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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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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2019-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9-022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为126,000股,回购价格为 4.6361元/股,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 0.017%。

2、公司于 2019年4月24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一、限制性股票计划简述

1、2016年1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公司于2016年1月25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6年1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1月26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2名激励对象授予1,192万股限制性股票。

4、201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92万股调整为1083.5万股,授予人数由142人调整为131人。

5、2016年3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共向131名激励对象共授予1083.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于2016年4月1日上市。

6、2017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股份数量为5,688,375股,占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5%,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92%。解锁股份于2017年4月5日上市流通。

7、2017年5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为 838,500 股,回购价格为 5.9533 元/股。

8、2017年11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8361元。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40,95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调整及回购注销后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8,455,850股。

9、2018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4月18日,解锁的激励对象共计125人,解锁的股份数量为4,473,000股,占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605%。

10、2019年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为126,000股,回购价格为4.6361元/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鉴于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注销价格为4.6361元,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 0.017%。

2、公司已向上述离职对象支付最终回购价款总计人民币584,149.32元。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年4月15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78号验资报告。

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39,391,850股减少至739,265,85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9年4月24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购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单位:股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