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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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2019-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三爱富 公告编号:2019-00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陈燕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燕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燕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转。陈燕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及总经理聘任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燕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陈燕华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陈燕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三爱富 公告编号:2019-010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仅为协议双方就开展战略合作事宜签署的意向性、框架性文件,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合作项目合同尚未签订,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影响尚不确定。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9年4月19日,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以下简称“江都区教育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合作方名称: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与江都区教育局无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与江都区教育局于2019年4月19日在扬州市江都区以书面方式签署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订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江都区教育局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工作,拟以国家大力推动发展教育信息化2.0建设为契机,通过率先建成“互联网+教育”示范区,促进全区教育产业的集聚和升级。公司依托教育领域的建设经验、解决方案以及产业链的整合能力,拟参与江都区教育信息化建设,推动江都区教育产业的集聚和升级。

(二)合作事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推动江都区“互联网+教育”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教育行业的试点、示范和普及应用,促进教育公平、均衡,提升全区整体教育质量。

1、实施江都区智慧教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实施江都区智慧教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利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不断改善中小学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努力使全区中小学在智慧环境、数字资源、信息素养、融合创新等方面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

2、成立江都区“互联网+教育”运营服务中心

公司和江都区教育局就共建“互联网+教育”大数据应用中心、“互联网+教育”扶智示范区、“互联网+数字校园”示范区和“互联网+创新教育”应用基地等业务开展合作。主要从事教育大数据、教育扶智、数字化校园应用、创新教育试点示范等业务的本地化运营服务及项目系统集成等。形成在“互联网+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管理等方面均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大型创新平台。

3、联合创建国家级“互联网+教育”示范区

双方战略合作,共建国家级“互联网+教育”试点、示范区。开展基于互联网和本地教育发展需求,与国内外优质企业合作,提供教育云服务、教育信息素养提升、教育测评、教育教学过程分析、名校、名师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以及家校共育等运营支持和技术服务。

(三)合作内容

1、实施江都区智慧教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在国家、江苏省和扬州市有关智慧教育建设文件指导下,双方根据市场化合作原则,推进实施江都区智慧教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坚持统筹规划,分层推进,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经双方友好协商,建设内容由江都区教育局负责筹集项目资金,保障项目具备实施的基础环境条件,负责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公司负责提供项目方案顶层设计、项目实施交付及运营运维服务。重点建设内容包括校园网升级改造,智慧教室及信息终端普及,基于全面提升素质教育的创新教育试点示范,优质师资和内容资源共建共享,教育大数据应用中心以及人工智能在教育决策和管理中的应用等。

2、成立江都区“互联网+教育”运营服务中心

在江都区教育局政策支持下,公司将以市场化方式从事教育大数据、人工智能在教育中的应用,网络扶智、创新教育等产品的研发,项目系统集成以及应用推广。

3、联合创建国家级“互联网+教育”示范区

为共同推动江都区教育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公司将与江都区教育局相关单位开展以下业务合作:

(1)公司为江都区统一建立教育大数据应用平台。链接全区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一级管理(区),三级应用(学校、师生和家长)的模式,建立江都区教育大数据应用中心,通过云计算采集、管理和分析全区教育重要数据指标,为教育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和评估、管理机制。

(2)公司为江都区建立教育扶智示范区。通过一校带多校,中心校带教学点,共建共享省内甚至全国的优质师资、课程等资源,为师资均衡和持续提升提供长效培养机制;为学生提供公平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和环境。

(3)公司为江都区建立全区“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为学生、教师、学校以及教育部门提供量化评价。

(4)公司为江都区提供全区数字校园全覆盖业务,实现教学大数据采集、分析,建设简易、实用的微课制作和运用系统。开展江都区校内外、课内外的过程学习行为和过程数据采集、管理和分析,提供影响江都区教育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与指导建议。

(5)公司为江都区建立面向全区老师和中小学生的创新教育实践交流基地。结合当地教育实际,匹配国内外领先的人工智能等教育教学课程、资源和师资服务等。

(6)在上述合作中,江都区教育局为公司实施项目、开展服务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资源、人才以及项目管理方面的支持与帮助。

(四)合作模式

本协议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合作的具体方式、内容与执行等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三、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具体合作项目合同尚未签订,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影响尚不确定。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拓展教育信息化投资、建设及运营服务等业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系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不涉及具体金额,具体的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的落实与明确,后期是否能签署正式的项目协议或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如进一步签署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进展情况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