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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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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52 公司简称:维科技术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4,579,586.18元,以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为-176,294,129.77元,经公司董事会第九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能源业务和纺织业务。其中能源业务为公司主要业绩来源及未来发展重点,主要包括3C数码类锂电池、动力锂电池电芯、动力及储能应用锂电池模组。纺织业务相关的主要下属子公司基本于2018年10月底完成股权转让,自此公司纺织业务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几乎不构成影响。

(一)能源业务1、主要业务公司子公司维科电池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移动电源和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根据外包装材料的不同,产品可分为铝壳类锂离子电池和聚合物类锂离子电池。主要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维科电池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机器设备、其他办公相关物资和外协加工服务。该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和《供方管理控制程序》等采购制度,建立了完整的采购管控系统,确保所有采购物资符合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设计研发能力、客户服务能力、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和信用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择优选择供应商。

(2)生产模式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采用设定目标库存与依照订单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方式,通常该公司与客户进行预先沟通,对客户的需求进行预测后安排生产计划。维科电池根据《生产运作控制程序》对产品生产的各个过程进行控制,确保生产过程在受控状态下进行,确保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和成本控制达到公司要求。为适应下游客户需求,该公司采用的生产模式具有“多批次,小批量”的特点,在充分理解设备属性的基础上,按照不同电池产品建立快速响应的柔性化生产体系,减少非标准化和小批量带来的频繁设备调试的影响,进而降低生产成本。

(3)销售模式维科电池产品定位于中高端品牌厂商,通过加强技术和产品研发,完善生产工艺,提高产品品质,扩建生产能力以增强对客户需求的响应能力。维科电池目前已与MOTO、联想、传音、TCL、华勤、天珑等国内外知名手机品牌厂商及ODM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主要以直销方式为主。首先,维科电池通过终端客户的供应商资格认证,成为其合格供应商。然后,根据客户提供的订单需求,设计定制相关电芯或电池产品,组织生产后再销售给客户。锂离子电池产品销售是维科电池收入、利润和现金流的主要来源。

3、行业情况

由于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已经饱和,且产品创新无法推动增长,据Counterpoint Research预计2018年至2021年期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的年复合增长率将仅为1至2个百分点。市场研究机构 Gartner 发布报告显示,2018年第四季度全球智能手机销量为4.084亿部,较去年同期仅增长0.1%,接近停滞。但随着电信运营商争相测试和部署5G(2019年实现商用),预计未来几年智能手机的使用量将进一步增长。据Counterpoint Research预计,2021年全球5G智能手机出货量将达到1.1亿部,较2020年增长255%。

另一方面,在技术进步和消费升级的推动下,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电子雾化器等新兴产品迎来广阔发展空间,对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提出巨大的市场需求。根据 IDC 预计,2018 年全球可穿戴产品出货量将达到 1.23 亿台,从 2019 年到 2022 年将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智能家居市场预计到2022年出货量将突破3亿台。从电子雾化器来看,其作为传统烟草的替代方案,在大健康领域保持快速增长。据中国产业研究院数据,预计至 2022年,仅我国电子烟产量就将达到 47.5 亿支。

(二)纺织业务

公司是以高档家纺产品、纱线、针织服装、面料为主导产品,组建有家纺、经编、纱线、针织服装、梭织面料等内部产业群,从棉花到产品研发、设计、纺纱、织造、印染、整理、缝制、加工、成品直到内销、外贸等,组成了完整的垂直一体化产业链。

公司定位于中高档产品市场,内销市场和客户集中在长三角地区,并辐射至全国,外销产品主要出口至日本和欧美等市场。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3.7万户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3703.5亿元,同比增长2.9%,增速较上年放缓1.3个百分点。尽管纺织行业运行基本延续平稳态势,但纺织行业当前发展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仍需克服综合成本提升、环保压力加大等困难问题,承受产能结构、企业结构调整等改革阵痛,货币环境趋紧、贸易保护主义升温等外部风险。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实现盈利,实现营业收入16.0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34%,利润总额6643.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5457.96万元。

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内总资产24.71亿元,总负债10.97亿元,分别比期初减少9.10%、17.0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13.98亿元,比期初减少0.63%。

2018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57.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1.58%,主要是由于非经常性损益事项中处置不动产取得收益和纺织企业股权转让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政府补助等事项所致,合计影响金额约为18628万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附注 “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何承命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19-011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上午9点半在月湖金汇大厦二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承命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4,579,586.18元,以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为 -176,294,129.77元。由于母公司业绩亏损,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拟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苏伟军先生因工作原因已于近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之职。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补选吕军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基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前提下,董事会同意由公司为下属所有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合计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其中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为人民币90000万元担保额度,为下属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为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详情请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控股”)进行银行融资互相担保。

银行融资互相担保主要内容:

