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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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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2版)

2018年9月20日,公司与天津聚量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量保理”)签订了《国内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公司向聚量保理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为不超过2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融资利率为年化约6%(具体每笔业务对融资利率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19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聚量保理融资5000万元,应支付融资利息及费用为43.56万元。

除上述交易及本次关联交易外,自今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润良泰及其关联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向控股股东润达泰的一致行动人润良泰借款,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本次公司向股东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短期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同时,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向股东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短期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综上,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认可,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19-031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子公司

及子公司之间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拟为子公司日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海通服”)、芯讯通无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讯通”)、龙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尚科技”)、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海物联”)、武汉日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日海”)向银行、非银行金额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上述各子公司之间可相互担保,各子公司也可为母公司日海智能担保。上述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且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上述提供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在上述担保额度申请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日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日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45960145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02年12月18日;

5、法定代表人:彭健;

6、注册资本:33,824.64万元;

7、注册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1栋附楼第3层301、302单元;

8、经营范围: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工程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服务;通信设施安装工程服务;铁路运输通信服务;通信系统工程服务;铁道工程设计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工程勘察设计;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通信设备零售;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铁路沿线维护管理服务;电力输送设施安装工程服务;软件服务;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机电设备安装服务;其他工程设计服务;票务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服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软件开发;广播电视及信号设备的安装;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广播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智能卡系统工程服务;铁路调度、信号服务;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能源技术咨询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能源管理服务;防雷工程专业施工;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服务;受企业委托从事通信网络的维修、维护(不涉及线路管道铺设等工程施工);电器辅件、配电或控制设备的零件制造;建筑劳务分包;劳务承揽;接受委托从事劳务外包服务;通信基站设施租赁;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自有设备租赁(不含许可审批项目);管道工程施工服务(输油、输气、输水管道工程);电力供应;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售电业务;卫星传输服务;劳务派遣服务;对外劳务合作;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结构:公司持股100%。

10、日海通服(单体)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被担保人芯讯通无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芯讯通无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94510335Y;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成立时间:2006年10月31日;

5、法定代表人:彭健;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

7、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33号A楼201室;

8、经营范围:设计、研制、开发无线电通讯产品和相关软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9、股东结构:

10、芯讯通(单体)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芯讯通于2018年3月1日开始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三)被担保人龙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龙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81884469A;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成立时间:2005年11月04日;

5、法定代表人:张振波;

6、注册资本:5,182.93万人民币;

7、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A楼606室-A;

8、经营范围:移动通讯及相关产品、无线通讯用电子模块及相关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的技术研发,软件产品的开发、制作,工业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及产品、电子元器件的销售,系统集成,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结构如下:

10、龙尚科技(单体)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被担保人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K4A02K;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17年06月08日;

5、法定代表人:彭健;

6、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7、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座1702室;

8、经营范围: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物联网云平台软硬件产品技术开发及销售;物联网通讯模块及相关产品、物联网消防产品、安防产品、烟感设备、气感设备、通讯产品、移动无线数据终端的研发及销售;物联网卡销售;物联网整合应用;物联网解决方案系统集成及销售;物联网集成项目的建设、运维;信息系统的设计、集成、技术服务;物联网项目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9、股东结构:公司持股100%。

10、日海物联(单体)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被担保人武汉日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日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5063022135Q;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13年03月18日;

5、法定代表人:程娜娜;

6、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7、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湖北日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光器件厂房二楼;

8、经营范围:通讯技术的研发、转让、推广、技术咨询服务;通讯用配线设备、户外设施及相关集成产品制造、销售及相关工程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系列产品的制造及销售;通讯工程安装施工,钢结构工程安装施工;建筑工程铝模、爬架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结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海铭润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10、武汉日海(单体)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相关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条款将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效的对外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21.67%;批准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14.78%。本次对外担保获批准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45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221.67%。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19-027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要求编制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上会计准则变化自财政部要求时间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19-035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4月29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8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网址: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平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彭健先生、独立董事宋德亮先生、财务总监何美琴女士、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李玮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19-029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委托理财概述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含公司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委托理财,购买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时,将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公司将另行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时,将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公司将另行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滚动使用。

(二)交易对手方: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二)投资产品及标的: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我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投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的投资理财产品以及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中列示的投资品种。

