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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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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5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4,920.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55.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7%。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结合当前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的经营能力,预测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50,000万元,同比增长22.84%;净利润30,000万元,同比增长20.22%。

《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按母公司财务报表,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43,941,481.56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4,394,148.16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2,102,318.73元,减去已分配2017年红利32,059,202.80元,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49,590,449.33元。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监事杨勇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使用情况下,公司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发展公司业务,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1. 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万元(含95,000.00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 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 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等(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2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2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在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债本息;

③公司发生减资(因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及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其他偿债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⑤其他对本期可转债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本期可转债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15日前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媒体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及表决方式;

②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③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④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之债权登记日;

⑤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债券持有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⑥召集人名称、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⑦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公司将综合考虑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相关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筹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运用,公司编制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喜专审字[2019]第0329号)(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编制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并收到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保证所有债券持有人的合法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起草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9-029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武汉文科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科环境”)经营发展需要,促进其业务发展,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武汉文科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

法定代表人:谢云军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04日

经营范围:生态环境与节能环保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态环保工程的规划设计与施工;园林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与施工;土壤环境治理和修复,水体环境的治理和修复;矿山生态修复;花卉苗木科研、种植与经营;生物技术的开发;生态环保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文科环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文科环境资产总额26,727.78万元,负债总额24,512.01万元,净资产为2,215.77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担保协议约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文科环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状况良好稳定,资产质量优良,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

公司本次为文科环境提供担保,主要为其经营所需,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共同利益。本次担保相关决策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程序合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970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39%,上述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9-030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度,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李从文、赵文凤夫妇及深圳市泽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广投资”)发生关联租赁房屋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将接受关联方李从文、赵文凤夫妇及深圳市文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科控股”)提供担保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广东花博生态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花博”)发生共同对外投标、签订PPP项目等形式业务合同的日常关联交易活动;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文科控股发生共同对外投资、共同投资设立PPP项目公司等日常关联交易活动。

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从文先生、赵文凤女士、吴仲起先生回避表决。

(二)预计2019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李从文、赵文凤夫妇

李从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赵文凤女士为公司董事,李从文、赵文凤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深圳市泽广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0年6月2日

注册资本:600万元

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中电信息大厦东座2618

法定代表人:杨勇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泽广投资为公司之员工持股公司。

3.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泽广投资总资产为10,055.88万元,净资产291.0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67.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深圳市文科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3年7月29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知本大厦701室

法定代表人:赵文凤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建筑材料的销售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文科控股为李从文、赵文凤夫妇控制的公司。

3. 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文科控股总资产为63,361.83万元,净资产26,276.93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906.6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广东花博生态产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5年1月13日

注册资本:1,539.30万元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流潮水口村水口路211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新

经营范围:其他旅行社相关服务(旅游项目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游览景区管理(其他旅游景区管理服务、旅游资源开发);投资管理,物业管理;对房地产进行投资,对农业项目投资;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种植、销售:花卉;场地租赁;农业温室工程设计及施工;花卉博览园项目开发、管理。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广东花博24%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从文先生持有广东花博5%的股份,公司董事吴仲起在广东花博担任董事职务。

3.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花博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691.75万元,净资产2,607.14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183.39万元,净利润26.33万元。

(五)深圳研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6年9月7日

注册资本:1,4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以南沙嘴路以东中央西谷大厦1601号

法定代表人:田守能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技术开发;污水处理相关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污水处理相关设备、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的研发、销售;土壤修复技术研究与应用;污泥处理处置相关技术开发、工程设计与实施;生物技术的研发;工业废水、固体废弃物系统处理相关技术开发、工程设计与实施;环境污染处理专用材料(高效絮凝剂等)的研发、销售;河道湖泊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保护,相关设计、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工程总承包和专业承包服务;为河道湖泊治理、生态环境修复、污泥处理处置以及土壤修复工程提供劳务服务;投资兴办实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污水处理相关设备、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的生产;环境污染处理专用材料(高效絮凝剂等)的生产。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离任董事田守能担任研源环境执行董事。

3.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研源环境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708.89万元,净资产2,623.70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086.61万元,净利润8.61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关联租赁签署协议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房屋租赁为长期租赁,每年协议到期后续签。

2.关联担保协议情况

公司将在年度授信额度内,根据贷款需求的具体情况与关联方签署有关担保协议。

3.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标及合作协议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签订专业业务分包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采购及业务开拓系统,在相关方面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所必需,该等交易均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规定进行,且按市场价格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李从文、赵文凤、吴仲起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李从文、赵文凤、吴仲起回避了表决,亦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项议案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公司此次审议的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求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价格遵循以市场价作为定价原则,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租赁、关联担保和关联方共同对外投标及合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9-031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及获取一定的资金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短期投资回报,公司计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利用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使用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和办理有关事宜。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且公司与各发行主体签订或提供的书面文件中必须明确提供保本承诺,如无相关文件明确约定予以保本,则公司不得购买。该投资品种将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且单一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前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其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银行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会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适时选择购买恰当的银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在一年内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承诺保本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涉及的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有关文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文科园林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的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等相关规定中规定属于风险投资的产品。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利用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使用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9-032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将公司闲置的配股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获取一定的资金收益,使用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该等理财产品应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承诺保本的特点。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和办理有关事宜。

一、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77号文核准,公司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总股本247,495,000股),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配股价格为11.50元/股。本次共计已配售73,097,02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40,615,82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512,046.9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103,775.08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4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中喜验字[2018]第0053号”《验资报告》。

由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需根据工程实施进度陆续支出,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且公司与各发行主体签订或提供的书面文件中必须明确提供保本承诺,如无相关文件明确约定予以保本,则公司不得购买。该投资品种将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也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且单一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前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其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银行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会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且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一年内滚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承诺保本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目前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使用情况下,公司在一年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涉及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有关文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文科园林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将公司暂时闲置的配股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获取一定的资金收益,使用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9-033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

(一)待转销项税额的计提

根据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财政部会计司于2017年2月3日发布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相关规定: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时点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点的,应贷记“应交税费一一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待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再转入“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应交税费一一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公司经自查发现,在2016年度及2017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中,因对上述规定的理解不到位,导致未充分计提“应交税费一一待转销项税额”,需补提“应交税费一一待转销项税额”,对已结平的项目,需调整2016年度及2017年度主营业务成本。

(二)公共市政项目工程投资款现金流量的列示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一一现金流量表》(财政部财会〔2016〕3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

公司经自查发现,在2016年度及2017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中,公司承接的具有融资性质的公共市政建设工程相关的现金流量,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中列示,由于这类项目与长期资产的构建活动相关,应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列示。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6年、2017年及2018年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2016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1.对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项目的影响如下:

2.对公司2016年一季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项目的影响如下:

3.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项目的影响如下:

4.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项目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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