1、双方(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向银行正常融资(包括开具票据、国内信用证、黄金租赁等业务)时,由双方相互提供担保。

2、公司为维科控股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维科控股为公司担保的总金额则不受此上额限制。上述数据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

3、本次担保合作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同意并经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4、双方各自自行承担融资责任,因融资违约行为引起的一切损失,由融资方承担。

5、双方同意:一方在要求另一方为己方正式提供担保时,应向另一方提供其认可的反担保措施。否则,另一方有权不提供担保。(详情请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关联董事何承命、吕军、陈良琴、苏伟军回避了本次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借资金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将继续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19年度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项资金拆借的资金使用费用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详情请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关联董事何承命、吕军、陈良琴、苏伟军回避了本次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以资产抵押申请银行信贷的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规范公司的大额资产处置行为,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在向银行(债权人)申请信贷的事项中涉及的资产抵押行为进行授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1、公司拟向银行(债权人)进行资产抵押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负债总额50%以下的,且金额低于50,000万元,授权董事长在本额度内签署相应的信贷(抵押)合同;

2、公司拟向银行(债权人)进行资产抵押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负债总额50%以上的,或金额高于50,000万元,对超出额度后的信贷(抵押)合同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3、资产抵押金额以帐面价值余额为计算标准;

4、控股子公司发生上述事项的,视同本公司行为,由董事长(会)依据上述条款进行授权,并由公司委派的董事(股东代表)在所任职的企业依照公司的决定和法定程序实施。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利用闲置资金开展理财投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继续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50%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额度内进行包括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基金以及衍生品、固定收益类产品、借款类等产品市场投资,同时亦在进行充足的研究分析前提下,灵活调节上述投资金额,合理安排资金的投资方向,尽可能提高资金的投资回报率。

公司在证券投资的实际操作中一直遵循谨慎、风险控制的原则,定期将证券投资的运作情况向董事会及监事会进行汇报。今后公司将继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证券投资的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工作。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为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额度控制,董事会责成经营层和财务部门加强日常的交易监控,建立预警机制,并将执行情况按季度向董事会汇报。(详情请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何承命、吕军、陈良琴、苏伟军回避了本次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租赁房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19年度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波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租赁房产作为办公、商品销售及工业生产所用,2019年度预计租金累计为1,112,900元;维科控股关联方公司向本公司租赁房产用于生产,2019年度预计取得租金累计为3,063,108元。(详情请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关联董事何承命、吕军、陈良琴、苏伟军回避了本次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18年末公司对资产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有关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了清理,经测试,公司2018年度计提坏账损失11,830,663.77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6,746,446.24元;计提存货跌价损失41,072,821.37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损失2,983,025.64元,合计影响当期损益82,632,957.02元。(详情请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层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3.2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本议案尚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详情请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详情请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补偿的议案》

鉴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龙勇和宁波保税区耀宝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未完成公司重组交易标的公司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和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度盈利预测承诺,依据公司于2017年2月与上述交易对手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约定,交易对手将向公司以股份形式补偿。公司将授权董事会根据《利润补偿协议》约定方式,办理公司重组交易对手方业绩承诺补偿工作对应的股份注销、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公司章程变更等全部事宜。(详情请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本议案尚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何承命、吕军、陈良琴、苏伟军回避了本次表决。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报酬标准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经考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如下:

黄福良已于2018年11月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内控审计机构。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工作情况的述职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19-012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上午11点在月湖金汇大厦二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国荣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监事会报告》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九次会议,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精神,积极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8年公司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管理运作;决策程序均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具有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高的公司治理和内控水平。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忠诚敬业,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过程中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18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管理过程中,未发生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制度的情形。

3、监事会对公司资产交易情况的意见

公司资产交易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未损害股东权益,亦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公司2018年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共计发生日常性关联采购34.31万元,关联销售774.35万元,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0.54%。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18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租赁房产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共为人民币550.01万元,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租赁房产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共为人民币83.43万元,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63.44万元。

监事会认为,上述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交易均遵循了市场行为,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一致认为: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全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18年末公司对资产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有关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了清理,经测试,公司2018年度计提坏账损失11,830,663.77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6,746,446.24元;计提存货跌价损失41,072,821.37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损失2,983,025.64元,合计影响当期损益82,632,957.02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上述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监事薪酬决策程序,经考核,公司监事2018年度薪酬如下:

贲爱建先生于2019年1月29日辞去公司监事一职。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以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需求为前提,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开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在风险充分控制的基础上,通过进行适度的风险可控的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合理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公司经营层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3.2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

本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19-013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审议,同意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8800万元。

●本项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内保外贷等)额度。其中,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为人民币90000万元担保额度,为下属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为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数据以担保余额计算。

