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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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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85版)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新钢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新钢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新钢股份监事会对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钢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4 月 23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新余新钢金属制品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0日,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公司新余新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新余新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18年9月11日由贝卡尔特(新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更名而来,以下简称新钢金属公司)

(二)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区渝东大道。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23,600万元。

(四)股权结构:新钢股份持有新钢金属公司60%股权,Bekaert Xinyu Hongkong Limited持有新钢金属公司40%股权。

(五)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末,资产总额45,955.16万元,净资产合计14,603.97万元。2018年实现利润总额为-1,459.09万元,净利润-1,487.84万元。

(六)开展套期保值的目的:新钢金属公司主要产品为铝包钢丝、铝包钢导线等产品,需要金属铝锭作为原料,为有效防范市场风险,规避和管理市场风险,减少和降低铝商品价格波动对新钢金属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以期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一)期货品种: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铝期货。

(二)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套期保值保证金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套期保值业务资金为新钢金属公司自有资金。

(四)审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新钢金属公司对原实行的《铝锭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该公司仅限于开展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铝锭套期保值。新钢金属公司严格履行决策程序,杜绝投机交易;提升交易团队能力,提高实务操作水平;动态风险预警,强化风险控制。

(二)新钢股份公司制定规章制度,搭建科学规范的组织架构和内控制度体系,对新钢金属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实行审批制。

(三)注重人才培养,为期货业务的健康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四)加强信息基础建设,确保交易系统正常运行,重点保障期货执行部门对软硬件的需求。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6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新钢国贸公司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0日,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钢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新钢国贸公司开展钢材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新钢国贸公司”)。

(二)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冶金路。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四)股权结构:新钢股份持有新钢国贸公司100%股权。

(五)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末,资产总额114,104.57万元,净资产合计12,195.86万元。2018年实现利润总额为2,263.46万元,净利润1,685.95万元。

(六)开展套期保值的目的:新钢国贸公司开展钢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通过期货市场对冲现货价格波动风险,对冲现货因价格风险导致的或有损失。利用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有利于公司构建即时反应市场供需情况的现货价格参考体系,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参考。期货市场可以为公司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风险控制手段和贸易流通通道,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一)期货品种:仅限于公司经营范围内的钢铁产业链品种,即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等;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铁矿石、焦煤、焦炭等。

(二)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根据最高持仓量确定最高保证金,新钢国贸公司进行套期保值最高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三)资金来源:套期保值业务资金为新钢国贸公司自有资金。

(四)审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新钢国贸公司严格按照新钢股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仅限于开展国内期货市场钢材、铁矿石等大宗商品品种的套期保值。严格履行决策程序,杜绝投机交易;提升交易团队能力,提高实务操作水平;动态风险预警,强化风险控制。

(二)新钢股份将制定规章制度,搭建科学规范的组织架构和内控制度体系,对新钢国贸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实行审批制。

(三)注重人才培养,为期货业务的健康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四)加强信息基础建设,确保交易系统正常运行,重点保障期货执行部门对软硬件的需求。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7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对下属部分全资子公司增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2019年4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西新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新余中新物流有限公司、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新余新钢优特钢带有限公司、广州新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进行增资,增强下属企业发展综合实力。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随着公司整体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部分全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偏小与公司发展的实际矛盾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增强下属企业发展综合实力,满足下属企业业务拓展及改善融资能力的需要,促进下属全资子公司健康发展,公司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西新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新余中新物流有限公司、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新余新钢优特钢带有限公司、广州新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进行增资。具体增资情况如下:

(二)履行审批程序情况

2019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金额较大,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江西新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名称:江西新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

2、成立日期:1996年8月

3、法定代表人:段志毅

4、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金属材料、非标设备制作安装,压力管道制作及安装,机械加工,机电安装,炉窑、路桥工程,工程材料和结构试验,建筑材料制造加工,装饰装修,起重机械安装、修理,挖掘,预拌商品混凝土,消防设施工程,水利、电力工程,建筑劳务,机械设备租赁,建材租赁,装卸搬运,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批发;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等。

5、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建设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43,876.59万元,净资产14,173.06万元,2018年实现净利润为1503.06万元。

6、增资情况:增资金额为10,000万元,增资后建设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变更至2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新余中新物流有限公司

1、名称:新余中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物流”)

