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3版)
公司名称:广西柳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南宁市国凯大道7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春雪
经营范围:医疗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医疗器械及零部件(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的销售;医疗器械租赁;对医疗行业的投资;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2,190.0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015.72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1,008.0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2.49万元。(该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广西柳润49%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政先生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震宁先生兼任广西柳润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七)内蒙古润鸿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润鸿达”)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润鸿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天府花园小区写字楼2号楼703室
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楚亚杰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器械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机械设备维修;三类医疗器械(凭资质经营);一类、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以上项目凭许可证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电脑及配件、仪器仪表、办公用品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2,899.7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045.41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6,037.5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13.62万元。(该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内,公司曾持有内蒙古润鸿达40%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震宁先生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陆晓艳女士曾兼任内蒙古润鸿达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八)黑龙江润达泰诚医疗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泰诚”)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润达泰诚医疗供应链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黄河路88号哈工大建筑科技大厦1栋1单元16层3号门(A座1603室)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付荣太
经营范围: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批发:化学药制剂、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有效期至2019年11月6日);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有效期至2021年1月14日)。供应链管理;道路运输代理(不含水路);装卸服务;会议服务;接受委托从事委托方的自有房屋租赁;批发:医疗器械。以下仅限分支机构: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剧毒品、易燃易爆品);医疗器械安装、维修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11,428.9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036.46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18,124.4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106.65万元。(该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黑龙江泰诚40%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政先生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陆晓艳女士兼任黑龙江泰诚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九)贵州润达康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润达”)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润达康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洞堡电子商务港太升国际A栋2单元8层17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段海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医疗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医疗器械(持许可证经营)、设备租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电脑及配件、仪器仪表、办公用品、货物及技术进口(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3,015.3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251.48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4,692.0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1.03万元。(该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贵州润达40%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震宁先生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陆晓艳女士兼任贵州润达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福建省福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福瑞”)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福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白湖亭埔下路仓山科技园V-03号2#楼2层南侧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瞿志军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卫生用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玻璃器皿、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办公设备、照明设备、防盗器材、电子计算机及软件的批发、代购代销;医疗器械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维修与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医疗器械相关应用软件的开发、维护;医疗设备租赁服务;服装批发;服装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日用杂货批发;日用杂品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日用家电批发;日用家电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弩);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不含弩);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建材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零售;电气设备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其他未列明零售业;其他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其他电子产品零售;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4,900.1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522.72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3,800.1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60.88万元。(该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福建福瑞40%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政先生兼任福建福瑞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震宁先生兼任福建福瑞董事长;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陆晓艳女士兼任福建福瑞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一)哈尔滨润达弘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弘泰”)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哈尔滨润达弘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4号楼(明月街236号)火炬电子商务大厦1611室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克军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器械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机械设备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生物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自有设备租赁;销售:医疗器械、医疗用品、日用品、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化妆品、仪器仪表、玻璃制品、办公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589.3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74.50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266.3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57.73万元。(该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哈尔滨弘泰30%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政先生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震宁先生兼任哈尔滨弘泰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二)嘉兴市新孚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新孚臣”)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市新孚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银河路500号3幢4楼
注册资本:62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慧
经营范围:第二、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不含药品)***第Ⅲ、Ⅱ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的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医疗试剂、医疗器械的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的维护以及医疗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4,285.1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341.18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5,799.6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85.99万元。(该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内,公司曾持有嘉兴新孚臣20%股权且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震宁先生曾兼任嘉兴新孚臣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三)上海瑞美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美科技”)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瑞美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328号7幢7层J1848室
