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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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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1版)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2,400万元,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法人为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控股”)、深圳市明信测试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信测试”)、深圳汉和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和智造”),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高云峰、张建群因在上述关联方担任董事等职务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018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211.22万元。

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则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云峰

企业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第五工业区朗山二路6号赛霸科技楼1号楼501室

经营范围:高新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族控股集团(集团本部)的资产总额为1,177,695.20万元,净资产为-415.92万元,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830.57万元,净利润-39,359.4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过外部审计。

大族控股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对公司持股比例为15.19%;大族控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大族控股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2、深圳市明信测试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少华

企业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安托山高科技工业园16栋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ICT测试夹具、FCT夹具、小型电子测试设备的开发;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ICT测试夹具、FCT夹具、小型电子测试设备的生产。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明信测试的资产总额为25,200.62万元,净资产为10,909.60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29,972.08万元,净利润1,479.82万元,上述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明信测试是公司参股公司,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33.33%;公司副总经理杨朝辉担任明信测试董事职务,明信测试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明信测试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3、深圳汉和智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张建群

企业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荔园路8号厂房101、201、301、4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生产经营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机电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计算机软件、机械和机电设备操作控制软件、人工智能设备和人工智能设备软件、物联网设备和物联网设备软件、机器人和机器人设备软件、工业自动化设备和工业自动化设备软件、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汉和智造的资产总额为9,765.80万元,净资产为1,883.86万元,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5,227.36万元,净利润5.5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汉和智造是公司参股公司,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40%。公司副董事长张建群担任汉和智造董事长职务,汉和智造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汉和智造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即公司、关联方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来确定,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数额较小且价格公允,对公司降低成本及业务开拓起到了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采购产品和提供劳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同意《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族激光2019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9030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会董事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如下:

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8年8月13日开始转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本1,556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67,066,801股。同时,根据2018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及中国证监会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如下条款进行修改: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因本次修改有新增条款,故后续各章节、条款序号以及引用的其他条款序号相应更新。

上述章程条款的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9031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其职能,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情况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高云峰(董事长)

委员:高云峰(董事长)、马胜利、刘宁(独立董事)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谢家伟(独立董事)

委员:谢家伟(独立董事)、邱大梁(独立董事)、张建群(副董事长)

3、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黄亚英(独立董事)

委员:黄亚英(独立董事)、谢家伟(独立董事)、张建群(副董事长)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宁(独立董事)

委员:刘宁(独立董事)、黄亚英(独立董事)、吕启涛

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邱大梁(独立董事)

委员:邱大梁(独立董事)、黄亚英(独立董事)、胡殿君

二、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情况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高云峰(董事长)

委员:高云峰(董事长)、谢家伟(独立董事)、吕启涛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谢家伟(独立董事)

委员:谢家伟(独立董事)、张建群(副董事长)、邱大梁(独立董事)

3、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黄亚英(独立董事)

委员:黄亚英(独立董事)、张建群(副董事长)、谢家伟(独立董事)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黄亚英(独立董事)

委员:黄亚英(独立董事)、吕启涛、邱大梁(独立董事)

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邱大梁(独立董事)

委员:邱大梁(独立董事)、胡殿君、黄亚英(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9032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大族激光”)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7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2,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630.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2月12日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验证报告》(瑞华验字[2018]48270001号)。

经2018年2月1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9.9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8年12月29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98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53,711.81万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3,329.65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6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2,013.75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3,095.3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并严格按照其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户管理。

2018年2月1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以及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等11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履行职责。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如下:

单元: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大族激光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大族激光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附表1:

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9033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于2019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7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2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计2,3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6,301,886.7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2月12日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48270001号”《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48270006),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177,013.75万元(含未到期理财产品65,000.00万元,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3095.48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3,711.81万元(含置换)。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现金管理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具体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7、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文件。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决议情况

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文件。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相关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9034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大族欧洲股份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9年4月19日,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大族欧洲股份公司的议案》。为发展公司海外业务,公司将对全资子公司Han’s Europe AG(公司中文名:大族欧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欧洲公司”)增加投资2,000万美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Han’s Europe AG(公司中文名:大族欧洲股份公司)

注册地:瑞士

企业性质: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云峰

注册资本:100,000.00瑞士法郎

经营范围:进口和出口各种成品设备和零部件及提供相应的服务。

股东情况:公司持股100%。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大族欧洲公司资产总额85,831,614.88瑞士法郎,负债总额89,914,696.32瑞士法郎,净资产-4,083,081.44瑞士法郎,2017年度营业收入583,290.32瑞士法郎,净利润-2,943,812.08瑞士法郎,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大族欧洲公司资产总额108,458,321.15瑞士法郎,负债总额101,855,675.79瑞士法郎,净资产6,602,645.36瑞士法郎,2018年营业收入964,165.64瑞士法郎,净利润-3,364,273.20瑞士法郎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本次投资所需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发展公司海外业务,公司将增加2,000万美元投资额度,用于大族欧洲公司基础设施、市场网络建设,及投资并购境外先进激光设备公司等。公司境外投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探索国际化业务,努力争取将国外技术优势和国内市场、生产、销售网络优势充分结合,产生协同效应,为公司最终成为国际化企业打好基础。此次投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办理具体投资事宜。

鉴于未来国际市场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在投资亏损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9036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①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②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③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列报;

④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⑤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⑥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⑦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⑧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⑨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2017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修订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2019年度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上述调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无重大影响。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码:2019037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3日下午2:30-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2日-2019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年5月12日15:00至2019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8日

6、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5月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独立董事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审议如下议案: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8)《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注:①上述议案9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②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10日(9:00-11:00,13:30-1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董秘办

(3)大会联系电话:0755-86161340

(4)大会联系传真:0755-86161327

(5)邮政编码:518052

(6)联系人:杜永刚、王琳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8

2、投票简称:大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注:

1.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9038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将于2019年4月29日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云峰、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张建群、独立董事邱大梁、副总经理杨朝辉、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周辉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杜永刚、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董事副总经理琚泽运,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9039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10:00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4月23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度报告》全文详见4月23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度报告摘要》详见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4月23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中的《2018年财务报告之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9】48270002号)确认,2018年母公司净利润1,304,847,803.24元,差额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7,596,552.25元至其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609,681,816.64元,减去2017年度已分配股利213,413,049.00元,2018年母公司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63,520,018.63元。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拟派发的现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有转股的可能,所以公司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及现金分红总金额暂不确定,但分配的比例不变。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的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基本上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4月23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中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中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中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3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3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2019年第1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4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3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