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8年度报告无异议。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范围涵盖消化性溃疡、高血压、手术局部麻醉、解热镇痛、感染类疾病、糖尿病等多个用药领域。主要产品包括: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厄贝沙坦胶囊、布洛芬缓释胶囊、盐酸左布比卡因注射液、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等。
(一)公司主要业务
1. 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主要制剂类产品
■
(2)主要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产品
■
(二)主要业务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市场规则和运作机制,独立进行经营活动。
1. 采购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采购管理制度,以及适用于不同类型原材料采购的质量控制规程等。公司首先从合法合规的生产厂家中初步选择供应商,然后通过质量评估、现场审计等方式从中选择质量好、信誉稳定的生产厂家作为合格的供应商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公司根据物料需求计划,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
2. 生产模式
公司已制定规范的生产管理制度,公司制剂产品、原料药生产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制剂和原料药生产车间均取得GMP证书。公司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结合销售、库存情况组织生产,并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情况调整月度产品生产计划,保证供求平衡,避免产品积压或脱销。
3. 销售模式
公司制剂产品销售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与企业品牌营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公司原料药、医药中间体销售采用经销、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三)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的医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23,986.3亿元,同比增长12.6%,2018年医药制造业利润总额3,094.2亿元,同比增长9.5%。医药制造业仍保持了快速增长势头。
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是一家主要致力于治疗消化性溃疡疾病药物和抗高血压药物等用药领域、及肠溶和缓控释制剂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产品应用范围涵盖消化性溃疡、高血压、手术局部麻醉、解热镇痛、感染类疾病、糖尿病等多个用药领域;打造了主导产品的完善产业链布局,例如:抗消化性溃疡药物拉唑系列原料药-制剂产品、抗高血压药物沙坦系列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产品(含复方制剂)等,形成了较好的行业影响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对现金流量表项目进行了修订。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是我国医疗体制深化改革的一年,医改迈向更深层次,国家成立了国家医疗保障局、调整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推行医保控费、制定“4+7”带量采购等政策;同时,国家对安全、环保监管力度加大,部分上游化工原料企业的整改或关停等,给行业市场带来了巨大变化。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公司2018年度经营目标,上下一心,积极应对,稳步推进各项业务发展,取得了良好业绩,完成了全年发展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业绩稳定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4,386.05万元,同比增长33.93%;营业利润11,984.13万元,同比增长15.2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84.44万元,同比增长17.8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8,464.92万元,同比增长2.06%。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到113,841.99万元,净资产为87,129.46万元,比2017年底分别增长61.25%和78.2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7.26元,公司发展态势良好。
(1)财务状况分析
①资产情况
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13,841.99万元,比2017年末增长了61.25%,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市后,募集资金到位、持续盈利增长及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导致流动资产增加。
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负债26,712.53万元,比2017年末增长了23.01%,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应付款项及递延收益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7,129.46万元,比2017年末增长78.24%,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公司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股东权益增加。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3.46%,比上年末降低7.3个百分点。
②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386.05万元,同比增长33.93%。其中,制剂产品销售实现营业收入84,494.06万元,同比增长40.92%;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产品销售实现营业收入19,891.99万元,同比增长10.63%。公司营业收入呈良好上涨趋势。
③利润情况
2018年度,由于营业收入较快增长,公司利润实现稳步增长,在公司研发费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实现净利润10,684.44万元,同比增长17.86%;2018年度公司每股收益0.91元。
(2)销售工作
2018年公司制剂营销团队提出“质量营销、良性发展”的营销理念,全面推进和落实“全品种、全渠道、全覆盖”的销售策略。面对行业政策大调整的严峻形势,制剂营销团队开源节流、提升效率,积极应对行业新政策,优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营销风险控制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管理,强化专业化品牌特色,实施“全品种、全渠道、全覆盖”营销战略,深入终端,开展了一系列学术推广活动,建设和优化润都学堂,打造了一个结合学术、培训和推广的互动网络平台,坚持精耕细作,实现持续良性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制剂产品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0.92%。
原料药销售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公司主要原料药产品的注册登记逐步推进,沙坦系列原料药已开展多个重要客户的供应商备案,拉唑系列原料药继续保持全国领先的市场占有率,部分原料药产品在国内市场覆盖率进一步扩大。基于原料药事业的蓬勃发展,公司进一步加强了销售队伍的建设,引进人才,优化流程。报告期内,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产品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63%。
(3)研发工作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2018年研发投入6,602.32万元,同比增长47.73%。公司不断完善并健全研发创新体系、加强研发项目管理、实施项目经理责任制,推行多元化的研发管理模式,吸收优势研发资源,以自主研发项目和外部合作相结合,各项研究工作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原料药产品逐步开展了登记备案工作,部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项目和新产品研究项目进展顺利。
公司优化整合现有研发队伍,引进了高层次研发人才;同时,为提升研发水平,扩大研发平台,公司在湖北省武汉市设立全资研发子公司:润都制药(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研发团队不断壮大。公司重视专利布局和商标维护管理,报告期内共提交41项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和2项外观专利申请,已授权1个发明专利、7个实用新型专利、2个外观专利。
(4)生产质量管理工作
