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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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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版)

根据公司2016年6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68,351,229.00元。2016年6月3日,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8,351,229.00元,将款项转入一般账户。

根据公司2016年6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本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根据公司2017年4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8年2月28日止,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277,500.00万元,超过经董事会授权的250,000.00万元额度27,500.00万元,公司发现上述事项后,已于2018年3月5日归还28,000.00万元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发布《关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情况事后确认的公告》(临2018-009),归还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249,500.00万元。截至2018年3月12日止,公司发布公告《临 2018-010》将实际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49,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相关情况向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进行了报告。

根据公司2018年3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补充流动资金244,000.00万元。

根据公司2017年8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闲置募集资金采用结构性存款方式来提高其收益。以上资金额度允许到期续存,可循环使用。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无结构性存款。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投项目累计支出共计255,605,100.24元,置换累计支出共计68,351,229.00元,合计支出323,956,329.24元,利息30,004,555.99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合计2,440,000,000.00元,支付手续费11,506.67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31,323,224.32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及保荐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注1:公司将募集资金中1,33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注2:公司将募集资金中81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注3:公司将募集资金中3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2017年4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18年2月28日止, 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277,500.00万元, 超过经董事会授权的250,000.00万元额度27,500.00万元,公司发现上述事项后,已于 2018年3 月5日归还 28,000.00 万元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发布《关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情况事后确认的公告》(临2018-009),归还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249,500.00 万元。截至2018年3月12日止,公司发布公告《临 2018-010》将实际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49,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相关情况向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进行了报告。

根据公司2018年3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补充流动资金244,000.00万元。

(四)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经公司2017年8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闲置募集资金采用结构性存款方式来提高其收益。以上资金额度允许到期续存,可循环使用,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无结构性存款。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发生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存在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发现上述事项后, 及时归还了超额部分的资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后确认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超额部分的资金未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亦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亦未损害股东利益。

六、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三星医疗存在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但三星医疗发现上述事项后,及时归还了超额部分的资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后确认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超额部分的资金未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亦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因此,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亦未损害股东利益。

2、除上述事项外,三星医疗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0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南昌大学附属抚州医院(抚州明州医院)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2019年10月,三星医疗将原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2019年10月更改为2020年12月。

注2:智能环保配电设备扩能及智能化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2018年1月,三星医疗将原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2018年1月更改为2019年12月。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9-019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019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此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坚江、冷泠、沈国英、忻宁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该议案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票回避获得通过,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1)公司根据2018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9年生产经营计划,合理预计了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2)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3)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2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坚江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明州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电子元件、通信终端设备、五金塑料件、汽车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及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及销售;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原料、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宁波元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65%、宁波元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5%

关联关系:奥克斯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917,164.87万元、净资产为348,427.31万元、营业收入为165,661.85万元、净利润为101,051.1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宁波泽众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徐幼娟

注册地址:宁波鄞州工业园区(鄞州区姜山镇新张俞村)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装潢板材、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配件、五金建材的批发

股权结构:泽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018年末,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76,564.89万元、净资产为31,935.31万元、营业收入为78.15万元、净利润为8.06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宁波奥克斯开云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8.5亿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开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水街11号307室

经营范围:医疗产业投资;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股权结构:宁波奥克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2.35%;宁波开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18%;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8.82%;宁波开云丰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7.65%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经审计,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为76,244.72万元、净资产为 75,786.79万元、净利润为-511.89万元。