2、成立日期:2005年06月29日

3、法定代表人:向学庆

4、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租赁;货物装卸、仓储;货运代理及信息服务;矿产品销售;物流设备维修及物流工程技术服务

5、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新物流经审计资产总额11,729.05万元,净资产-26.48万元,2018年实现净利润为382.77万元。

6、增资情况:增资金额为4,200万元,增资后中新物流注册资本由800万元变更至5,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名称: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8日

3、法定代表人:庄央兵

4、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医疗用品及器材、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贸易经纪与代理;运输代理业;仓储业(不含危险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5、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贸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114,104.57万元,净资产12,195.86万元,2018年实现净利润为1,685.95万元。

6、增资情况:增资金额为20,000万元,增资后国贸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新余新钢优特钢带有限公司

1、名称:新余新钢优特钢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特钢带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08月22日

3、法定代表人:李明发

4、经营范围:钢压延加工、销售及包装;机械设备备件加工及维修。(不含特种设备)。

5、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优特钢带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28,272.43万元,净资产9,191.52万元,2018年实现净利润为-808.48万元。

6、增资情况:增资金额为10,000万元,增资后优特钢带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广州新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名称:广州新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保理”)

2、成立日期:2018年05月24日

3、法定代表人:李文彦

4、经营范围:商业保理业务;

5、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钢保理经审计资产总额70,287.70万元,净资产10,007.3万元,2018年实现净利润为7.3万元。

6、增资情况:增资金额为10,000万元,增资后新钢保理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下属五家企业发展综合实力,满足下属企业业务拓展及改善融资能力的需要,促进下属全资子公司健康发展,对其业务拓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对上述五家公司进行增资后,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上述五家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增资风险可控。

本次对上述五家全资子公司的增资,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的需要。完成增资后,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及市场变化、运营管理和团队建设等方面的风险。对此,公司将会加强内部管理,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积极防范各类风险。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8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0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钢股份”)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就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上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9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主要经营数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一钢铁》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 2018年度的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8年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二、公司2018年分季度经营情况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1号(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30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3日

至2019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内容详见 2019年4月 23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至议案二十一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 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持 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 2019 年 5 月 10 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 14:00-17:00。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登记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1 号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联系人:王青、吴贤德 电话:0790-6294351、6292961。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编制说明

郑重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报告年度和报告范围

本报告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本报告主要描述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部分内容涉及全资与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和非控股企业等单位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环境保护、精准扶贫等社会事业等业务活动。

编制规范和数据说明

本报告主要依据《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CASS-CSR2.0》进行编写,同时参照了上海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内控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和审议》、《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

报告中财务数据摘自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其他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系统或人工整理。本报告所引用的2018年数据为最终统计数,财务数据如与年报有出入,以年报为准。

报告方式和联络方式

本报告以印刷品和PDF电子文件两种形式向读者发布,其中PDF电子文件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下载阅读。为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我们提倡读者尽可能下载阅读电子版本,我们也将逐年减少印刷版的印数。

前 言

自成立以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公司”)秉持与社会、环境、企业、员工等利益相关方可持续、和谐发展的社会责任理念,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经营管理范畴,进一步完善优化经营模式,努力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本报告从公司创造市场绩效共享价值发展、强化创新提高发展质量、助力产业发展、绿色发展、与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展示了新钢股份2018年度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进入新时代以来,新钢股份秉承“创新、奉献、超越”的新钢精神,按照“提质增效,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相关多元”的总体发展思路,践行“让企业更有竞争力、让员工更有幸福感”的新时代新使命,大力推进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致力于实现“打造绿色精品基地、成为基业长青,共享繁荣钢铁强企”的企业愿景,成为国内最有价值的钢铁强企之一。

作为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新钢股份将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以与社会、经济、环境、城市的和谐可持续发展为己任,凝聚全体员工和相关各方的智慧和力量,与社会各界共创共享、共担共进,共同促进社会进步。

第一章公司发展概况

第一节 基本情况与企业发展规划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钢股份”,股票代码:600782)是一家集矿石采选、钢铁冶炼、钢材轧制于一体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具有年产粗钢综合生产能力达1000万吨级,形成了以热轧卷板、冷轧卷板、中厚板、螺纹钢、线材、金属制品为主导产品的产品结构,产品覆盖普钢、特钢、金属制品、化工制品等多个领域,是我国南方重要的建材和板材精品生产基地,连续多年跻身中国企业500强之列。公司产品广泛运用于工程建筑、石油化工、机械制造、能源交通、桥梁船舶、核电、航空航天、精密制造等行业,产品远销美国、欧盟、日本、东南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