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全资控股子公司

1、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52692万元,公司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维科电池100%的股权。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西区0212地块2号标准厂房,法人代表:陈良琴,该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21428.11万元,负债总额67687.4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5759.66万元,净资产53740.65万元,营业收入 118916.15万元,净利润1923.18万元。

2、东莞市甬维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注册地址:东莞市塘厦镇林村新富路26-101号,法人代表:王传宝,该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1966.07万元,负债总额10430.7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430.73万元,净资产1535.33万元,营业收入21189.81万元,净利润-311.22万元。

3、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26200万元,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注册地址:东莞市横沥镇田坑村新城工业区兴华路19号,法人代表:陈良琴,该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9962.17万元,负债总额18543.8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8543.81万元,净资产11418.36万元,营业收入3696.07万元,净利润-2863.29万元。

4、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35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99号,法人代表:何承命,该公司主要从事实业项目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7614.19万元,负债总额0.1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0.16万元,净资产7614.0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36万元。

5、宁波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注册地址:宁波保税区港西大道3号1幢-1北侧厂房,法人代表:陈良琴,该公司从事动力电池模组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电动工具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5141.74万元,负债总额2395.0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048.15万元,净资产2746.74万元,营业收入3321.72万元,净利润-7089.15万元。

6、深圳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55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东文,该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投资兴办实业、投资咨询及投资顾问。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1405.11万元,负债总额7852.5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852.53万元,净资产3552.58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947.42万元。

7、深圳维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东文,该公司主要从事投资兴办实业、投资咨询及投资顾问。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611.69万元,负债总额448.7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48.75万元,净资产162.94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72.12万元。

8、江西维科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璜溪大道19号十一楼1166室,法人代表:杨东文,该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848.84万元,负债总额5.3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36万元,净资产2843.48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6.52万元。

9、东莞联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471.53万元港币,公司持有100%股权。注册地址:东莞市横沥镇新城工业区联志1号厂房201室,法人代表:陈良琴,该公司主要从事企业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投资咨询。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0935.03万元,负债总额166.0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6.06万元,净资产10768.96万元,营业收入165.67万元,净利润-161.84万元。

10、东莞忠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431.989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注册地址:东莞市横沥镇新城工业区1栋201室,法人代表:陈良琴,该公司主要从事企业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投资咨询。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6572.43万元,负债总额22.1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10万元,净资产6550.33万元,营业收入118.40万元,净利润-70.24万元。

11、宁波保税区维科新源动力电池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注册地址:宁波保税西区港西大道27号,法人代表:陈良琴,该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锂电子蓄电池及其材料、新能源汽车的电机及整车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金未到位,尚未开始经营。

12、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璜溪大道19号十一楼1168室,法人代表:陈良琴,该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金未到位,尚未开始经营。

(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深圳一维山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有70%股权。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12路迈瑞大厦D座2A,法人代表:杨东文,该公司主要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及电子产品的研发及生产。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04.87万元,负债总额69.6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9.66万元,净资产235.21万元,营业收入14.94万元,净利润-264.79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担保风险可控。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梅志成、冷军、阮殿波同意公司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作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继续向各子公司提供合计总额为10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153800万元,其中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88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00%和42.05%。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19-014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进行银行融资互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控股”)进行银行融资互相担保。公司为维科控股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维科控股为公司担保的总金额则不受此上额限制。本担保事项尚须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为维科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95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公司与维科控股的银行融资互保存在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司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拟与维科控股进行银行融资互相担保。

双方(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向银行正常融资(包括开具票据、国内信用证、黄金租赁等业务)时,由双方相互提供担保。公司为维科控股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维科控股为公司担保的总金额则不受此上额限制。上述数据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本次担保合作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同意并经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本担保事项尚须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25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何承命

主要经营业务:实业投资、纺织品加工制造、房地产开发、进出口业务等

注册资本:人民币107,065,497元 成立日期:1998年5月14日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维科控股总资产158.50亿元,负债总额126.87亿元,资产负债率80.04%,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2.03亿元,流动负债总额114.63亿元,净资产31.63亿元,2018年全年实现营业172.95亿元,实现净利润8281.99万元。(以上均为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日,维科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占29.71%,为公司控股股东。结构图如下: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双方(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向银行正常融资(包括开具票据、国内信用证、黄金租赁等业务)时,由双方相互提供担保。

2、公司为维科控股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维科控股为公司担保的总金额则不受此上额限制。上述数据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

3、本次担保合作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同意并经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4、双方各自自行承担融资责任,因融资违约行为引起的一切损失,由融资方承担。

5、双方同意:一方在要求另一方为己方正式提供担保时,应向另一方提供其认可的反担保措施。否则,另一方有权不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本次与维科控股进行银行融资互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同时也考虑到维科控股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资信状况有助于减少担保的潜在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梅志成、冷军、阮殿波同意公司与维科控股在人民币150000万元额度内进行银行融资互相担保。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必须严格按照额度进行,在为对方提供担保时,维科控股应提供公司认可的反担保措施。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维科控股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1000万元,公司为维科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5000万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1538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10.00%,其中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8800万元,为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50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05%和67.94%。

