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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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9-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4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至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ex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100-3783)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

特此公告。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蜂巢卓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4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业务时除外。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业务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蜂巢基金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基金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各代销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 1元的最低限额规定。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按每笔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A类基金份额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特定投资群体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4)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5)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6)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7)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

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特定投资群体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本金将退回投资人账户。

(2)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机构营业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3)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账户余额少于1份的情况,不受此限制,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日少于90日的投资人,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90日少于180日的投资人,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

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赎回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并履行必要的报备和信息披露手续。

(4)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

5.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竹林路101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0楼

联系人:陆瑶

直销电话:021-58800060

直销传真:021-58800802

5.2 非直销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参见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相关业务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可能因业务安排、系统设置等原因,在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时,相关业务规则、办理时间和要求的资料、信息等有所区别,投资者在办理本公告项下相关业务时,除应遵循本公告内容外,还应按照各销售机构的要求执行。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调整本基金的业务办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9年4月29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指定销售网点、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披露本基金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蜂巢卓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蜂巢卓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100-3783,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为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