新钢股份秉承“打造绿色精品基地、成为基业长青,共享繁荣钢铁强企”的愿景,主动以自身现有的国家级实验室、技术中心和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科研机构为平台,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服务质量。公司以精益求精的产品质量,贴心专业的产品服务体验,为客户提供全程、专业、优质的钢铁产品和服务,将公司由钢铁产品制造商转型为钢铁产品和综合服务提供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钢股份的股权比例为55.57%,是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近两年,受益于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推进、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等政策的影响,钢铁行业迎来了较好的发展机遇期,公司也取得了与市场行情相适应的经济效益,为公司未来加大环保投入、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创造了有利条件。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2019年全国两会强调,继续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个字上下功夫。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围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工业基础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制造强国;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拓展“智能+”,为制造业转型升级赋能。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未来已来、全新征途已然开启。未来,公司将持续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不断适应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浪潮,全面实施“钢铁主业+非钢产业”协同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做优做强钢铁主业,切实提升钢铁产品和服务综合竞争力。与此同时,加快推进构建以钢铁主业为核心的上下游产业集群,围绕钢铁主业重点发展“钢材延伸加工”、“资源综合利用”、“贸易物流服务”、“工程技术服务”以及“钢铁供应链金融”等非钢产业,将公司打造成为提供“钢铁精品”和“优质钢铁服务”的钢铁综合服务商。

第二节 经营绩效与关键绩效指标

2018年,新钢股份全年生铁产量903.56万吨、钢产量893.17万吨、钢材坯产量843.54万吨。截至2018年末公司资产总额415.11亿元、净资产总额195.15亿元,总股本31.88亿股。2018年全年新钢股份实现营业收入总额569.6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66.34亿元,实现净利润总额59.1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为59.02亿元,基本每股收益1.85元。

2018年度,新钢股份每股社会贡献值为3.23元/股。

长期以来,公司在做大经济总量、提高发展质量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后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全国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全国用户满意企业、中国质量诚信企业和江西崛起十强企业、江西税利突出贡献企业、江西重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获2017年度金牛最有价值投资奖。

第三节 规范治理与健康合规发展

新钢股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一)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各层级职权分明,分工明确,决策流程清晰,并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依法合规开展各项工作,形成了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相辅相成的现代公司治理架构。新钢股份制定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系列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为公司实施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定权。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代会联席会议选举后进入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下设投资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个4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战略制定、定期报告编制、内控检查评价、激励机制完善、制度体系优化等事项决策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上述4个专门委员会中除投资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外,其余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均有实施细则,明确了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目前公司监事会由5位监事组成,监事会中有外派监事 1人且均为专职监事;职工代表监事有2人,由公司职代会联席会议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监事会。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内控管理以及董事、高管履职的合法合规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产生程序合法合规,其人员构成、知识结构、能力素养能够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目前公司经理层由1名总经理,2名副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公司经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公司经营层通过总经理行政工作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专题会议等会议制度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并向董事会负责。

新钢股份密切跟踪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化、法治化进程,适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确保公司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上市以来,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核算独立,并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为规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制定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规范性制度。

(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新钢股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状况,建立以“规范运行、有效控制”为目标的内部控制体系,遵循合规可持续原则,对相关内控流程持续改进及优化。

截至报告期末,新钢股份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已经形成了与钢铁行业特性、业务规模和经营战略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报告期内,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业务流程梳理、优化、更新及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完成了内控有效性测试。根据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聘请的内控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8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第二章 创造市场绩效,共享发展价值

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壮大,离不开地方政府、客户、供应商、员工、股东和债权人、以及社区等利益相关方的大力支持,企业的发展本质上就是与利益相关方协调发展,共同发展,共享发展价值,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一直以来,新钢股份在不断提升自身市场经营绩效和发展质量的同时,努力寻找企业发展与利益相关方的共同价值,对内寻求有质量、有效益、发展空间适度、可持续的发展,对外成为环境友好型、资源集约型、负责任的企业,使得公司价值链上下游的经营活动,有助于改善社会环境,进而提高社会整体发展价值。