注册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剑峰
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五金产品、文具用品的销售,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10,091.9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7,848.65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7,031.7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717.89万元。(该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瑞美科技45%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政先生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震宁先生兼任瑞美科技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四)四川润达瑞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润达瑞泰”)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润达瑞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管委会武科西四路99号1栋3层305室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燚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医疗器械设备维修;医疗器械设备租赁;销售:医疗器械、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电脑及配件、仪器仪表、办公用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及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实验室设备的销售、上门安装、上门维护;实验室规划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12,288.0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296.63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18,365.8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280.98万元。(该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四川润达瑞泰21%股权,过去12个月内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政先生曾兼任四川润达瑞泰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五)上海祥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祥闰”)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祥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庆路412号3幢2楼
注册资本:1,2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郭海涛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科技、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维修,自有设备租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办公用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医疗器械经营,货运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1,205.9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060.18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520.9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92.68万元。(该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上海祥闰12%股权,过去12个月内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政先生曾兼任上海祥闰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六)四川润达宏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润达宏旺”)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润达宏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2栋6层605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碧华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机械设备技术服务;销售及租赁医疗器械(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电子产品、通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制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仪器仪表、办公用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1,526.7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136.65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2,312.0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5.92万元。(该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四川润达宏旺22%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震宁先生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陆晓艳女士兼任四川润达宏旺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七)上海丹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丹利”)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丹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塘沽路309号14C室1215
注册资本:1,052.631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贤龙
经营范围:从事生物科技、计算机、网络信息、医疗器械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企业形象策划,自有设备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销售医疗器械,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家具,工艺礼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4,120.5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516.61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6,232.1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67.76万元。(该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上海丹利5%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政先生兼任上海丹利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八)武汉海吉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吉力”)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海吉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武汉东湖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858号生物医药园二期A82-1栋
注册资本:3,080.9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平峰
经营范围:生产、批发兼零售:医疗器械一类、二类、三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体外诊断试剂;批发:三类:6801基础外科手术器械;6802显微外科手术器械;6803神经外科手术器械;6804眼科手术器械;6805耳鼻喉科手术器械;6806口腔科手术器械;6807胸腔心血管外科手术器械;6808腹部外科手术器械;6809泌尿肛肠外科手术器械;6810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6812妇产科用手术器械;6813计划生育手术器械;6815注射穿刺器械;6816烧伤(整形)科手术器械;6820普通诊察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不含软件、硬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27中医器械;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6830医用X射线设备;6831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6832医用高能射线设备;6833医用核素设备;6834医用射线防护用品、装置;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不含助听器);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55口腔科设备及器具;6856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6857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6863口腔科材料;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0软件;6877介入器材。生物、医药技术(含原料、中间体)的研究、开发、科研成果转让及相关技术咨询及转让服务;科研试剂(除药品和危险品)的生产、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普通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3,019.9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148.97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2,006.1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04.00万元。(该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占武汉海吉力3.25%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仝文斌先生兼任武汉海吉力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九)湖南润达云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云雅”)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润达云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先导路179号湘江时代商务广场A2栋2001室
注册资本:1,265.82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晓清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服务、咨询、交流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医疗器械技术开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日用百货零售;医疗器械技术转让服务;实验室成套设备及通风系统、五金产品、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实验室设备和器具、化学试剂和助剂(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通用仪器仪表、暖通设备、医学教学仪器、办公家具、玻璃仪器、化学试剂及日用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保健品、空气净化设备销售;智能化技术服务、研发;仪器仪表批发;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制冷设备安装;室内维修;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5,666.5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923.65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6,477.2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59.33万元。(该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湖南云雅21%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政先生兼任湖南云雅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瑞莱生物工程(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莱生物”)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瑞莱生物工程(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19号南山医疗器械产业园BF01-05
注册资本:7,042.75646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莉萍