(三)投资主体: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四)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标的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19-032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湖北日海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日前,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海智能”、“公司”、“甲方”)与武汉至臻公共安全技术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至臻、“乙方”)签署了《关于湖北日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湖北日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日海”、“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以人民币37,500万元转让给武汉至臻或武汉至臻指定的主体,同时乙方代替目标公司向甲方清偿债务12,500万元。股权转让完毕后,武汉至臻或武汉至臻指定的主体持有湖北日海100%的股权,公司不再持有湖北日海的股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转让股权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至臻公共安全技术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L0DE75F ;

3、成立日期:2018年8月6日;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晓军;

6、注册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3号国际商会大厦1栋B单元16层14号-4;

7、经营范围:公共安全技术咨询;生物能源、太阳能、风能、光电一体化、能源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业智能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节能工程;环保工程;安防工程;消防系统工程;物业管理;安防设备的研发及销售;消防设备及器材、无线传感器、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合伙人情况:普通合伙人张晓军出资 360万元,出资比例 36%;有限合伙人彭晓杰出资320万元,出资比例32%;有限合伙人陆威出资160万元,出资比例16%;有限合伙人周新文出资160万元,出资比例16%。

9、主要的财务数据:武汉至臻成立时间尚不足一年,未有实际经营业务。武汉至臻认缴出资金额为1,000万元,目前尚未实缴。武汉至臻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晓军。

11、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湖北日海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日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5551957319B;

3、成立日期:2010年3月11日;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藏龙岛办事处办公楼一楼;

6、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通讯产品的研发;通讯配线设备和户外设施制造、销售、委托加工;并从事上述产品的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日海智能出资35,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

9、法定代表人:刘平;

10、湖北日海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目标公司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说明

截止2019年3月31日(以下简称“转让基准日”),目标公司对甲方(包括甲方其他控股子公司)债权债务抵销后的债务净额为162,017,350.66元。

除上述资金往来外,甲方不存在为目标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目标公司理财的情形。

四、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成交金额:目标公司100%的股权作价为37,500万元,同时乙方代替目标公司向甲方清偿债务12,500万元。

(二)交易定价依据:公司聘请了湖北海珀信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湖北日海截止2019年3月31日的全部资产、负债及净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 湖北海珀信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湖北日海净资产评估价值39,075.59万元。 参考目标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双方协商确定目标公司100%股权对价为37,500万元。

(三)资产转让价款的支付: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目标公司100%股权对价37,500万元及代清偿债务12,500万元,其中37,500万元股权转让款及5,000万元代清偿债务款支付至甲方银行账户,7,500万元代清偿债务款支付至目标公司账户。

(四)股权过户安排:甲方及目标公司合计收到乙方支付的50,000万元款项后立即启动目标公司股权变更登记,乙方、甲方应当配合目标公司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甲方及目标公司合计收到乙方支付的50,000万元后7个工作日内将所持目标公司85%的股权过户给乙方;甲方完成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及资产清理工作后,目标公司向甲方支付清偿债务款7,500万元。甲方应在收到7500万元的款项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持有的目标公司15%的股权过户给乙方。上述股权过户完成后,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主体)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五)其他约定:

1、甲方及目标公司收到乙方支付的总资金50,000万元后,立即启动目标公司债权债务及资产清理工作:目标公司直接用于原生产经营使用的机器设备及其他物料、债权等,全部由甲方负责处置,用于清偿目标公司的全部债务、员工安置等。上述工作时限可在不少于3个月的前提下双方协商确定。目标公司债权债务及资产清理后,目标公司除土地、房产外,其他资产均已折现偿债或抵偿债务,甲方保证目标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债务。

3、过渡期((股权转让基准日至目标公司85%的股权过户登记日))的损益和法律风险,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4、甲方的子公司与目标公司已签署了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届满。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的子公司与目标公司按已经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等约定继续租赁目标公司房地产至湖北日海100%的股权过户完成之日。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的子公司续租到原有租赁合约期满。

(六)协议的生效:转让各方签署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因本次股权转让行为产生的税费由各方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自缴纳。

本次交易所得的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交易不涉及重大人事安排变动。

六、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湖北日海目前的主要营业收入为房地产租赁,因政府区域规划调整和产业升级,以及公司战略转型,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对湖北日海的资产处置。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所需资金,降低财务费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湖北日海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畴。本次交易扣除交易成本费用后公司将取得投资收益约3,399万元,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3,399万元,具体的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本次交易对方成立不足一年,交易对方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尽管交易双方已就本次交易价款的支付进行了明确约定,但若交易对方在约定时间内无法筹集足额资金,则本次交易价款存在不能按时支付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湖北日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