第一节 合作共赢,构建健康和谐稳定的供应链

公司致力于构建健康和谐稳定的供应链,为供应链创造价值。

(一)强化供应商管理。基于钢铁企业生产中铁矿石、焦煤焦炭等大宗原燃料市场结构的特点,以及采购设备、备品备件、外包服务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并完善了《原燃料供应商实施细则》、《进口矿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设备、备品备件、材料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工程项目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物流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供应链合规管理。

公司审慎选择外部供应商,其中根据对公司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物资分为A、B、C 三类,并规范供应商准入流程、评价标准、供应商划分等级等,根据供应商既往记录实行红黄牌制度,凝聚优质供应商群体。如在设备材料采购上,公司规范招标采购程序,为供应商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真正让那些产品质量高、社会信用好、遵纪守法强的供应商进入公司采购名录,让公司获得最好的性价比产品。我们廉政审计部门对招标采购过程密切监控,确保程序合规,所有原材料质量符合我们的采购标准和生产需求。公司建立与供应商沟通交流的畅通渠道,通过不断提升采购和供应商筛选标准促进供应商成长,以公司发展带动行业共同进步。

(二)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新钢股份秉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用户关注为焦点”的原则,牢固坚持“诚信为本、互利为宗”的经营理念,全面落实“敬畏产品、尊重客户”的市场服务理念。在保障产品质量的同时,不断提升客户服务水平,通过定期的客户满意度调查,跟踪并改进服务质量,完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将优质高效的用户管理覆盖钢铁加工、销售、服务全产业链条,致力于为下游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产品和服务体验。持续优化智能营销服务系统,让客户跟踪到公司设计、生产、销售、客诉等诸多环节,丰富客户服务手段,提升公司在大规模生产、个性化定制两方面的客户服务能力,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积极开拓风电厂、石油化工、大型桥梁等重点工程,公司产品美誉度和市场影响力不断增强,与广大用户一道共创价值、共谋发展。

与此同时,公司还为部分优质供应商和客户提供应收账款的商业保理服务,缓解上下游主体暂时资金压力,助力提升核心供应链整体价值。

第二节 质量领先,提升服务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公司坚持“产品质量就是企业生命”理念,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公司制定了以《质量管理制度》《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文件》《生产过程控制程序文件》《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文件》等为核心质量管理制度体系,覆盖原燃料采购、验收管理、生产工艺设计、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测分析到验收等多个环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追溯稽查与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层层把关,最大限度降低致错风险。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将产品质量管控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员工,细化到产品生产的单元操作环节,和员工的日常绩效考核直接挂钩,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推行炼铁、炼钢、轧材上下工序质量管理“一贯制”,全流程控制产品质量。公司实施不合格产品台账管理制度,针对出现的产品不合格情况,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从而不断提高产品合格率。2018年,公司各类产品质量均达标,较去年实现稳步提升,满足稳定市场供应需求。

第三节 创造绩效,切实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

按照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开”的信息披露原则,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信息保密及披露办法。公司在与股东及投资者的沟通中持续关注细节,不断提升信息披露及沟通的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充分性、及时性,提高公司运营的透明度,保障投资者、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及合法权益。

公司一贯重视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成果。公司在《公司章程》明确了分红原则、条件、比例以及相关的执行及决策机制,充分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自1996年上市以来,公司注重股东回报,积极推行现金红利分配政策,已累计现金分红约9.89亿元。

2018年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的影响,钢铁去产能效果显著,存量优势钢铁产能充分释放,钢铁行业整体盈利趋好。公司抓住国家供给侧结构改革、钢铁去产能和市场回暖的机遇,强化落实降本增效,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569.63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59.11亿元。鉴于此,公司2018年度拟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回报投资者。

长期以来,公司一贯注重银企合作关系,目前已与中国工商银行等各主要商业银行签订了银企合作协议等,保障了融资渠道和融资额度。公司根据金融机构资信状况、业务实力以及市场公信力等综合条件选取合作金融机构,并统筹协调与金融机构合作关系。当前,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资金充裕,偿债能力较强,有利于公司与债权人更好的开展各项业务,实现共赢。

第四节 以人为本,全员共创共享企业发展利益

新钢股份坚持“人力资源是企业第一资源、核心资源”的理念,持续打造学习型组织,推行“全员共创共享”,让企业更有竞争力,让职工更有幸福感。致力于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为员工提供有竞争力的福利待遇,为员工提供有效的职业技能培训,让员工发挥所长,提供通畅的职业发展空间。

