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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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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0版)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其它未涉及处均按照原章程不变。因原章程第一百六十九条、一百七十条、一百七十一条相关内容修改合并为第一百六十九条,总条款序号相应调整顺延。

二、本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的具体内容

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具体内容

除上述条款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2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本期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产生影响,对本期和比较期间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等要求,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基本情况简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017年,财政部陆续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上4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分别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一)主要变更内容

1、金融资产的分类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从而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已发生损失法”,即只有在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发生损失时,才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预期损失法”,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二)实施日期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应对所持有的金融工具进行适当分类并确定其会计计量方法,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

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一)主要变更内容

1、资产负债表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项目中列示;

(2)“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顺序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4、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本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 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二)实施日期

公司按《修订通知》规定的时间执行新会计政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 《修订通知》要求,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合并、分拆、增补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3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新增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当期损益人民币15,259.32万元。

●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宜。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了客观、准确和公允地反映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根据市场价格和评估结果,在清查、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当期损益人民币15,259.32万元,相关情况如下: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本期新增计提减值准备项目明细如下: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要项目具体说明

(一)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1、坏账准备计提依据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组合(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2018年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情况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

2018年没有发生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新增一笔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按组合(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

公司按照期末实际账龄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350.66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39.40万元。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018年发生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034万元。

(4)核销应收账款情况

2018年公司对长期挂账,预计无法收回的工程款进行了核销处置,核销金额合计153.72万元。

上述坏账准备累计计提9,539.20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计提金额

2018年末,公司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3,411.35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中主要为在产品计提跌价准备2,502.73万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依据及金额

2018年公司新增一笔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主要系公司对参股公司中清源长期股权投资余额2,308.77万元计提了全额减值准备。

具体计提减值依据详见本公告三、关于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资产减值的说明

三、关于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资产减值的说明

(一)计提减值情况

2018年公司对参股公司中清源长期股权投资余额2,308.77万元计提了全额减值准备,并对应收中清源往来余额7,267.66万元并计提了761.41万元的特别坏账准备,累计计提3,070.18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计提依据说明

2017年6月29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国联财务向参股公司中清源提供委托贷款8,000万元,期限1年,自2017年6月29日至2018年6月29日,由中清源其余股东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担保。鉴于中清源的工程项目进度未及预期,公司经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中清源就上述贷款展期至2018年12月29日归还。但截止本报告日,中清源由于其实施的项目建设进度仍不达预期尚未归还上述借款。

2019年1月30日,本公司针对上述债权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诉请中清源环保节能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6,000万元,并支付利息及违约金,同时诉请王睿华、郝炜等七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收到了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截止本报告日,上述案件仍在审理中。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就上述事项的进展分别披露了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号、2018-028号、2018-038号、2019-002号。

考虑到上述委托贷款已逾期并进入诉讼阶段,本公司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列报。公司综合考虑中清源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诉讼预计可收回金额,对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中清源长期股权投资余额23,087,658.82元计提了全额减值准备,并对应收中清源往来余额72,676,567.60元并计提了7,614,125.41元的特别坏账准备。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259.32万元,相应减少了公司2018年度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符合资产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财务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使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更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4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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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5月11日届满。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

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并经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董事候选人如下:

1、 提名蒋志坚、汤兴良、缪强、毛军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简历附后);

2、提名赵长遂、蔡建、徐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候选人除毛军华外,其余候选人全部为公司第六届董事连任产生,公司将按照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关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及表决合法、有效。

2、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3、同意蒋志坚、汤兴良、缪强、毛军华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赵长遂、蔡建、徐刚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及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不含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何方、宋政平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职工代表监事将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出的二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其任期与股东代表监事相同。

上述董事、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人选之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董事及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1、蒋志坚简历

蒋志坚,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汤兴良简历

汤兴良,男,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研究生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历任无锡太湖饭店财务总监、董事总会计师,无锡黄金海岸大酒店总会计师,无锡大饭店董事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无锡国联纺织集团财务审计部部长,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审计监察部经理,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缪强简历