经营范围:从事医学生化、分子生物学专业的技术开发(包括相关仪器的软件和硬件开发);生产经营III类:体外诊断试剂;II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凭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粤药监械生产许可20020535号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23,218.7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0,010.76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12,015.2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212.23万元。(该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仝文斌先生兼任瑞莱生物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十一)彭华兵
1、基本情况
姓名:彭华兵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
主要职务:现任公司子公司杭州怡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彭华兵持有杭州怡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5%的股权,系持有公司重要子公司10%以上股权的股东。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19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
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该等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经营。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经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和日常管理中,必要的日常业务往来,同时也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成本,并获得便利、优质、稳定的服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按照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主要依赖。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批准。
八、上网文件
1、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九、备查文件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9-024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842号”《关于核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6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7.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1,2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40,144,224.1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055,775.8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5月2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13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83号”《关于核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自然人刘辉、自然人朱文怡、东营东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九江昊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国金润达惠员工持股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五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9,862,874.00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8.80 元。根据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应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根据公司付款指示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未按缴款时间足额缴款的,自动丧失认购员工持股计划未缴足份额的权利”,截至2016年11月10日止,国金润达惠员工持股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股数由原2,330,445.00股调整为2,052,000.00股,故本公司实施上述非公开发行?A 股后,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584,429.00股,募集资金总额1,140,031,555.2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31,419,269.66元(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8,612,285.54元,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1月11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91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元
■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公司于2015年7月制定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要求,公司(含公司之子公司)、国金证券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国金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国金证券于2016年11月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农商银行山阳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综合服务扩容及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自有体外诊断产品扩产项目”和“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合计36,111.6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36,105.58万元,不足以满足以上全部项目资金需求的部分,已由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补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使用1,108,785,017.58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四)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暂以自有资金或负债方式筹集资金对综合服务扩容及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自有体外诊断产品扩产项目、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15年5月22日,本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4,317.91万元,其中“综合服务扩容及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12,709.41万元,“自有体外诊断产品扩产项目” 1,108.38万元,“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500.12万元。
2015年6月1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317.9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述事项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312号《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不存在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均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单独核算实现效益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研发实验室项目拟在公司现有研发部门基础上,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引进高层次研发人员,添置所需研发设备、检测设备,对未来相关技术课题进行研究和实验。该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和竞争力,以促进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在招股说明书中也未对该项目的经济效益作披露。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单独核算实现效益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均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形。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5年8月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7月1日前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016年7月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截止2017年7月上述资金已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不存在闲置前次募集资金。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本年度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的募集资金1.34万元(低于500万且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截至本年度末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上网公告附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综合服务扩容及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的项目建设内容为增加产品投放、物流中心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期为3年,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5,829.48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5,908.84万元(含利息收入79.36万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100.31%,其中: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物流设备采购、软件系统及仓储布局改造均已实施完成并投入使用;增加产品投放项目陆续采购仪器用于扩充产品投放,采购试剂用于销售;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也已陆续进行投资,目前本公司与主要子公司已完成SAP系统的上线。
注2:自有体外诊断产品扩产项目系拟在自有土地上新建厂房,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和设备更新,扩建公司体外诊断仪器和试剂生产项目,项目建设期为1.5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土建工程和生产设备,计划投入金额为7,946.27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7,954.82万元(含利息收入8.55万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100.11%,该项目坐落于金山区山阳镇,于2014年9月开始建造,募集资金相关支出主要为厂房建设、装修支出及部分设备采购支出。公司已于2017年7月取得金山厂房的自有体外诊断仪器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于2018年5月取得了金山厂房自有体外诊断试剂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金山厂房已于2017年8月开始陆续投入生产使用。
注3: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研究项目主要包括高压液相糖化血红蛋白(包括地中海贫血)检测分析仪及配套试剂、MB-3200和MB-4000血气分析仪及配套电极和试剂、生化试剂等,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土建工程和研发设备,计划投入金额为2,335.94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338.17万元(含利息收入2.23万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100.10%,该项目坐落于金山区山阳镇,于2014年9月开始建造,募集资金相关支出主要为研发实验室建设、装修支出及部分设备采购支出。研发实验室已于2017年投入研发使用。
附表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投资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实现效益。
附表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该项目计划投入金额为25,829.48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5,908.84万元(含利息收入79.36万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100.31%。该项目资金自2013年开始陆续投入,也逐步显现效益,2017年以及2018年的项目销售收入分别为45,905.21万元和71,892.88万元,2017年实现税后净利润4,833.91万元,2018年实现税后净利润7,610.17万元,达到预期效益。
