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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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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9-02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属医药制造业,主要从事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固体制剂、非PVC软袋大输液、塑瓶大输液、玻瓶大输液、原料药、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奥拉西坦注射液、米氮平片、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Ⅲ)、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葡萄糖注射液和氯化钠注射液以及医用透明质酸钠修复贴等,涵盖神经系统类、心脑血管类、全身抗感染类、肌肉骨骼类、营养性输液、体液平衡性输液等医疗领域。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144个药品品种,234个药品注册批件,其中151个品规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45个品规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详细信息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面对医药改革政策的深入实施,公司以上市为契机,以资本扩张为纽带,紧紧围绕“合规、高效、责任、分享”工作主题,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巩固和升级制造平台,企业运营规模持续扩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7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6亿元。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及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我国人民生活健康息息相关。由于医药需求相对刚性和稳定,医药行业不存在较明显的周期性特点。近年来,国家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受两票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医保支付以及药品带量采购等政策影响,医药行业正加速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未来,伴随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剧,人们对保健意识的增强以及国家医改政策的实施,加之医疗消费升级,医药市场需求扩张等因素,临床疗效显著、产品质量安全有保障的药品将会得到更多的市场份额,我国医药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拓展、规模持续扩大,行业地位在不断提升。目前,公司聚丙烯安瓿包装奥拉西坦注射液为国内独家包材形式,公司聚丙烯安瓿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司也为东北地区首家生产聚丙烯安瓿注射剂的企业。报告期内,公司重点产品精神类用药米氮平片(15mg)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哈三联成为国内首家通过米氮平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心脑血管用药注射用阿魏酸钠被评为黑龙江省医药行业科技进步一等奖;公司诚信纳税,贡献突出,被国家税务总局纳入“全国千户集团总部企业”;深化品牌发展战略,哈三联被授予“2018中国品牌价值上榜荣誉单位”和“2018品牌价值黑龙江省上亿元企业二十强”荣誉称号,体现了公司在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区域品牌方面的发展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8年,是哈三联上市开局之年,面对外部环境的多变,公司明晰战略目标以及核心任务,迎难而上,紧紧围绕“合规、高效、责任、分享”年度主题,按照企业发展规划稳健运行,经营业绩持续向好,圆满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及各项重点工作。截至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25.1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1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7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9.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13%。

(1)加强内部管理,激活内生动力。

1)积极调整营销策略,提升企业竞争力。

应对当前医药市场营销模式转变带来的冲击,明确"两票制”的应对策略,公司聘请专业咨询机构,落实两票制财税体系业务调整,保证了业务的合规开展;同时通过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细分领域,深挖市场潜力,加大产品的推广力度,实现了重点产品在重点省份销量同期增长局面。

2018年,受华海药业原料药事件影响,公司缬沙坦分散片销售量较2017年略有降低,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年度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2019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水平,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等。公司生产的缬沙坦分散片主要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降压作用持久稳定,对靶器官有保护作用。在国家重点关注慢性病用药及其医保报销制度出台后,该品种销售前景看好,公司将会加大推广力度,提高患者对药品的正确认识,维护老客户,开发新客户。

2)加强质量管理,充分发挥制造平台优势。

公司将GMP常态化执行,细化管理流程,加强质量管理,始终把“质量至上,合规运营”作为企业发展的第一要务,确保产品质量,同时优化生产计划管理流程以及生产线产品结构,合理统筹,通过技术创新、加强技经考核、提高人工效率等措施,保障了有效生产;此外,加大了OEM平台建设,有效推进OEM合作事宜,为企业多方位发展、创造利润空间提供了保障。

(2)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创新成果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8年,公司加大了研发体系的建设,构建协同发展的技术平台,大力推进研发创新工作,提升研发转化功能,同时加快一致性评价以及在研项目的立项和研发,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1)米氮平片(15mg)顺利通过一致性评价,使得哈三联成为国内首家通过米氮平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

2)通过了平衡盐冲洗液国家局现场审查,获批药品生产批件和新药证书;

3)公司自主研发具有自排功能的自排式聚丙烯输液瓶,采用全密闭自排输液的方式,有效降低输液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具有排液彻底、稳定、便于临床使用、利于环保等优势。目前该自排瓶产品已进入市场,此类包材形式目前为黑龙江省首家;

4)西罗莫司纳米片剂等项目顺利签约,生物技术药物研发工作有效推进;

