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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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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19-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9024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9日收到公司董事马胜利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马胜利女士因公司调整治理结构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原有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马胜利女士辞职后,董事会现有董事7人,独立董事3人,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马胜利女士辞去董事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对马胜利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9025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9日以专人书面、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15:00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现场出席6人,独立董事黄亚英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高云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度报告》全文详见4月23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度报告摘要》详见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4月23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中的《2018年财务报告之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9】48270002号)确认,2018年母公司净利润1,304,847,803.24元,差额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7,596,552.25元至其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609,681,816.64元,减去2017年度已分配股利213,413,049.00元,2018年母公司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63,520,018.63元。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拟派发的现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有转股的可能,所以公司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及现金分红总金额暂不确定,但分配的比例不变。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的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4月23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中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4月23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中的《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具体内容详见4月23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中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目前对大族冠华担保总额为4,000万元,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担保,根据大族冠华目前经营情况,公司预计其不能按期还款的可能性较大,出于谨慎原则公司已提前确认对其预计担保损失3,130万元,后续如大族冠华按期偿还贷款或归还公司代其支付的银行借款,公司将对此项担保损失予以部分或全部转回。

本次公司为大族冠华将到期的4,000万元贷款提供续保,即2019年5月16日到期的2,000万元贷款和2019年6月25日到期的2,000万元贷款,大族冠华对上述4,000万元续贷将采用借新还旧方式,本次担保属于续保,不增加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通过续保,公司还款责任得到延期,同时也有利于大族冠华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改善其经营情况,有助于减少公司财务损失,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鉴于此,同意继续为大族冠华无偿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公司拟在50亿元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其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2,400万元,关联董事高云峰、张建群回避表决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前期协商,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费用约为1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8年8月13日开始转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本1,556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67,066,801股。同时,根据2018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及中国证监会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其职能,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组成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中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3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中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大族欧洲股份公司的议案》

为发展公司海外业务,公司将对全资子公司Han’s Europe AG(公司中文名:大族欧洲股份公司)增加投资2,000万美元,用于大族欧洲公司基础设施、市场网络建设,以及投资并购境外先进激光设备公司等。公司境外投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探索国际化业务,努力争取将国外技术优势和国内市场、生产、销售网络优势充分结合,产生协同效应。

具体内容详见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增资大族欧洲股份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2019年第1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3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3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3日下午2:30-5:00;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2日-2019年5月13日。

具体内容详见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3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9027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在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与会董事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冠华”)即将到期的4,000万元贷款提供续保,即2019年5月16日到期的2,000万元贷款和2019年6月25日到期的2,000万元贷款,大族冠华对上述4,000万元续贷将采用借新还旧方式,本次担保属于续保,不增加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族冠华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市新联大街136号

法定代表人:刘学智

成立时间:2006年11月16日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单色、彩色印刷及数字化印刷设备、数字化制版设备,提供设备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经营各类相关印刷制版用器材及耗材,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已于2017年6月30日将持有的大族冠华70.8125%的股份全部转让给刘学智先生,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大族冠华股份,其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时间

2、担保方名称:大族激光

3、被担保方名称:大族冠华

4、相应债权人名称: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5、相应担保合同条款: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续保数额为4,000万元贷款

保证期间从主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担保的范围包括因主合同而产生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担保收益和风险的评估

1、主营财务指标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族冠华的资产总额为37,319.69万元,负债总额为37,710.3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90.63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2,737.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1.05%,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族冠华的资产总额为38,157.27 万元,负债总额为35,549.3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607.92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为-6,168.7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17%,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担保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目前对大族冠华担保总额为4,000万元,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担保,根据大族冠华目前经营情况,公司预计其不能按期还款的可能性较大,如其未能按期还款,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人将代其支付。通过续保,公司还款责任得到延期,同时也有利于大族冠华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改善其经营情况,有助于减少公司财务损失,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出于谨慎原则公司已提前确认对其的预计担保损失3,130万元,后续如大族冠华按期偿还贷款,公司将对此项担保损失予以转回,详见2018年4月17日在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鉴于此,同意继续为大族冠华无偿担保,本次担保属于续保,不增加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资信情况

2017年11月6日,大族冠华未能按期支付到期的4,700万元贷款,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人已代其支付,大族冠华持续存在后期贷款不能按期支付的风险。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2019年4月2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4亿元和0.55亿元,分别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3.44%和0.78%,无逾期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无担保。

六、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大族冠华目前不具备按期还款能力,如其未能按期还款,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人将代其支付。通过续保,公司还款责任得到延期,同时也有利于大族冠华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改善其经营情况,有助于减少公司财务损失,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但需要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存在大族冠华不能按期还款的风险,公司承担的范围包括因主合同而产生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公司已确认预计担保损失为3,130万元,如后期大族冠华仍不具备还款能力,公司实际履行全额担保义务,则实际担保损失与预计担保损失之间的差额会导致公司当期净利润减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9028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资金来源

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生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择机购买。

2、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且投资品种均为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一一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风险较低,预期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投资额度

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签署投资理财产品相关法律文件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最长投资期限12个月。

5、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超过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拟购买的理财品种的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与受托方之间没有关联关系。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信息披露部门提前对即将签署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并提交公司总部的法务中心复核。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购买理财产品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相关风险。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每笔理财事项由公司信息披露部门提前对即将签署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并提交公司总部的法务中心复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其资金支付手续需严格履行相应的公司审批流程。

(2)公司拟购买的理财品种的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均为高流动性、保本型或者固定收益类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流动资金需求的情况时,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4)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和检查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

(5)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对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2018年度在广发银行、中国银行等机构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以及结构性存款等共计51笔,累计金额43.90亿元,合计实现理财收益约5,352.19万元。截止2019年4月19日,公司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以及结构性存款等余额共计65,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以及结构性存款等余额共计35,000万元。

四、专项意见说明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此,同意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余额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五、其他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公司2018年度的委托理财情况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9029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下转1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