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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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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43 公司简称:广州酒家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8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403,996,184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将支付现金股利总额161,598,473.60元。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42.0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

该预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产品公司是深具岭南特色的大型食品制造及餐饮服务集团,主营业务为食品制造及餐饮服务。公司迄今已有80多年历史,素有“食在广州第一家”之美誉,是国家商务部认定的第一批“中华老字号”企业,“广州酒家”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食品制造业务:公司食品制造板块产品丰富,主要以“利口福”、“秋之风”等品牌生产和销售公司月饼系列产品、速冻食品、腊味、饼酥、面包、西点等系列产品。其中,月饼系列产品是公司核心产品;速冻系列产品为公司重点拓展的常态产品,也是近年增长较快的产品;腊味、饼酥、面包、西点等系列产品属于培育型业务,也是公司进一步多元化经营的储备业务。餐饮业务:公司餐饮服务板块主要提供“广州酒家”、“天极品”品牌的粤式中餐及“西西地”、“好有形”、“星樾城”等品牌的特色简餐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营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业绩实现持续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食品制造业务在广州、湘潭、梅州、茂名拥有多个已投入或在建食品生产基地,公司及下属公司拥有超200家饼屋(含加盟店)。餐饮服务方面,公司拥有18家餐饮直营店、1家参股经营店。

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1、经营模式:公司以“餐饮立品牌,食品创规模”为发展方向,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和市场规则建立了“食品制造”和“餐饮”业务之间相互联动的经营模式和专业管理体系。公司充分利用在餐饮服务业积累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和渠道优势,延伸产业链,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工业化的食品制造业务。餐饮直营店由广州酒家进行统一管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各直营店设立相应部门按照其职能权限负责各方面的日常管理,公司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相关制度并进行统一管理。餐饮参股店按照广州酒家的统一标准进行经营,由参股方进行日常运营。

2、原材料采购: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和采购物资的技术要求,通过招标方式,每年对供货方进行评审,由采购中心根据主要原辅材料进行的具体需求向合格供货方规模化集中采购,提高采购效率,控制采购成本,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3、生产加工模式:食品制造方面,公司以自有的生产设备进行加工,保证产品的质量、口感统一纯正。公司从原材料采购开始严把质量关,保证原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加工过程的每一道工序,均采取严格的工艺控制,保证产品的质量稳定。利口福公司配有月饼生产线、速冻食品生产线、腊味产品生产线、面包西点生产线等,各条生产线分别独立生产,保证生产环境的安全卫生。公司依靠品牌优势,对生产技术已成熟的部分粽子类、肉脯类、饼酥类等产品,选择优质生产商,授权其外包生产。餐饮方面,公司各餐饮店作为独立运作单元,菜品独立制作。公司对菜品的加工有严格的规范和制作流程,热菜加工、冷食加工、生食加工、面食加工和饭粥加工以及原料采购、验收、入库、储存、冷冻、冷藏、清洗、刀工处理、热加工等方面制定了细致而又严格的流程和规范,保证品质统一。

4、销售模式:公司食品制造业务采用直接销售和经销模式,结合网络销售等多种形式实现渠道拓展目标和终端门店业务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公司餐饮业务以直营店模式为主,弘扬中华饮食文化,推动大众餐饮产业发展。

5、产品研发方面:公司具有独立的产品研发能力,具有将部分餐饮服务产品工业化的优势,使点心、菜式等传统产品生产从传统的手工操作转向自动化,并最大限度的保留产品质感,同时实现规模化生产,提升生产效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一2018年公司业绩综述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25.37亿元,同比增长15.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亿元,同比增长12.79%;每股收益0.95元。

其中,公司食品制造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8.92亿元,同比增长18.59%;餐饮业务实现销售收入6.01亿元,同比增长7.46%。

一一2018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自我创新,并积极利用公司品牌、资金和平台优势进一步接轨国内外市场,继续拓展核心业务领域,推进培育业务的增量增效,提升综合竞争力。

1、跨区域发展战略持续推进,全国产能初步布局。2018年,公司继续坚持“餐饮立品牌,食品创规模”的发展方向,抓住全国食品制造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充分调动资源,结合原材料及销售等区位优势,落子湘潭及梅州生产基地项目,同时顺利完成了粤西地区粮丰园项目的并购工作。一方面开启跨区域产能联动布局,分区域突出功能定位,深化协同联动,提高管控效率。另一方面,拟通过新基地的建设,推进智能制造,提升智能化生产水平,实现生产水平的提高。未来,随着新基地的投入及产能的释放,公司产品将进一步向粤东、粤西、华中以及华东等地区辐射延伸,逐步向全国拓展。

