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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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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版)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6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截止 2019 年1 月 25日,公司回购股份的期限届满,所回购的股份17,041,438股已于 2019年1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股本总数由787,041,461股减少至770,000,02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87,041,461元减少至770,000,023元,董事会同意对《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改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7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2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3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4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37 号”)要求,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的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2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3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4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37 号”)。并要求上市公司自2019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 财政部对会计准则 22 号、会计准则 23 号、会计准则 24 号和会计准则 37 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准则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 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拆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列“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三、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2018年及以前年度的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调整,不涉及公司损益变动。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8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任武贤先生、董事会秘书王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任武贤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任武贤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长;王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王刚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任武贤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王刚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任蓬勃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公司及董事会对任武贤先生、王刚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任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4月24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任伟,男,1984 年 9 月出生,北京理工大学生物学学士,加拿大约克大学管理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工程硕士。山西省运城市工商联副主席、山西省运城市第四届政协常委、山西省基层卫生协会副会长、山西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山西省青年科技人才协会常务理事。曾任渣打银行北京分行信贷主任、本公司投资部经理、北京亚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9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6日 9 点30 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永乐南路139号亚宝芮城工业园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6日

至2019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4、5、6、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5月15日8:30-11:30,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永乐南路139号亚宝芮城工业园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需在2018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三)联系电话及传真:0359-3079808 邮编:044600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