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智能机电业务
主要业务范围是为不同行业的特定客户提供各类集成了智能管理系统的机电设备和基于结构件行业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业务,现有主要产品是为满足我国国防建设所需特种车辆的军用智能电源系统、智能配电系统、智能车载电机设备的车载机电综合管理系统,主要用于坦克、装甲车、自行火炮、通信车、侦察车等各型军用特种车辆,并正研发其他各类军用信息化和智能化智能设备,客户主要包括各类特种车辆的研究机构、总装厂、使用单位和各类专属行业客户,军工业务规模和业绩水平在民营军工企业中居于领先地位,智能制造水平在国内结构件领域居于领先地位。
随着我国军队机械化和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将为军队的地面武器换装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公司已经通过军工企业认证,并与相关军工单位建立起了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市场基础良好,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军民融合”政策的实施,积极投身我国国防装备业务,未来几年公司将在军工业务领域持续加大投入,围绕军用智能化和信息化机电设备拓展业务,扩大业务领域和业务规模,争取成为领先的民营军工企业之一。同时,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智能制造已经成为未来制造业发展的重大趋势和核心内容,《中国制造2025》新兴产业战略规划的推出,为我国制造业的转型指明了方向。公司依托福建骏鹏自身研发的在结构件制造行业机器人智能制造的集成控制技术,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产能和质量水平,核心竞争力突出,随着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的高速发展,将继续带动动力电池结构件的稳步增长,预计公司未来在结构件行业的智能制造设备集成服务和智能制造业务将获得稳步发展。
2、新能源电动汽车零部件业务
主要业务范围是为新能源电动汽车行业客户提供充电设备、车载电动空调系统和其他车载关键设备,主要产品包括电源模块、充电桩、车载充电机、移动充电机、DC/DC模块、车载电动空调系统等,客户主要为新能源电动汽车制造商、充电站运营商和电动汽车使用单位。
根据工信部统计,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为1.8万辆、7.5万辆、33.1万辆、50.7万辆、77.7万辆和125.6万辆,销量快速增长,2018年在汽车总销量中的比例已经达到4.47%。目前,公司将新能源电动汽车关键零部件业务确立为公司的重要战略方向,高度聚焦,加大投入,在做精做强现有与新能源电动汽车相关的空调压缩机、车载充电机、充电桩行等业务同时,将继续积极培育、引进和发展其他零部件业务。
3、数字电视智能终端业务
主要业务范围是为全球各类电视运营商提供定制的数字电视智能终端硬件及系统,产品包括有线电视机顶盒、卫星电视机顶盒、无线电视机顶盒、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等智能电视终端,主要客户包括全球有线电视、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电视节目运营商。
报告期内,数字电视智能终端业务经过一年多以来的公司对机顶盒业务规模的收缩,以及不断的强化细节成本管理,通过节支增效,内部降本的方法制止了进一步亏损。公司下一步将加快向新能源汽车和军用特种装备产业转型的步伐,同时依托现有机顶盒团队围绕物联网、智能控制、智能家居等领域积极引入、培养新项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15.19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1.67亿元。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商誉减值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合计计提13.19亿元。从公司经营情况看,三大主营业务中,智能机电类业务克服了诸多不利因素,基本保持稳定,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业务受到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政策调整、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利润低于年初预期,而数字电视智能终端业务经过一年多以来公司对机顶盒业务规模的收缩,以及不断的强化细节成本管理,通过节支增效,内部降本的方法制止了进一步亏损。
1、智能机电业务
报告期内,在军工智能机电业务领域,同智机电积极围绕市场的变化,外抓市场创新突破,内促运营提效变革,在军品订单招标竞争越来越趋于常态化的情况下,通过强化自身业务能力,不断的加大自主研发项目来拓展新业务,从而增强自身盈利水平,业务保持了稳定。其中,公司野战便携式智能充电机取得突破,启动电源的招标为公司赢得了市场的口碑,同时报告期内火箭军的新市场得到发展,2018年,同智机电智能机电设备及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在合肥高新区开工建设,预计2019年建成并逐步投入使用,报告期内同智机电还获得了高新区创新型企业、高新区技术品牌奖、高新区智能技改奖、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肥市工业设计中心等荣誉,这些都为公司特种智能机电业务后续的持续增长提供了保障。
报告期内,在结构件智能制造业务领域,由于2018年主要客户产品结构的调整,福建骏鹏的经营业绩总体上较上年有所下滑,福建骏鹏通过客户结构的调整,新引入了部分整车厂客户,并取得了供应商代码。同时基于福建骏鹏所在区域城市规划和公司后续发展的需要,公司在福州长乐区新设立了福建银河骏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并已购置了土地开工建设新的生产车间,建成后预计产能和规模都有大幅提高。这将为公司今后迎接大批量订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2、新能源电动汽车零部件业务
2018年,子公司嘉盛电源由于受到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政策调整以及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充电机及电源产品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导致毛利下滑,利润水平下降。报告期内,公司本着价值优先、效率优先的原则,逐步减少非主营业务开发,逐渐形成以直流桩、交流桩、分体桩、自动充电为主的系列平台产品,和基于这些平台上的模块化开发,并对重点产品、重点项目提供更多资源支持,通过狠抓质量,提升效率,业务情况逐步改善。
2018年,子公司银河同智新能源继续聚焦电动车空调压缩机产品业务,随着电动汽车的逐步普及,该项产品市场空间巨大,目前公司压缩机在制冷量、噪音、能效、轻量化等各项技术指标上均取得了较大突破,加上关键核心部件均为自主制造,在技术、质量、成本方面已逐步建立起一定的比较优势。目前已有一定规模批量销量,产品性能反映良好,故障率稳定在较低水平,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下一阶段将重点展开电动汽车压缩机产品的系列化研发和主机厂的推广工作,预计2019年业务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3、数字电视智能终端业务
2018年,公司累计销售机顶盒5.8亿元,和上年相比业务继续收缩,全年该单体业务由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造成了业绩大幅亏损。从经营情况来看,公司确立了通过降本节支、压缩费用和保重点市场、重点客户两大策略,数字电视智能终端业务经过一年多以来的公司对机顶盒业务规模的收缩,以及不断的强化细节成本管理,通过节支增效,内部降本的方法制止了进一步亏损。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将机顶盒业务从母公司逐步全面转入子公司江苏银河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独立运营,独立核算。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1,168,577,177.3元,主要原因是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1,297,766,551.54 元,其中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为1,083,399,132.86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公司根据上述规定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格式,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自身业务需要,公司收购了福州佳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南京银河亿宁智能机电有限公司的70%股权,新设立了福建银河骏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因公司战略调整需要,公司转让了洛阳嘉盛电控技术有限公司45%股权。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红
2019 年 4 月 22 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2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上午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张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经营状况,并阐述了2019年工作目标,其措施切实可行。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中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原独立董事黄雄、于北方、陈友春、匡建东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独董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519,303,288.06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1,488,359,564.17元),营业成本为1,056,356,845.31 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为 1,037,093,487.06元),税金附加、期间费用及资产减值损失1,724,840,085.26元(其中商誉减值损失1,083,399,132.86元、坏账损失216,316,940.44元、存货跌价损失19,423,686.19元),营业利润为-1,136,900,934.83元,净利润为-1,168,577,177.30元,每股收益为-1.03元。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5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公司合并净利润为-1,168,577,177.30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66,630,360.49元,扣除2018年实施的现金分配0元,扣除2018年提取的盈余公积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78,707,293.97元,2018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87,923,066.52元,资本公积余额 1,870,208,433.72元,库存股余额231,603,892.29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无可供分配利润,因此,公司决定2018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中国证监会第35号公告《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2018年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合计48,875,110.82元,视同分红48,875,110.82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19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提议,公司按照如下薪酬标准发放董事薪酬:
1、2019年度,公司拟按照每月4200元(含税)发放独立董事王军及张拥军的劳务报酬,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办理公司其他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2019年度,在本公司领薪的董事(除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为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加奖励薪酬来确定。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提议,公司按照如下薪酬标准发放高管薪酬:
2019年度,在本公司领薪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为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加奖励薪酬来确定。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18 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经相关排查和减值测试,公司董事会拟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过公司核算,公司2018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1,913.97万元,减少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913.97万元,减少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1,913.97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目前总体的战略规划,公司将聚焦军用特种车辆和新能源电动车关键零部件业务领域,为了便于研发和生产的紧密结合,减少沟通成本,加强研发效率,同时为了增加公司流动性,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并拟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终止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2019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合肥倍豪海洋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福建吉艾普光影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同意公司与公司关联方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合计总金额不超过3800万元。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同智机电、福建骏鹏与关联方将严格依照相关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张红、林超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3名董事参与了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该额度在年度内可以循环使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公司拟同意上述授信额度全部采用纯信用方式,并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张红先生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上述授信额度有关的合同、协议以及使用授信额度所需签署的各项法律文件。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计划见附表:
■
十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会计准则和相关的业务通知的规定相应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9年5月13日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 22 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3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9年4月22日上午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顾革新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519,303,288.06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1,488,359,564.17元),营业成本为1,056,356,845.31 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为 1,037,093,487.06元),税金附加、期间费用及资产减值损失1,724,840,085.26元(其中商誉减值损失1,083,399,132.86元、坏账损失216,316,940.44元、存货跌价损失19,423,686.19元),营业利润为-1,136,900,934.83元,净利润为-1,168,577,177.30元,每股收益为-1.03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目前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 68条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5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973号《关于核准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根据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最终向杨晓玲等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计97,435,89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5.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19,999,915.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347,435.8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04,652,479.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23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395号《验资报告》,2016年9月24日,立信会计师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396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2016年10月17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作为共同方与招商银行合肥卫岗支行及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撤消了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将存放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余额全部转至同智机电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项存储。同时,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500万元增资子公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万元增资江苏银河同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由公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银河同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实施。根据上述调整,2016年12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方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银河同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及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及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情况如下(单位: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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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将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中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合计44,331.8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已经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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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6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19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和全资子公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骏鹏”)将与公司关联方合肥倍豪海洋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倍豪”)、福建吉艾普光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吉艾普”)及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海智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800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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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董事长张红控制的企业合肥红宝石创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受让完成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骏鹏转让的福建吉艾普12%的股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关联关系认定的情形10.1.3,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福建吉艾普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公司自2018年12月起将福建吉艾普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因此上述公司子公司福建骏鹏与福建吉艾普上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018年12月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额。福建吉艾普光影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林啸与本公司股东林增佛为父子关系,福建吉艾普光影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林鉴、卞真与本公司董事及股东林超分别为父子和夫妻关系。(下转8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