2、完善供销链,精准配合市场扩张。为配合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满足异地扩张和规模化发展的需求,公司进一步加强了集中采购等规范性管理工作,推行大宗原料基地化,并结合和利用自有检测中心优势,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聘请第三方机构,客观梳理全国重点区域市场,深入调研,剖析各品项的竞争状况、细化消费群体、挖掘市场热点,对各品项产品线重新定位和规划,引入专业人才,对销售架构进行调整,整合营销资源,完善销售网络。与此同时,在市场推广方面逐步加大投入,增强品牌终端影响力,为新增产能的释放与消化做准备,为市场地位跃升提供坚实保障。

3、提升自主创新及研发能力。公司始终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理念,坚持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的发展内涵,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并为后续研发工作布局。2018年,公司通过继续巩固和深化与高校、科研机构产学研合作,加大了针对月饼系列产品、速冻、西点、腊味等新产品开发的力度,多款新品已投入终端销售。利口福公司广式焙烤食品加工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顺利验收;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正式落成;中国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功获批。利口福公司荣获“2018年度广东省食品行业科学技术奖科技创新标杆单位”,公司多名研发人员获得2018年度广东省食品行业科学技术奖科技创新发展卓越领导者、卓越工作者称号。

2018年,利口福公司获得专利授权6项。利口福公司“广式点心速冻产业化及加工关键技术研究”获得广东省食品行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广式腊肠中热泵抽湿节能技术的研究与应用”获得广东省食品行业科学技术奖优秀项目二等奖;“常温广式粽子护色及保质加工工艺的研究与应用”、“广式传统饼酥风味特性及长保质期研究”两个项目荣获“2017年度广东省食品行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此外,利口福公司还参加了国家重点研究计划一一“食品加工条件对食品中外源安全危害物的影响与作用机理”项目。目前,院士工作站相关前期筹备工作也已完成。

4、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巩固核心产品的领先地位,培育优势常态产品。公司继续发挥月饼系列核心产品在国内食品制造行业的比较优势,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日趋严格,行业经营门槛大幅提高,行业逐步走向分化的机遇中继续扩大产能,加大终端营销推广,提高绝对竞争优势,并以此进一步挖掘广东省内市场,扩大全国重点城市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借助品牌优势和核心产品的引领,适时提高前期培育的常态化速冻等优势产品产能,切入新的市场和渠道,为逐步规模化发展做好准备。

5、发挥品牌和资源优势,创新打造年轻化新业态。餐饮业务方面,一方面继续深挖“广州酒家”传统餐饮业务的市场潜力,填补广州空白区域,开拓深圳等新区业务。另一方面,根据政策、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发展多元化经营策略,针对年轻消费群体崛起的新市场、新需求,开展多品牌、多业态横向经营扩张战略,寻找新的餐饮业务发展机会。2018年,公司继续拓展“广州酒家”品牌餐饮店2间,深圳“广州酒家”品牌店前期筹备工作已经完成,将2019年开业。此外,公司购置了两处广州餐饮门店物业,为餐饮业务未来经营发展打下基础。

6、借力资本市场,持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继成功实现公司上市之后,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化资本配置,不断深化公司改革,推动完善企业机制。一方面以提高企业竞争力为出发点,加强与同业态优质企业、上下产业链相关企业建立股份制合作,发挥协同效应,降低资本投入和运营成本,提高资源整合能力和效率。另一方面,推动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公司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19-016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广州酒家”)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审议。会议由董事长徐伟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表决董事5人(其中,谢康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曹庸董事提前审阅会议材料后委托沈肇章董事现场出席会议表决),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听取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并就其他需审议事项形成书面决议。本次会议没有董事对议案投反对/弃权票。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详见如下:

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779,998.34元,已计提坏账准备779,998.34元。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以下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每10股4.00元(人民币,含税)派发2018年度末期股息,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61,598,473.6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42.09%。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分配事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税务扣缴等相关一切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十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四、《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增值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关于提请召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19年5月22日14:30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565号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19-017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州酒家”)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3日以现场会议审议方式形成书面决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琼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事项:

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779,998.34元,已计提坏账准备779,998.34元。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十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增值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 4月 25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19-018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以总股本403,996,1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61,598,473.60元(含税)。

2.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司(仅指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3,947,333.56元。按《公司法》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后,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464,158,956.61元。

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派预案:拟以2018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403,996,184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人民币,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61,598,473.60元。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42.0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分配事宜。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该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4月 25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19-021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3号文)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8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900.00万元,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125.47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301.53万元后,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473.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6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17年6月2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7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情况

2017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557.96万元,用于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3,142.23万元,用于支付银行工本费、手续费人民币0.05万元,收到的存款利息人民币441.64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2,214.40万元。

(三)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该管理制度已于2015年6月3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17年8月28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公司已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下称“广发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年9月19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和全资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及广发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荔湾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公司募投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利口福食品生产基地(广州)扩建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零售网络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入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在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荔湾支行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三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广发证券及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荔湾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18年5月15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扩建项目”的相应募集资金向其实施主体——广州酒家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商子公司”)进行增资,并和电商子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广州酒家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公司募投项目“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入电商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办理完毕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广发证券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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