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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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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本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芦德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亚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亚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对上年同期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请详见本报告重要事项之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印发了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上述会计准则。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印发了财会[2018]15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规定,对公司2018年度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数据相应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根据上述规定,对公司2018年度第一季度母公司财务数据相应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2018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等议案,同意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的前提下,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该议案于2018年11月20日通过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目前该事项仍在进行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383,5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9%,购买的最高价为6.70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6.21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4,088.96万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2、(临)2018-085、(临)2018-093、(临)2019-01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回购方案正执行之中。

3、2019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公司2018年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分配预案正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中。

4、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办理公司江东南路147号地块拆迁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1 。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3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芦德宝

日期 2019年4月22日

公司代码:600114 公司简称:东睦股份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