缪强,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苏兴中会计师事务所张家港所代所长,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科员、资产经营管理部经理助理、实业资产管理部经理,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4、毛军华简历

毛军华,男,1967年6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兼任总工程师、装备事业部副总经理兼任总工程师、装备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兼任总工程师。现任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装备事业部总经理。

5、赵长遂简历

赵长遂,男,1945年11月出生,东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于1987-1988年在美国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作访问学者,先后担任国家863计划能源技术领域专家委员会专家、江苏省政协常委、国际流化床燃烧会议常设委员会委员、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燃烧分会委员、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多相流测试技术专委会常委、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生物质能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科协委员、江苏省工程热物理学会副理事长、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外聘技术顾问等。现就任于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热能工程研究所,兼任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蔡建简历

蔡建,男,1965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江苏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江苏公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任民进江苏省委经济与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华光股份、智慧能源、华西股份及花王股份的独立董事。

7、徐刚简历

徐刚,男,196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无锡市司法局科员,无锡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无锡恒佳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任江苏徐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候选人简历

1、何方简历

何方,女,198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实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实业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兼任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宋政平简历

宋政平,男,1970年11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二级律师。历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江苏金汇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主任,无锡市律师协会会长、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兼任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5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股份”或“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7年6月实施完成,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对标的资产2016年至2019年业绩实现情况进行了承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标的资产的业绩情况进行了审查,现将标的资产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业绩承诺情况

(一)业绩承诺范围

本次交易各方同意以评估价值作为标的资产的定价参考依据,其中:

对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环保”)持有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8.74%股权、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8.74%股份、约克(无锡)空调冷冻设备公司20%股权、江阴热电有限公司50%股权、江阴热电益达能源有限公司50%股权采取股利折现法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为该等股权的定价参考依据;

对国联环保持有的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67.5%股权、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无锡新联热力有限公司65%股权,对锡联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25%股权,对锡洲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5%股份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以其评估价值作为该等股权的定价参考依据。

根据《评估报告》,业绩承诺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为227,434.00万元,经相关各方协商确定,业绩承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227,434.00万元。

(二)业绩承诺金额

国联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光股份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来源于业绩承诺资产的实际业绩金额不小于各年度承诺业绩金额,即2016年度不小于36,169.60万元、2017年度不小于27,404.45万元、2018年度不小于27,937.12万元、2019年度不小于27,337.53万元。

二、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专字(2019)00585号《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标的资产2018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实际数和承诺数的口径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由上市公司应享有的净利润。

三、董事会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超过了业绩承诺数,国联集团实现了2018年度的业绩承诺,无需做出业绩补偿。

特此说明。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编号:临2019-016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将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5号)批准,公司获准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22,006.00万元(含本数)作为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华光股份本次发行新股15,493,13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3.84元/股,共募集资金214,424,988.40元,扣除承销费1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98,424,988.4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6月27日全部到账,并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28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99号《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

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支付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费用9,174,988.40元;于2017年12月27日支付完成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25%股权和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5%股权的现金对价合计189,250,000.00元。上述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为利息收入)282,274.44元按规定要求办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详见本报告附件一《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设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本次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与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定期对账并及时向独立财务顾问提供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状况。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司在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户结余募集资金(全部为利息收入)282,274.44元,已按规定要求办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5)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次募集资金结余(全部为利息收入)282,274.44元,已按规定要求办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东兴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工商银行无锡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账户形成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为利息收入)282,274.44元按规定要求办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七、会计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华光股份编制的2018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华光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通过资料审阅、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华光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华光股份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一: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一: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承销费用1600万元。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编号:临2019-017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规范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决策制度,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利益,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1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5日

至2019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12、13、19、20、2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10

3、登记时间:2019年5月9日(星期四)至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10

联 系 人:万红霞

联系电话:0510-82833965

传 真:0510-82833962

邮政编码:214131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