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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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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马红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国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孟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8,734万股为基数,以2018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8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2,739,120.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用于公司“日加工600吨液体奶改扩建项目”和“瑞嘉牧业有限公司金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项目”。相关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拟授予包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总人数为100人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79.28万股,占该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8,734万股的2.56%。相关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19-032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及时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红富先生召集。

2、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马红富、王国福、陈玉海、张骞予现场出席;董事宋晓鹏、叶健聪、刘志军、赵新民、黄楚恒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公司董事长马红富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1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负责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2019年度的酬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方案参照2018年度薪酬水平并根据本公司的内部政策制定。

其中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省商会大厦B座26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19-033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庄园牧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及时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名(其中监事魏琳、杜魏参加现场表决;监事孙闯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琳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确认公司201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方案参照2018年度薪酬水平并根据本公司的内部政策制定。

其中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19-034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庄园牧场”)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在2018年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瑞华是中国改革开放恢复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后成立的首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总部设在中国北京,是行业第一批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A+H股审计资格,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专业服务机构。●

瑞华具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H股企业审计资格;美国公众公司监督委员会PCAOB执业资格;北京市司法局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

三、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瑞华为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负责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上述审计机构2019年度酬金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瑞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聘请瑞华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19-035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庄园牧场”)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6月27日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6月26日下午15:00至2019年6月2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2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截至2019年6月21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省商会大厦B座26层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审议〈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审议〈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7、审议《关于确认2018年关联交易情况及2019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审议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1-12项议案需经本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2019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第1项至第12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A股股东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6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省商会大厦B座26层证券部

2、H股股东

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另行发布通知。H股股东依照公司披露在香港联交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文件要求登记参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联系人:潘莱

(2)联系电话:0931-8753001

(3)传真:0931-8753001

(4)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省商会大厦B座26层证券部

(5)邮编:730020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附件 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910”,投票简称为“庄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6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截至2019年6月21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庄园牧场”(002910)A股股票,作为“庄园牧场”(002910)的股东,兹委托大会主席或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说明:1、若所委任的代表并非大会主席,请划去“大会主席”字样,并在适当的空格内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19年6月24日或之前填妥并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单位兹登记参加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19-036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