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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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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俞亚鹏、总经理蒋乔及总会计师冯元庆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12月25日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申请股票停牌,2019年1月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预案,1月3日,公司披露了本次重组预案,股票复牌。3月29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正式方案。

根据本次重组方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江阴信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阴冶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阴扬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江阴青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江阴信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86.50%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兴澄特钢86.50%股权作价为231.79亿元左右;经与交易对方协商,且综合考虑公司每股净资产值等因素,确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0.00元/股,即定向发行23.18亿股份购买标的资产,发行价格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系中信集团钢铁板块的整体上市,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由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变为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中信集团,中信集团预计将合计控制83.52%股权,本次交易不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正式方案。本次资产重组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大冶特钢 公告编号:2019-045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