(一)员工概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总人数18412人,主要由生产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公司为不同性别、年龄的人才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公司拥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59.67%。公司拥有富有经验和活力的员工队伍,员工年龄主要分布在45岁及以下,占总数人的72.9 %。

(二)薪酬待遇与职业发展。公司严格落实《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社会保险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建立了覆盖全体员工的社保及收入增长机制,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近几年来,员工收入稳步增长,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明显提高。目前公司启动企业年金计划,进一步提高员工获得感和归属感。

公司秉持“专业的事专业的人做”思路,尊重每个员工自身所长,基于行政管理和技术开发的特点,设置“职务晋升”和“职称晋升”双通道晋升机制。在干部人才选聘中推行竞争上岗、公开招聘、公推公选、竞聘上岗,为员工成长成才保驾护航。

(三)技能培训与能力提升。公司不仅重视人才的引进,更关注对人才的培养。针对企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工作性质的的特点,设立了科学合理的岗位晋升和培训体系,成立了“新钢公司培训中心”,为人才成长和公司发展提供智力资源和人才支持。大力实施“全员提素创星”工程,增强一线员工综合素质,让员工成长成才。以职称评定为抓手,为专业技术人才成长搭建平台,有79人晋升高级职称、118人晋升中级职称、76人晋升初级职称。目前,公司拥有高级工程师464人、工程师1136人、助理工程师1954人;高级技师804人、技师2847人,高级工7799人。公司高技能人才占公司员工比例为50%,高于国家《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提出的27%的目标。

(四)安全教育与职业健康。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可以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水平,推动企业安全经营。公司制定了覆盖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建立全员安全培训教育体系,设置公司级、厂级、班组级等分级、分类安全培训课程,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及有效性。此外,员工的任职、晋升、调动均需通过安全培训考核,公司管理层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2018年公司开展安全技能大培训和岗位大练兵,并确保培训人人过关、人人合格,全年公司安全生产受控,内部安全事故发生率达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

公司通过了GB/T28001(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机构,建立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健全;注重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2018年,公司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强化职业病防治的前期预防工作,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主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公司各分厂每年度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有毒有害因素合格率达 100%。全年共计6232名职工参加职业健康检查,新增职业病种类为零。公司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协力单位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通知》,保障劳务及协力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权益,确保全体劳务及协力单位职工均与公司正式工享受同等劳动保护权利。

(五)企业文化与员工生活。公司高度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与业余生活,努力营造丰富、轻松、积极的企业文化氛围,倡导高效工作与个人生活的互相平衡、互相促进和互相补充,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2018年以公司厂庆活动为主线,依托公司22个文体协会,开展“致新钢”主题诗歌散文征集、舞蹈大赛、气排球赛、篮球赛、足球赛、乒乓球赛等系列文化活动,带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事业蓬勃开展。公司连续多年开展全员免费健康体检,为员工快乐工作提供保障。公司坚决维护女性员工合法权益,增强女性员工的幸福感。大力推进班组“家”文化建设,重点通过班组“三室一间”、班组创新创效等建设活动,把党建工作、劳模工作室、技师工作站、导师带徒、劳动保护工作等平台与班组建设有机结合,使班组建设更真实,更接“地气”。

第三章 强化创新发展,切实提高发展质量

第一节 加大产品和技术创新,提升产品综合竞争力

在新钢股份的发展历程中,始终将“创新”作为公司发展、转型、提升的源动力。公司一贯坚持“技术创新驱动发展”的高质量发展思路,打造国家级创新科研平台,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努力成为钢铁材料研究领域的领先者。新钢股份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为核心的基础上,先后组建了江西省船用钢工程中心、江西省能源用钢工程中心、省轧钢技术创新团队、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多个技术创新平台。上述创新平台积极承接国家重点科技研发项目,探索钢铁新材料、新工艺研发成果,在钢铁材料研究方面成果颇丰。同时公司积极促进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帮助企业解决了较多钢铁制造流程重大技术难题,通过项目实施培养了一批学术和技术人才,显著提升了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技术和研发人员合计2974人员,其中拥有教授级高工41人,高级工程师523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人才1名,国家百千万人才2名,6人入选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4人入选省技术带头人,4人入选赣鄱英才“555”工程;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112人。公司具有博士学位21人、硕士学位221人。公司多次荣获“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等称号,成为江西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高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单位。2018年全年公司研发投入合计13.8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2.43%;公司技术、研发相关人员的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16.15%。

