度,积极防范合规风险。公司运作与既定战略方向一致,组织架构合理,管理职责分工明晰,人力资源培训能够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有效控制管理风险。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1.2-1资产负债表(母公司)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8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2018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注:加△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带#为外商投资企业专用;加☆为执行新收入/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适用。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5.1.2-2资产负债表(母子公司合并)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8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18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5.1.3-1利润表(母公司)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利润表 2018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注:加△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加☆为执行新收入/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适用。

5.1.3-2利润表(母子公司合并)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合并利润表 2018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5.1.4-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公司)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注:加△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加#为外商投资企业专用;加☆为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适用。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18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注:加△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加#为外商投资企业专用;加☆为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适用。

5.1.4-2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母子公司合并)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18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编制单位: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会计报表附注

6.1简要说明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及《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重分类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中;将“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中;将“固定资产清理”重分类至“固定资产”中;将“工程物资”重分类至“在建工程”中;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重分类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中;将“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重分类至“其他应付款”中;将“专项应付款”重分类至“长期应付款”中;在利润表中,将“管理费用”项下的“研发费用”单独分拆出来。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企业按照相关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6月1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根据该四项会计准则解释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除解释9号应进行追溯调整外,无需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除此之外,本公司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6.2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截至报告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事项。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信用风险资产分类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无。

6.4.1.3固有业务投资品种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4前三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1.5 前三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情况:无。

6.4.1.6 表外业务情况:无。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3本年度新增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18年,公司信托业务转型与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落地股权投资项目,积极打造自有资金股权投资业务生态圈;取得QDII业务额度,落地首单QDII产品;推进家族信托业务专业化进程,“业泰家康”家族信托、“家康信保”保险金信托等实现业务落地;成功备案“国投泰康信托·2018甘肃临洮产业扶贫慈善信托”,创新扶贫慈善信托模式,保持慈善信托业务的行业领先地位。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信托合同等文件的约定,诚实、信用、谨慎、有效地管理信托财产,严格履行受托人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因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4.3 公司净资本及风险资本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公司净资本为468,816.29万元,公司开展固有业务、信托业务等占用的风险资本为377,173.06万元,公司净资本高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高于公司净资产的40%,符合《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风险控制指标。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概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关联交易方情况

6.5.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

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5.4报告期无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无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陆续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母公司口径:公司累计实现利润总额83,38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045万元,增幅为2.51%。实现净利润62,79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43万元,增幅为0.71%。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取盈余公积6,279万元,提取一般准备金3,103万元。

合并口径:公司累计实现利润总额85,81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4,258万元,减幅为22.04%。实现净利润65,206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7,803万元,减幅为21.45%。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取盈余公积6,279万元,提取一般准备金11,595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崔宏琴女士因任期届满,经2018年4月24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会审议决定,崔宏琴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选举陈冰女士为公司董事。2018年7月23日陈冰女士经北京银监局核准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

2017年7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聘任包恋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6月1日包恋群先生经北京银监局核准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

2018年9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聘任高嵩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11月13日高嵩女士经北京银监局核准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

8.3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8.4.1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截至2018年末,公司固有没有起诉案件,公司固有被诉未决诉讼案件1件,涉案金额为700万元,发生时间为2012年8月,起诉人为沈阳万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万鹏公司)。案件已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4月开庭,尚未作出判决。该案为国投集团收购公司前遗留事项,公司实际承担责任的可能性较小。公司信托项目没有未决起诉案件,也没有未决被诉案件。

8.4.2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截至2018年末,公司固有没有起诉或被诉的于本报告年度终结的诉讼事项。公司信托没有起诉案件,公司信托被诉已决诉讼案件1件,涉案金额19600万元,发生时间为2017年7月,起诉人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简称华融山西公司),判决结果为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8.4 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就所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北京银监局下发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监罚决字〔2018〕4号),公司因未按“穿透”原则向下识别底层资产合规性,被责令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司未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信息。

8.6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银保监局未对我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无。

8.8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列席了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无下属委员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和运作,符合法律规范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完成了各项年度重点工作;公司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恪尽职守,合规经营,依法管理,围绕股东会确定的年度目标审慎经营、规范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3月22日发布的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9]第ZG20925号、第ZG20926号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依据公司的内部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股东、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因违法、违规给公司自身和客户财产造成损失的问题。

10、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作为央企控股的信托公司和中国信托业协会理事单位,公司秉承“有道而正、信则人任”的核心价值观,以务实的精神、稳健的作风以及细致的服务,为客户、为股东、为社会、为员工创造最大价值。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信托公司社会责任公约》、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所有产品均实现平稳运行,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荣获“中华慈善奖”、“年度金牌风控力信托公司”和“年度最佳财富管理信托公司”等多个奖项。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将开展公益信托、慈善信托作为重要的战略方向,已成为全国领先的慈善信托业务践行者。2018年3月,公司成功落地“国投泰康信托·2018甘肃临洮产业扶贫慈善信托”,在扶贫机制上进行创新探索,将“产业扶贫”和“精准帮扶”结合起来,使精准扶贫更加有效、脱贫成效更加稳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探索出一条“输血”和“造血”相结合的慈善信托之路。

同时,公司继续做好存续慈善信托项目运营管理。“国投泰康信托2016年国投慈善1号慈善信托”资助全国贫困县贫困学生及定点帮扶项目,惠及6600余户农村家庭,有力支持了扶贫攻坚事业发展;“国投泰康信托2016年真爱梦想1号教育慈善信托”支持甘肃、内蒙古等地中小学校的10间“梦想中心”建设,致力于给孩子们“自信、从容、有尊严的未来”;“国投泰康信托2017年真爱梦想2号教育慈善信托”是全国首单股权慈善信托,自信托项目成立以来,累计支出10万元,用于资助“梦想力”课程开发项目第一阶段——“梦想力”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促进梦想课程的持续创新,帮助孩子成为真正的“求真、有爱的追梦人”。

在经营过程中,公司高度重视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保护工作,高度注重风险管控,依照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原则,审慎管理信托资产,切实维护客户权益,年度内所有到期项目均实现正常兑付,存续项目运转良好,为客户投资理财的安全性、稳定性提供了必要保障。公司不断健全客户服务体系,以实际行动践行“普惠金融”的理念;公司高度重视客户投诉,持续完善客户投诉受理机制,客户投诉得到妥善处理;公司重视和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定期组织职业培训,关心员工成长。公司还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积极有效开展反洗钱、治理商业贿赂和案件防控工作,为维护社会安定和金融秩序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