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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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部分股份的补充公告

2019-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19-030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部分股份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计划方案的实施可能导致石大胜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 本次公开征集受让方事宜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是否能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拟受让方也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石大胜华”)于2019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8)、《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9),现对公告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的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深化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意见。根据《指导意见》,高校应对所属企业进行清理规范、提质增效,促使高校聚焦教学科研主业。尊重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规律,根据企业不同经营状况,采取不同方式,分类实施改革。为积极践行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控股股东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大控股”)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制定本次减持计划方案。

二、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总体方案

石大控股现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7,184,4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1%。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石大控股此次拟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4033.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具体为:

(1)石大控股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993.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810.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182.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

(2)石大控股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3,0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全部完成后,石大控股仍持有公司8.31%的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方案的实施,可能导致石大胜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2)石大控股本次公开征集受让方事宜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是否能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拟受让方也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3)公司治理结构、董监高及运营管理人员按照各自权限各司其职,按照公司原定计划目标,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一切正常。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