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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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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洪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洪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磊

日期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9-018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书面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上午9点半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A2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进行,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1-407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1-408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及审计机构已分别对该报告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421,05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526,666.84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19-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康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针对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综合授信事宜,公司可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针对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综合授信事宜,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康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之间可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美元1000万元(含本数,约合人民币69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将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照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变更,并对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作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机构已分别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谈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9-019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书面的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上午11点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A2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雪松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进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1-407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421,05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526,666.84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19-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且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康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此额度范围内,针对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综合授信事宜,公司可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针对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综合授信事宜,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康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之间可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美元1000万元(含本数,约合人民币69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有利于深蓝迅通业务转型及长远发展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风险可控;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将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公告编号:2019-020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9,29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700,9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19,595,1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4月13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32.63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41.3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0,672.2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77.79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2,365.0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于2017年4月13日,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情请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 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含本数,可滚动使用)的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针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和《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到期赎回全部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1-410号)。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八、专项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上午11点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A206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九、上网公告文件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1-410号)。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智能分组网络产品产业化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为2015年至2024年,该项目正常年收入为78,839.89万元。其中正常年指2020年。

注2:融合通信增值运营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为2015年至2024年,该项目正常年收入为57,414.70万元。其中正常年指2020年。

注3:物联网及工业云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为2015年至2024年,该项目正常年收入为35,458.56万元。其中正常年指2020年。

注4:根据2019年2月15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分组网络产品产业化项目”、“融合通信增值运营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物联网及工业云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全部结项,并将剩余资金于新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人民币12,721.93万元用于新设项目“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实施,其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9,643.11万元(考虑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等因素,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9-021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421,05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526,666.84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 该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8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146,997.3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9,805,325.17元、扣除2018年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6,316,667.1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08,972,794.36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97,997,799.39元。

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421,055,5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526,666.84元(含税),占2018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37%。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本年度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五、相关风险提示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19-022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形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9,29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700,9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19,595,1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4月13日全部到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15号)。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于2019年3月8日办结原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针对新设募集资金项目“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及产品产业化项目”,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新募集资金专户,将人民币127,219,280元转入该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24日、2月16日及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及相关公告、《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二、2018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到期赎回全部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803 公司简称:瑞斯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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