新钢股份高度重视与东北大学、北京科技大学、江西理工大学等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借助科研院所专业优势领域,围绕市场需求和生产工艺的技术痛点,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近年来,公司按照“低端产品品质化,高端产品低成本化”的产品质量管理理念,在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控制有效的基础上,公司先后成功开发了XFP80模具钢、L485MPSL2管线钢(厚44mm)、高磁感取向硅钢、Q690D钢板、30ZW1700、27ZW1600电动汽车用硅钢等数十个新产品。2011年公司完成的“高品质船板高效化制造关键技术研发和集成创新”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14年公司与东北大学合作完成的“高等级中厚钢板连续辊式淬火关键技术、装备及应用”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16年公司与北京科技大学合作完成的“电弧炉炼钢复合吹炼技术的研究及应用”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17年公司完成的“热轧板带钢新一代控轧控冷技术及应用”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高性能锅炉容器用钢板开发及关键技术研究”项目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司“经济炼铁配矿”项目,有利于钢铁企业平衡钢铁金属料消耗和降低炼铁成本,取得了较好经济绩效。

第二节 落实管理和服务创新,提高企业发展软实力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拓展“智能+”为制造业转型升级赋能的变革浪潮,加速推进钢铁制造信息化向智能制造转变,提高公司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增强公司发展的软实力。

报告期内,完成公司整体智能化制造规划方案编制,致力于打造智能设备、智能工厂、智能互联、智能决策于一体的钢铁智能制造体系,推动企业智慧化转型升级。公司全新财务ERP信息化系统正式上线,极大提高了公司财务管理和财务决策效率。产供销MES信息系统全面升级。系统功能更加强大,使得生产过程更加柔性、敏捷、智能。销售智能营销服务系统上线提高了公司对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响应效率,有利于公司更有效的服务客户。如“拼单单”订货模式有效解决了小批量订单的痛点问题,公司个性化定制的服务能力得到再提升;长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保护客户利益,如销售智能营销服务系统中的质量异议处理模块,要求公司以小时为周期处理质量异议,及时保护客户利益,提高主动服务客户能力。

在强化内部管理上,公司对照行业发展趋势和自身发展实际,充分利用电商平台、期货市场等信息化工具,让数据多跑路,服务多上门,强化市场研判,创新供销模式,提高管理效率。在组织架构上,优化整合了公司现有原燃料采购资质和资源,提高原燃料和设备材料采购效率;同时公司对销售部驻外机构布局进行了调整,使机构设置更贴近市场,提高客户服务能力。

第四章 助力产业发展,共建美好生活

第一节 履行企业责任助力产业发展

新钢股份作为一家国有控股企业和上市公司,不仅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使命职责。也承担着依法纳税、创造就业、促进地方经济和钢铁产业发展的发展责任。

(一)财税贡献,创造并带动就业。一直以来,公司以诚信为本、互利为宗的经营理念,获得了市场的认可,近几年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569.63亿元。2018年公司合并口径上缴国家税费23.96亿元,公司连续多年获得“江西省A类纳税人信用等级”称号。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钢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在岗员工18412人,是新余市就业人数最多的企业。由于钢铁企业生产环节多,产业链长,钢铁产业对地方就业的带动能力较强。

(二)输出优特钢技术,助力城市产业发展。充分利用新钢股份公司多年积累的资源综合利用、优特带钢生产技术和工艺,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推动新钢股份优特带钢生产技术和工艺产业化,打造新余地区优特带钢产业集群,助力城市产业发展。同时公司依托自身雄厚的资本实力和对钢铁市场的整体性把控能力,扶持当地钢材企业以及各类中小型企业发展,建立自身与地方市场的紧密联系,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第二节 推进节能减排优化生态环境