注2:该项目计划投入金额为7,946.27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7,954.82万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100.11 %,厂房已竣工投入生产使用。2018年的项目销售收入为3,760.11万元。因该项目尚未完全达产,暂无需计算效益。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9-025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842号”《关于核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6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7.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1,2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40,144,224.1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055,775.8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5月2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13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83号”《关于核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自然人刘辉、自然人朱文怡、东营东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九江昊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国金润达惠员工持股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五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9,862,874.00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8.80 元。根据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应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根据公司付款指示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未按缴款时间足额缴款的,自动丧失认购员工持股计划未缴足份额的权利”,截至2016年11月10日止,国金润达惠员工持股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股数由原2,330,445.00股调整为2,052,000.00股,故本公司实施上述非公开发行?A 股后,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584,429.00股,募集资金总额1,140,031,555.2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31,419,269.66元(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8,612,285.54元,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1月11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91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元
■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公司于2015年7月制定了《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要求,公司(含公司之子公司)、国金证券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国金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国金证券于2016年11月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农商银行山阳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研发实验室项目拟在公司现有研发部门基础上,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引进高层次研发人员,添置所需研发设备、检测设备,对未来相关技术课题进行研究和实验。该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和竞争力,以促进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在招股说明书中也未对该项目的经济效益作披露。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6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审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317.9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述预先投入金额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312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8月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7月1日前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016年7月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截止2017年7月上述资金已足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本年度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的募集资金1.34万元(低于500万且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截至本年度末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九、上网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十、备查文件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综合服务扩容及信息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的项目建设内容为增加产品投放、物流中心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期为3年,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5,829.48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5,908.84万元(含利息收入79.36万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100.31%,其中: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物流设备采购、软件系统及仓储布局改造均已实施完成并投入使用;增加产品投放项目陆续采购仪器用于扩充产品投放,采购试剂用于销售;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也已陆续进行投资,目前本公司与主要子公司已完成SAP系统的上线。本项目在达产后可实现销售收入39,291.50万元,税后净利润4,435.41万元。自2013年开始陆续投入该项目,也逐步显现效益,2017年以及2018年度的项目销售收入分别为45,905.21万元和71,892.88万元,2017年实现税后净利润4,833.91万元,2018年实现税后净利润7,610.17万元,达到预期效益。
注2:自有体外诊断产品扩产项目系拟在自有土地上新建厂房,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和设备更新,扩建公司体外诊断仪器和试剂生产项目,项目建设期为1.5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土建工程和生产设备,计划投入金额为7,946.27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7,954.82万元(含利息收入8.55万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100.11%,该项目坐落于金山区山阳镇,于2014年9月开始建造,募集资金相关支出主要为厂房建设、装修支出及部分设备采购支出。公司已于2017年7月取得金山厂房的自有体外诊断仪器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于2018年5月取得了金山厂房自有体外诊断试剂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本项目在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18,117.08万元,年均净利润4,166.88万元。金山厂房已于2017年8月开始陆续投入生产使用。2018年的项目销售收入为3,760.11万元。因该项目尚未完全达产,暂无需计算效益。
注3: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研究项目主要包括高压液相糖化血红蛋白(包括地中海贫血)检测分析仪及配套试剂、MB-3200和MB-4000血气分析仪及配套电极和试剂、生化试剂等,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土建工程和研发设备,计划投入金额为2,335.94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338.17万元(含利息收入2.23万元),项目资金投入进度为100.10%,该项目坐落于金山区山阳镇,于2014年9月开始建造,募集资金相关支出主要为研发实验室建设、装修支出及少部分设备采购支出。研发实验室已于2017年投入研发使用。
附表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
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实现效益。
证券代码:603108 证券简称:润达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9-026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对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并于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公司将对期初及上年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影响。
●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达医疗”)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和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为了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以上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事项
1、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财政部对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初始确认时,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2、根据财会[2018]15号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
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将“管理费用”项目分拆至“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二个项目列报;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修订后及新颁布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019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19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2019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减值、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减值的认定标准为: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严重”的标准为:下跌幅度超过投资成本的 30%且非暂时性下跌;公允价值下跌“非暂时性”的标准为:持续下跌超过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投资成本的计算方法为:取得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对价及相关税费;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为:自下跌幅度超过投资成本的30%时计算。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3、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1)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如超过合同约定的信用期),参照其他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比率计提坏账准备。如经测试未发现减值,不计提坏账准备。
2)其他应收款项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前述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2019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余额在100万元以上且排名前十名的应收账款;余额在50万元以上且排名前十名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关联方组合(合并范围内)或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下转3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