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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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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9-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基金产品概况

2.1.1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2.1.2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广发沪深300ETF联接A:

2、广发沪深300ETF联接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12月30日至2019年3月31日)

1.广发沪深300ETF联接A:

2.广发沪深300ETF联接C:

注:经2016年1月25日中国证监会的备案确认,本基金变更了投资范围并更名为广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通过建立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实时的行为监控与及时的分析评估,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在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制度规定投资组合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备选股票库,重点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核心股票库,投资的债券必须来自公司债券库。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过程中,中央交易部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公平分配投资指令。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部风险控制岗通过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交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预警,实现投资风险的事中风险控制;稽核岗通过对投资、研究及交易等全流程的独立监察稽核,实现投资风险的事后控制。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不同的投资组合受到了公平对待,未发生任何不公平的交易事项。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本投资组合为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的情况,但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这些交易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的嫌疑。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业绩基准是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呈现出股票型基金特征,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来跟踪业绩基准。

(1)投资策略

作为指数基金,本基金将继续秉承指数化被动投资策略,积极应对成份股调整、基金申购赎回等因素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进一步降低基金的跟踪误差。

本基金是ETF联接基金,将主要持有广发沪深300ETF及指数成分股,间接复制指数,本质上依然是被动投资策略,跟踪效果与直接持有成分股效果相同,同时作为联接基金,可参与场内折溢价套利等交易,更有利于广发沪深300ETF及其联接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2)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跟踪误差来源主要是成分股调整、申赎因素和停牌股票估值调整因素,目前的规模水平下,申购赎回因素对本基金跟踪误差的影响较小。

随着中美贸易逐步缓和,1季度整体市场大幅上涨,沪深300上涨28.62%,中证500上涨33.10%,创业板指上涨35.43%,上证综指上涨23.93%,同时经济有阶段性企稳迹象,3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5%,比上月上升1.3个百分点,时隔3个月后重回临界点以上,中短期在宽信用、减税降费等多因素推动下,未来A股整体风险偏好在逐步上升。

沪深300指数作为市场核心宽基指数之一,覆盖沪深2个市场,大盘蓝筹代表性较好,是资产配置的重要领域之一,同时其波动性相对较小,投资者若未来看好A股市场,沪深300指数基金是个不错的享受行情反弹的品种。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6.59%,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6.46%,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为27.19%。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3.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主要目的是套期保值。在投资的过程中,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和成本优势,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从而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5.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5.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2.1招商银行(代码:600036)为本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之一。2018年5月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招商银行以下事由罚款65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罚没合计6573.024万元人民币:(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三)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四)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时违规承诺保本;(五)违规将票据贴现资金直接转回出票人账户;(六)为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提供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七)未将房地产企业贷款计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八)高管人员在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前履职;(九)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银行承兑业务;(十)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开立信用证;(十一)违规签订保本合同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十二)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十三)违规向典当行发放贷款;(十四)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交通银行(代码:601328)为本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之一。2018年8月1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被中国人民银行合计处以130万元罚款。2018年12月7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不合规;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到位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50万元。2018年12月8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以下行为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690万元:(一)不良信贷资产未洁净转让,理财资金投资本行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二)未尽职调查并使用自有资金垫付承接风险资产;(三)档案管理不到位,内控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四)理财资金借助保险资管渠道虚增本行存款规模;(五)违规向土地储备机构提供融资;(六)信贷资金违规承接本行表外理财资产;(七)理财资金违规投资项目资本金;(八)部分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九)现场检查配合不力。

民生银行(代码:600016)为本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之一。2018年11月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民生银行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给予罚款共计人民币200万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12月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民生银行如下事由罚款共计人民币3160万元:(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同业投资违规接受担保;(三)同业投资,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房地产,用于缴交或置换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储备融资;(四)本行理财产品之间风险隔离不到位;(五)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六)票据代理未明示,增信未簿记和计提资本占用;(七)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2018年12月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民生银行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给予罚款共计人民币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兴业银行(代码:601166)属本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8年5月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针对兴业银行如下事由罚款5870万元人民币:(一)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二)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三)无授信额度或超授信额度办理同业业务;(四)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多家分支机构买入返售业务项下基础资产不合规;(五)同业投资接受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六)债券卖出回购业务违规出表;(七)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八)提供日期倒签的材料;(九)部分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十)个别董事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十一)变相批量转让个人贷款;(十二)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上述股票系标的指数成份股,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除上述证券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2.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2.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5.12.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2.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运用固有资金(认)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基金的情况。

§8备查文件目录

8.1备查文件目录

1.广发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决议

2.《广发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4.《广发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2存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8.3查阅方式

1.书面查阅:查阅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1:30,13:30-17:00。投资者可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网站查阅: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gffunds.com.cn。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