长期以来,新钢股份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坚持走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在当前国家环保政策持续收紧,环保督查不断加力,“蓝天行动”向纵深推进的大背景下,公司化压力为动力,变被动为主动,重点以绿色清洁工厂建设为依托,以节能环保及老系统提标升级改造为抓手,补齐影响公司生存发展的绿色短板,积极推进产城融合发展。重点在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清洁工厂建设、严控污染物违规排放,充分履行环保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完善环保管理制度。为落实《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新钢股份制定了公司《废水管理程序》、《废气管理程序》、《噪声管理程序》、《环境绩效检测管理程序》、《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废矿物油处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环保规章制度,并严格加以贯彻落实。在技术改造上认真履行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在污染防治工作上,加大环保投资力度,使废水、废气、噪声和工业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源得到期了有效治理。公司成立以企业负责人为组长、各分厂主要负责人为环境保护管理第一责任人的环保领导小组,实施环保管理问责制,确保责任到人,实施责任追究。

(二)推行清洁工厂建设。为贯彻落实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高度统一的目标,公司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努力提升现代化生产水平。启动并完成了多条厂区主次干道的改造,大力推进班组硬件设施建设,完成了全部1300多个班组的“三室一间”(即操作室、休息室、学习室、卫生间)改造,职工生产工作条件持续改善;新增绿地面积8.5万平方米;对厂区道路、交通运输、建筑工地、原料堆场等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厂内二次扬尘得到有效抑制,员工工作环境进一步改善。积极参与新余市袁河公园建设,让昔日渣山变公园,厂区周边环境大幅改善。

(三)强化环保运行管理,严控污染物排放。随着国家加大污染物综合治理力度,新钢股份致力于不断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烧结、焦化、炼铁炼钢过程中的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的建设。

高标准推进环境治理,根据国家标准编制《公司大气环境综合治理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增加82个环保自行监测点位和217个监测项目,公司环保管控能力进一步增强。全方位推进监督检查问责,对排水、废气等全流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排查整改。公司积极配合当地环保部门检查督查,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对固体废弃物实现分类储存和无害化处理。

(四)推进环保项目建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2018年完成6m焦炉脱硫脱硝改造,5#、6#、7#烧结机脱硫备用系统改造,360m2烧结机尾除尘提标改造,球团厂除尘提标改造,8#高炉除尘改造,普棒生产线浊环水改造,一动力厂一、二泵站综合改造等一批环保建设项目。全年节能环保项目投资9.4亿元,同比增加2.1亿元;确保公司环保设施与生产同步运行,吨钢环保运行费用达到146.4元,全年累计13.61亿元。

大力度推进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一期)等节能改造项目运行管理,公司自发电率提高至47.48%,吨钢外购电量减少44.84kwh、新水消耗下降0.61m3。

为厉行节约、减少能源消耗及纸资源的使用,在保证办公高效的同时,公司全面推行OA网络办公系统,通过可视视频会议等方式减少差旅次数,以实际行动践行厉行节约低碳生活的理念。

第三节 助力精准扶贫科教公益事业

新钢股份及其所属企业主动投身各类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响应政府“精准脱贫”攻坚战的要求,主要通过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和就业扶贫等方式开展扶贫帮困。

(一)改善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根据新余市政府统一部署,新钢股份对口扶贫点为新余市分宜县操场乡上松村,公司派出得力干部任驻村第一书记,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全力协助对口贫困村委搞好基础设施、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做到因组施计,全年实施建设项目21个。支持新修通村公路、村组路、入户便道8200米,修建排水沟3500米,改水198户,改厕210户,引导贫困户拆旧房建新房。

(二)以产业扶贫为突破口,变单纯性输血为造血。先后投入60万扶贫帮困资金建成7亩“小龙虾”养殖基地,启动50亩“韭菜花”种植基地建设,帮助村委成立了种养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入股实现了贫困户全覆盖,培育了5户致富领头人,带动当地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

(三)开展教育和就业扶贫,全力协助对口贫困村。在村委干部的大力支持下,帮助4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上了卫生厕所,15名在校学生享受到了教育资助,为全部贫困户代缴新农合和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发放小额创业贷款,全力为贫困户提供公益性岗位,吸纳贫困户家门口就业。

2019 年,新钢股份将努力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结合对口帮扶点实际,把新钢股份定点扶贫工作融入地方政府扶贫工作之中,加大帮扶力度,精选扶贫项目,加强扶贫资金的跟踪管理,精心组织实施。在当地扶贫干部及新钢股份挂职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助推2019年的帮扶目标圆满完成,履行好新钢股份精准扶贫的社会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新钢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是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全体独立董事2018年度履行职责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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