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4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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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贴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上述资金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9-025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业务为公司正常经营性往来。因此,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出东方”)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议案》。关联董事徐新建先生对相关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全部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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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预计2019年工程业务有所增长,将会带动关联交易额有所增加,预计2019年度关联交易额为4018万元。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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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连云港兴和泡沫制品有限公司
住所:连云港市东辛农场场部南
法定代表人:何仲米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24日
经营范围:泡沫产品、包装产品制造;泡沫产品、包装产品、模具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
2. 西藏鸥美家卫浴用品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215室
法定代表人:陈定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1日
经营范围:厨卫设备、卫浴用品、水槽、家用电器、水龙头、淋浴器具、小金属阀门、小五金、软管、厨柜、空气净化器的研究、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股45%
3. 江苏赫尔斯镀膜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宁工贸园
法定代表人:胡张顺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4月11日
经营范围:镀膜技术研发;太阳能选择性吸热材料、太阳能高透材料、太阳能采暖板、太阳能集热器及部件、纳米非金属材料、纳米石墨烯材料及相关产品的研发、(不含危化品)生产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
4.山东帅康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199号港沟街道办事处大院后院北楼106室
法定代表人:马全军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1月15日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燃气器具、五金交电、厨房用具、卫浴洁具及配件的批发、零售、维修及售后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持股49%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价格按照合同签署时标的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及市场竞争力,遵循市
场化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交易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
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确认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向公司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性往来,是董事会依据公司日常经营实际作出的决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价格以公开、公平、公允为原则,符合法律和市场规律,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董事会提议的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9-026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0日
至2019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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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另行刊登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徐新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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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⑴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⑵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⑶ 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17日(9:00一11:00、14:00一16:00)。
(三) 登记地点: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5959992
联系传真:0518-85807993
联系地址: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 邮编:222243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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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