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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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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7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指标设置方案符合公司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本次考核指标设置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七、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研究发展部更名及职能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许鹏先生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许鹏,男,出生于1989年4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律师资格,现任职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十九、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19年5月23日(星期四)在公司总部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关于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关于与加拿大丰业银行开展资金及贸易融资业务合作的议案》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李勇、陈永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要求,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9-009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在公司总部4楼第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刘志顺监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现场出席监事8名,刘强监事委托马莉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对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年度报告审计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且制定程序符合《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九、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十、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9-012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9年4月23日,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巩宝生、李勇、陈永健、王欣、冯仑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加拿大丰业银行、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西安经开城市投资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文化产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2019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金额及所涉及交易内容符合业务实际需要,其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公允性原则;同意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已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1、关联法人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关联自然人

根据本公司个人业务历史数据,本着风险可控和操作高效的原则,2019年度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总授信预计金额1.5亿元,主要用于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贷款承诺等业务。

上述对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构成本公司对关联方的授信承诺。该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照本公司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实际交易方案以本公司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法定代表人巩宝生,注册资本1,422,989.9925万元,由西安市财政局全额出资。注册地址为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四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业务、项目融资、资产管理、资产重组与并购、财务咨询、资信调查、房屋租赁和销售、物业管理等。

截至2018年末,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88.85亿元,净资产190.30亿元,营业收入1.91亿元,净利润0.81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董事巩宝生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二)西安经开城市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西安经开城市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法定代表人彭晓晖,注册资本600,500万元,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有该公司100%股权。注册地址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66号2F-222号,经营范围包括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等。

截至2018年末,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458.45亿元,净资产139.46亿元,营业收入36.74亿元,净利润0.95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三)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法定代表人张志文,注册资本85亿元,西安市人民政府持有该公司100%股权。注册地址为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26层,经营范围包括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等。

截至2018年9月末,该公司总资产1,699.58亿元,净资产674.71亿元,营业收入80.52亿元,净利润6.96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四)加拿大丰业银行

1、基本情况

加拿大丰业银行于1832年在加拿大哈利法克斯市成立,是加拿大最国际化的银行,并且是北美、拉丁美洲、加勒比地区及中美洲和亚洲顶尖的金融机构之一,主要通过加拿大业务部、海外银行业务部和环球银行及市场部向其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个人与中小企业银行、财富管理及私人银行、企业及投资银行和资本市场等。加拿大丰业银行已在多伦多和纽约两个股票交易所上市。

截至2018年10月31日(丰业银行2018会计年度截止日),该公司总资产9,984.93亿加元,净资产676.80亿加元,营业收入287.75亿加元,净利润87.24亿加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五)西安浐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西安浐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 月,法定代表人韩梅,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西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注册地址为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浐灞商务中心5A40室,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业务及其他法律及法规许可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等。

截至2018年末,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20.97亿元,净资产15.63亿元,营业收入0.50亿元,净利润0.44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西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六)西安曲江文化产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法定代表人樊崇钧,注册资本10亿元,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注册地址为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政通大道2号曲江文化创意大厦10层,经营范围包括对文化企业的投资、投融资咨询服务、文化企业的投资管理咨询服务、资产重组及并购的投资咨询服务。

截至2018年9月末,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21.18亿元,净资产12.54亿元,营业收入0.35亿元,净利润0.4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七)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法定代表人周亚琳,注册资本15亿元,由本公司和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注册地址为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8号林凯国际大厦20层2001、2002、2012室。公司经营范围为接受境内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子公司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购车贷款业务等。

截至2018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03.79亿元,净资产17.77亿元,营业收入3.47亿元,净利润1.21亿元。

2、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王欣先生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

(八)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8月,法定代表人杲传勇,注册资本35.34亿元,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105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保险、房屋租赁等;国际结算等业务。

截至2018年6月末,该行资产总额达1,057.34亿元,净资产121.48亿元,营业收入11.91亿元,净利润3.21亿元。

2、关联关系

本公司监事欧阳日晖先生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九)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李晓鹏,注册资本524.89亿元,主要股东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等业务。

截止2018年末,该行资产总额43,573.32亿元,净资产3,224.73亿元,营业收入1,102.44亿元,净利润337.21亿元。

2、关联关系

本公司独立董事冯仑先生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十)关联自然人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本公司业务;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9-013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会计政策,将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较广泛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7年颁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现行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影响

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分类需要根据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所属“业务模式”确定其初始分类和计量属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并扩大了计提范围;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代替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的“再平衡”机制;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2019年1月1日实施。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自2019年初实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一季度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比较期间数据,只对数据影响调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上述新准则实施预计将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较广泛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9-014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本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半年度审阅,一、三季度商定程序和内部控制有效性审核等相关工作,聘期1年,审计服务费用为328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按期完成了公司年度报表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出具了审计意见,满足了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