5)结合公司短期、中期和长期的创新战略,调整研发方向,细化研发分工,完成24个项目的信息调研,获得科技成果5项,黑龙江省医药行业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

6)获批9项产品批件:米氮平片15mg(仿制药一致性评价)、30mg补充批件;平衡盐冲洗液原3类新药注册批件;氯化钾氯化钠注射液(2个规格)、生理氯化钠溶液、盐酸氨溴索注射液的生产批件;150ml聚丙烯输液瓶氯化钠注射液补充批件;150ml五层共挤输液用袋葡萄糖注射液补充批件;

7)获得17项专利授权及27项商标授权,公司通过提升自主研发能力,不断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推陈出新,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8)新增二类医疗器械医用透明质酸钠修复液以及15个化妆品品种。医疗器械业务迅猛发展,将是公司未来业绩的重要增长点。

(3)推进国际化发展进程,填补了进出口业务空白。

2018年,公司加大了国际贸易市场的开发力度,全资子公司哈尔滨裕阳进出口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以原料药参展商的身份亮相各种展会,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有效拓展了产品的市场空间,走通了外贸出口流程,实现外汇创收,填补了公司进出口业务的空白。

同时,公司加快推进米氮平原料药对外出口现场审计等事宜,为开拓国际市场奠定基础。

(4)“双轮驱动”战略稳步推进,集团化发展进一步加速。

2018年,公司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双轮驱动战略稳步推进,以产业链延伸投资及配套产业发展布局为重点,整合优化资源,成立哈尔滨裕实投资有限公司、哈尔滨三联医药经销有限公司、哈尔滨裕阳进出口有限公司、哈尔滨三联礼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家全资子公司,并通过裕实投资控股投资北京湃驰泰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新型贴剂的产业布局,进一步加快了企业发展的步伐。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并于2018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在“其他收益”列报,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

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8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5户,明细如下: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9-021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2019年4月12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19年4月22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名。

4、公司董事长秦剑飞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总经理列席。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王栋先生、刘志伟先生、游松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8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作的工作和成绩。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本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本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1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证券投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18年度证券投资专项说明》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证券投资专项说明的核查意见》。

2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9】002858号);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6、《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9】002856号);

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证券投资专项说明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9-022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2019年4月12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

4、公司监事会主席丛学智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2017一2019)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能力胜任公司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19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9-025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813,379.52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62,981,542.71元。 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1,962,846.7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9,599,745.46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18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62,981,542.71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 《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前提下,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按公司目前的总股本316,600,050股,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4,311,617股后,以股本312,288,433股为基数,预计现金红利总额为202,987,481.45元。实际现金分红的数额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计算金额为准。

若分配方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基数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权益分派。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2017一2019)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特别事项,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9-02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长期以来一直担任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商定审计费用并签署审计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9-027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制定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本方案适用期限:2019年1月1日一一2019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其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董事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领取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

(3)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四、 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及监事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9-028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7]160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27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8.07元。截至2017年9月18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53,494,269.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375,312.82元,募集资金净额900,118,956.18元。

截至2017年9月18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68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51,990,575.1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26,881,200.00元;于募集资金到位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86,754.63元,收到存款利息580,373.23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1,122,620.54元,收到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372,240.19元、理财产品收益25,955,001.59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77,035,996.02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7年第二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哈尔滨阳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不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明细如下:

2017年10月9日,公司会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77,035,996.02元,与上表募集资金账户“截止日余额”差异为649,000,000.00元,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导致,明细如下: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新建冻干粉针剂生产线、非PVC软袋输液生产线、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全自动化玻璃瓶输液生产线、塑料安瓿水针剂生产线、内封式软袋输液生产线、化学原料药生产车间和生化原料药生产车间,同时配套建设锅炉、质检中心、污水处理、仓库等辅助设施,整体建成前,尚无法产生经济效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拟在哈尔滨现有厂区内新建工程技术中心,采购研发设备和办公设备,配备相应的研发人员,项目实施后,将增加公司研发部门硬件和软件实力,加快研发进程,促进研发成果转化,不产生直接利润;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拟以哈三联为主体,建设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实施后,将提高公司产品销量、市场推广和服务水平,不产生直接利润。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9-029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财政部 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关于金融工具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包括:

1、减少金融资产类别,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将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4、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等;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自2019年开始变更会计政策,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9-030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兰西哈三联医药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2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年,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