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19-015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借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18年度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合计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中短期资金融通余额为0元。

●本项拆借资金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一、拆借资金概述

经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19年度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各种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本项资金拆借的资金使用费用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上述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借资金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25号(20-1)室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要经营业务:实业投资、纺织品加工制造、房地产开发、进出口业务等

注册资本:人民币107,065,497元 成立日期:1998年5月14日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维科控股总资产158.50亿元,负债总额126.87亿元,资产负债率80.04%,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2.03亿元,流动负债总额114.63亿元,净资产31.63亿元,2018年全年实现营业172.95亿元,实现净利润8281.99万元。(以上均为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2019年公司将在生产经营突破,产业调整等重要领域的投入,因此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中短期拆借资金,主要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梅志成、冷军、阮殿波同意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19年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且本项资金拆借的资金使用费用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五、2018年资金拆借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合计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中短期资金融通余额为0元。

六、备查资料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19-016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影响:公司在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的基础上,预计公司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此项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吕军、陈良琴、苏伟军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梅志成、冷军、阮殿波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日常关联交易2018年度完成及2019年预计情况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科控股”)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何承命,注册资本人民币107,065,497元,注册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25号(20-1)室,主要经营业务:实业投资、纺织品加工制造、房地产开发、进出口业务等。截至本公告日,维科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29.7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维科控股总资产158.50亿元,净资产31.63亿元。2018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2.95亿元,实现净利润8281.99万元。(以上均为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2、主要关联交易说明

(1)公司与维科控股及其他下属子公司之间的销售关联交易,主要系特阔分公司向宁波维科特阔有限公司收取纺织品加工费等。

(2)公司与维科控股及其他下属子公司之间的采购关联交易,主要系本公司向其采购家纺用品,支付水电费等。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多年积累形成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独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于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的说明:本公司是一家从事能源和纺织业务为主的上市公司,纺织业务与关联方维科控股等存在着历史渊源关系,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纺织业务需要,目前存在的部分关联交易是有必要性的。

2、2018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合计发生日常性关联采购34.31万元,关联销售774.35万元,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0.54%,不影响到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业务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公司与维科控股于2006年3月6日签署的《关于经常性商品购销框架协议》,其有效期限至200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但签约方未提出书面终止或修改意见,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递延一年,并以此逐年类推。

为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额度控制,董事会责成经营层和财务部门加强日常的交易监控,建立预警机制,并将执行情况按季度向董事会汇报。同时,在年度及半年度报告中,公司将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汇总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审查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在此基础上,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数据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遵循了市场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19-017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向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租赁房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176,008元,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8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租赁房产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共为人民币5,500,097.41元,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租赁房产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共为人民币834,315.54元,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334,412.95元,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后,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19年度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波维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控股”) 及其关联方租赁房产作为办公、商品销售及工业生产所用,2019年度预计租金累计为1,112,900元;维科控股关联方公司向本公司租赁房产用于生产,2019年度预计取得租金累计为3,063,108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租赁房产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共为人民币5,500,097.41元,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租赁房产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共为人民币834,315.54元,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334,412.95元,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后,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止本公告日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9.71%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维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置业”)、宁波维科家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家纺”)、宁波维科精华浙东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东针织”))为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维科控股间接持有宁波维科丝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丝网”)。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①企业名称: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25号(20-1)室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何承命

注册资本:人民币10,706.55万元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 实业投资;纺织品、针织品、服装的制造、加工;纺织、服装及日用品,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农产品、燃料油的批发、零售;黄金批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纺织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本公司房屋租赁。

实际控制人:何承命

②企业名称:宁波维科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海曙区柳汀街225号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承命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25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

实际控制人:何承命

③企业名称:宁波维科家纺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后田垟34-1号(城市映象小区内)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国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经营范围: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家居用品、家具、卫生浴具、厨具、床垫的批发、零售;品牌管理服务;电子产品、数码产品、手机配件、通讯设备、计算机设备及配件的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纺织品的制造、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何承命

④企业名称:宁波维科精华浙东针织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北仑江南出口加工贸易区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国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 家纺织品、服装、床上用品、家纺制品、装饰布、纱线、针织品、毛纱织品的制造、加工,纺织原料、机电设备、日用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的批发、零售,纺织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实际控制人:何承命

⑤企业名称:宁波维科丝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山下村维科工业园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国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经营范围:工程用特种纺织品(丝网)及其深加工产品的制造;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何承命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情况

维科控股以实业投资;纺织品、针织品、服装的制造、加工;房地产开发;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为主要业务,近三年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维科置业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为主要业务,近三年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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