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63版)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后认为:公司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立霸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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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总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差10.37万元,系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的募集资金投资额,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的,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
注2:调整后投资总额比募集资金总额多367.11万元,系 “环保新型家电用覆膜板生产线技改扩能项目”结余永久补流金额和补充营运资金本期投入金额包括了募集资金结余相应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367.11万元。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19-2020年度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19-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拟向银行申请2019-2020年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限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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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尚需银行最终审批,且拟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融资及贸易
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凤仙女士为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充足,拟在公司向银行申请上述授信范围内融资时视银行的需求决定对公司给予无条件担保,公司不对其提供反担保措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卢凤仙女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8年的审计工作中,能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负责,圆满地完成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审计力量较强,执业规范,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我们事先已经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审核意见》,本次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2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等无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前述规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019年4月21日,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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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4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4日
至2019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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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或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一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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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2019年5月9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画溪路88号
联 系 人:阮志东
联系电话(传真):0510-87061738
邮政编码:214205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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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9年4月18日、4月19日、4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问得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9年4月18日、4月19日、4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与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