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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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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蔡小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蔡小庆

日期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19-016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下午在上海市宛平南路8号二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小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租赁应收款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截止 2019年 3月31日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核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25.11万元,明细项目如下:

单位: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19-017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下午在上海市宛平南路8号二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召开。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监事雷霓霁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孝国先生出席,并对会议所列议题代为行使同意表决权。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孝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核、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租赁应收款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截止 2019年 3月31日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核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25.11万元,明细项目如下:

单位: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19-018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以及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租赁应收款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截止 2019年 3月31日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核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25.11万元,明细项目如下:

单位:元

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19年1-3月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变动金额为增加425.11万元,将减少公司2019年1-3月利润总额425.11万元,将减少公司净利润318.83万元。

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2019年1-3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73.66万元。

(二)应收融资融券款

2018年平仓造成资不抵债金额4,052.00万元,对应2019年新增利息91.01万于2019年1-3月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2019年1-3月减少35.47万元信用减值损失。

(四)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

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按公司坏账损失政策2019年1-3月减少信用减值损失13.24万元。

(五)应收融资租赁款

应收融资租赁款按期末生息资产余额的1.5%计提拨备109.15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9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况。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0621 公司简称:华鑫股份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