公司严格执行GMP规范,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以质量为依托,强化生产管理,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及仪器,提升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完成了缬沙坦洁净车间、中试车间的建设,产能得到进一步提高;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
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形成了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生产质量团队的共同努力,全年顺利通过各种官方检查和客户审计,顺利通过了磷酸哌喹WHO审计认证,奥美沙坦酯、厄贝沙坦和缬沙坦完成了日本MF登记,截止目前公司已有3个产品取得欧盟CEP证书。
(5)安全及环保管理工作
公司不断完善系统化的环保和安全风险管控,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已全面完善和执行企业“双重预防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环保自查,努力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保护效益的协调发展。
2018年公司加大对污染治理及环境监测的投入,新增投入1000多万元新建了VOC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并购置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已与主管环保局进行实时联网,确保24小时达标排放。这使我公司在VOC废气治理方面成为珠海市金湾区的标杆企业。
(6)公司治理及企业管理工作
2018年是公司上市第一年,上市后,公司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制定或修订公司治理有关的规章制度或规范性文件,并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履行对有关事项的审议批准程序。
公司各部门认真贯彻公司“规范、专业、发展”的经营理念,围绕管理规范、创新方向,强化“服务”意识,不断优化流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建立并完善了中层管理人员差异化的绩效考核方案、建立不同层面的人才引进策略,加强对管理人员、研发人员的专业能力培训。
企业文化建设方面,以战略规划为纲领,培育符合公司发展的企业文化,以公司上市为契机,塑造员工对企业发展的共同愿景;打造以人为本、关爱员工的企业氛围;以丰富的文化活动为依托,将企业文化建设落到实处。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并于2018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在“其他收益”列报,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
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2家,具体情况如下:
1. 2018年10月19日,本公司设立润都制药(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2,000.00万元,出资占比100.00%,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出资1,000.00万元。
2. 2018年12月19日,本公司设立润都制药(荆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10,000.00万元,出资占比100.00%,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出资0.00万元。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杰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度董事会)于2019年4月22日在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第23层民彤医药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于2019年4月12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李高、杨德明、周兵分别提交了《2018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18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考虑到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未来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现金分红额暂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的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7,200.0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 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 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将“营销网络优化建设技术改造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18年12月31日延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许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2. 审议通过了《2019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2019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名TAN WEN(谭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即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4月27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9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6. 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8年度监事会)于2019年4月22日在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23层民彤医药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于2019年4月12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志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职权。2018年度共召开监事会会议8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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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 审议通过了《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8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 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基本原则,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控制度能较好的执行,《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 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0. 审议通过了《2019年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2. 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2018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0,376,413.7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按照母公司的10%计提的金额为10,037,641.38元,减去2018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为70,000,00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55,916,253.63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76,255,026.00元。本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人民币329,188,138.57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2017-2019年度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考虑到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同时兼顾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制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下转18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