4、宁波奥克斯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亿元

法定代表人:郑坚江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潘火桥村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室内外装潢服务;实业投资;投资咨询;自有房屋租赁;建筑工程管理服务;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股权结构:宁波奥克斯丰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为839,263.74 万元、净资产为 204,146.34万元、营业收入为78,506.10万元、净利润为-12,298.4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宁波奥克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江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757号303室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停车服务;仓储服务;楼宇智能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房屋修缮工程、防腐工程、防水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的施工;日用百货、汽车配件、汽车用品、水暖器材、建筑材料的销售;二手房经纪;房地产销售代理;石材养护;外墙清洗;供水设施维护;绿化养护;市政设施养护;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建筑垃圾清理;道路保洁;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商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道路货物运输;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广告设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场地租赁;代收水电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宝星有限公司持股100%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3,245.77 万元、净资产为 8,674.08万元、营业收入为21,280.24万元、净利润为1,788.5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企业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资信情况良好,根 据其财务指标分析,具备完全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及销售商品、提供物业服务、提供医疗、医院经营管理咨询和代建服务、出租及租赁厂房等。

2、定价政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在认真协商的基础上,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优势互补,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和市场化的原则,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积极而长远的影响,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交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9- 020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宁波奥克斯高科技有限公司

2、宁波三星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3、宁波奥克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宁波明州医院有限公司

5、宁波奥克斯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三星电气(香港)有限公司

7、奥克斯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8、奥克斯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

9、宁波三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10、Nansen Instrumentos De Precisao Ltda

11、PT.Citra Sanxing Indonesia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110,000万元,截至 2018年 12 月 31 日,实际担保余额353,881.27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波奥克斯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高科技”)、宁波三星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智能”)、宁波奥克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管理”)、宁波明州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医院”)、宁波奥克斯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医院投资”)、三星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香港”)、奥克斯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奥克斯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保理公司”)、宁波三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电力发展”)、Nansen Instrumentos De Precisao Ltda(以下简称“巴西南森”)、PT.Citra Sanxing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三星”)及2019年新设及并购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110,000万元的担保,用于控股子公司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向银行贷款、承兑、票据、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及其他融资等业务,其中,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为人民币 1,050,000万元担保额度,为下属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含2019年新设及并购的控股子公司)在两年有效期内提供的担保额度50,000万元。具体如下:

注:“预留额度”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2019年新设及并购的控股子公司)在两年有效期内提供的担保额度。

根据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状况,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须获得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全资控股子公司

1、奥克斯高科技

奥克斯高科技,公司持有 100%股权,注册资本:40,500万元,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枫林路17、22号,法定代表人:黄小伟,注册日期:2001年4月18日,主要经营范围:变压器、开关柜、配电自动化设备、电力设备配件、电能计量箱、智能电网相关产品及配件、五金件的制造、加工、研发、销售、安装、维修;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奥克斯高科技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85,721.8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1,377.60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人民币4,971.41万元。

2、三星智能

三星智能,公司持有 100%股权,注册资本:64,165.28 万元,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枫湾路16号,法定代表人:李维晴,注册日期:2010年3月1日,主要经营范围:仪器仪表、电能表、变压器、开关柜、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和换电站及充电和换电设备、电动汽车充电和换电设备检定装置、智能能效管理设备及系统、通讯模块、智能家居设备、配电自动化设备、断路器、漏电保护器、低压电器、继电保护及自动控制装置、继电器、采集终端、智能终端、售电装置、电能计量箱等智能电网相关产品及配件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安装及维修;软件开发、销售;电力设备销售;电力工程施工、维修;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三星智能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75,440.8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8,701.35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人民币1,763.60万元。

3、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管理,公司持有 100%股权,注册资本:50,0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267号2352室,法定代表人:吕萌,注册日期:2015年5月22日,主要经营范围:医药卫生行业供应链管理服务;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金属材料、机电设备、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塑料件、化工原料的批发、零售;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供应链管理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18,104.2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90.43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人民币190.04万元。

4、明州医院

明州医院,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注册资本65,000万元,注册地宁波市鄞州区泰安西路168号,法定代表人:郑永静,业务性质:医院,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38,709.6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8,046.10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人民币7,390.32万元。

5、奥克斯医院投资

奥克斯医院投资,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注册资本80,000万元,注册地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水街11号306室,法定代表人:李维晴,业务性质:医疗投资管理,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72,765.9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0,426.56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人民币-1,557.55万元。

6、三星香港

三星香港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 100%股权,注册资本:1万港元,注册日期:2012年9月3日。截止2018年12 月31 日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30,680.2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0,122.15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人民币11,153.23万元。

7、融资租赁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公司间接持有 100%股权,其中直接持有融资租赁公司64%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三星香港持有融资租赁公司36%的股权。注册资本12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3年5月14日;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沪南路2568弄1幢4层68室;法定代表人:郑嵩曦;主要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截止2018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86,308.1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17,405.35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人民币16,657.93万元。

8、商业保理公司

商业保理公司,公司间接持有 100%股权,其中公司直接持有商业保理公司75%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三星香港持有商业保理公司25%的股权。注册资本2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0日;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A座1602室;法定代表人:忻宁;主要经营范围:从事与本公司所受让的应收账款相关的应收账款融资、销售分账户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坏账担保。截止2018年12月31日,商业保理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2,595.1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0,637.79万元,2017年净利润为人民币637.24万元。

9、三星电力发展

三星电力发展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6日;注册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枫湾路26号013幢二楼;法定代表人:吕萌;主要经营范围:电力工程的设计、施工;电力设备的安装、运行及维护;承接境外电气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售电业务;电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三星电力发展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9,980.8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83.37万元,2018年净利润为人民币-29.51万元。

10、巴西南森

巴西南森,公司间接持有巴西南森100%股权,其中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三星智能持有巴西南森51%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三星电力发展持有巴西南森49%的股权。注册资本:雷亚尔4,013.3万元,注册地址:巴西米纳斯吉拉斯州,康塔根市,注册日期:1972年7月20日,主要经营范围:1)设计,制造,销售电子和机械电子电能计量设备,电能管理解决方案包括AMI和相关的通讯技术2)提供电能计量领域的安装,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巴西南森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4,147.0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80.78万元,本期净利润为人民币-4,577.95万元。

(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11、印尼三星

印尼三星,公司间接持有印尼三星51%股权,注册资本:500亿印尼卢比,注册地址:印尼雅加达,公司负责人:黄佳宝 ,注册日期:2011年6月6日,主要经营范围:主要的货物及所提供的贸易服务:工程器具/机器/电力产品。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印尼三星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660.2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739.97万元,本期净利润为人民币1,845.88万元。

印尼三星的其他5位股东为:PT.CitraMahasuryaIndustries 、PT.CitraSinarMandiri、DennisChristian、EdwinKamtawijoyo、EdbertKamtawijoyo ,分别持有印尼三星31.64%、8.85%、4.08%、2.22%、2.21%,合计持有印尼三星49%股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奥克斯高科技、三星智能、供应链管理、三星香港、明州医院、奥克斯医院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三星电力发展和巴西南森均为本公司之全资控股子公司,印尼三星为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及2019年新设及并购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目前各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上述担保风险可控。经第四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具体批准办理相关担保事宜,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融资、银行承兑及其他融资事项提供保证担保,促进了各公司流动资金的周转和项目建设的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8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3,881.2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7.17%,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9-021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2018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9年1月新颁布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2019年4月证监会修订施行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9-022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中的衔接规定和通知要求,公司无需对2018 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需于 2019 年年初对公司持有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并对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重新分类、计量和调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2017 年 3 月 31 日、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先后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和《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 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中的衔接规定和通知要求,公司无需对 2018 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需于2019 年年初对公司持有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并对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进行相应调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通知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对财务报表列报科目做出相应调整。

1、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的主要会计政策包括:

(1)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变更为“预期损失法”。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并计提减值准备。

(3)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可以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该项金融资产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的部分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主要修订了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的会计处理原则等,修订后的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2、根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中的衔接规定和通知要求,公司无需对 2018 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需于 2019 年年初对公司持有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并对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重新分类、计量和调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