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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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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19-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一3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担保合同:

公司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申请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额度期限2019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3日。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1月18日,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2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7,5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集团”)

成立时间: 2002年02月01日

注册地: 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B栋21层

法定代表人:黄俊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租赁(不含营运);商务信息咨询;汽车批发;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等。

2019年3月,厦门国贸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69,139.72万元,负债总额147,554.15万元,净资产21,585.58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377,144.92万元,利润总额6,162.59万元,净利润4,587.31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63,338.25万元,负债总计141,491.33万元,净资产21,846.92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72,642.10万元,利润总额254.35万元,净利润-104.27万元。信达国贸汽车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1)担保金额:20,000万元

(2)担保范围:20,000万元授信额度

(3)授信借款期限:2019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3日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反担保情况

公司持有信达国贸汽车集团100%股权,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2019年经审议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375,100万元+36,600万美元。截至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担保额度306,300万元+36,600万美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新签署的担保金额合计为68,8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59%,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88,200万元人民币+22,150万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70%。

上述担保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一3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4月23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挺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载于2019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19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19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二〇一九年度预算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二〇一九年经营收入计划为652.64亿元,公司实施滚动预算,预算调整提交预算委员会审议。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2,337,686.11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2,337,686.11元,加上上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335,525,790.71元、其它转入0.00元、本年度分配2017年度普通股股利12,605,004.74元和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130,070,472.23元后,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30,512,627.63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中包含尚未宣告发放的永续债利息0.00元。

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6,613,0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0.1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285,969.73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8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9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支付二〇一八年度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支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二〇一八年度财务审计费用210.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00万元(含税)。公司承担审计期间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差旅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19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二〇一八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一八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刊载于2019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一八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载于2019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载于2019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19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八年第四季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19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择机处置股票资产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5,811,763股三钢闽光股票预计将在2019年7月解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处置上述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方式、时机、价格、数量等。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择机处置股票资产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19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二〇一八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2019年度以自有资产抵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抵质押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6.76亿元。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将原抵质押总额66.76亿元增加至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6.76亿元,新增质押额度主要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使用。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前述总质押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调配各主体间的质押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二〇一九年新增抵质押申请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增加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增加提供担保额度,本次增加的担保额度为162,000万元。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及控股子公司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增加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刊载于2019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八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19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1-5、10、12-14项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9一3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募集资金二〇一八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二〇一八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02号)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10名特定对象共发行了70,634,043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9.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6,562,897.9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1,063,985.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03月21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803号《验资报告》。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2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6名特定对象共发行了95,729,01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3.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999,996.5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8,147,028.6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01月26日到账,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2016】京会兴验字第62000007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元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元

注1: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7,492.56万元,已完成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426.65万元为利息收入及现金缴存,已于2019年3月31日前全部转至一般账户使用。

注2:补充流动资金中已使用金额超出初始存放金额部分的55.00元系支付银行账户管理费形成,存储余额22,045.54元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4年04月17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05月20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01月09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03月16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信达光电有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4,266,508.78元。

单位:元

注3: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注销该项目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号:2016-50)

注4: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留存的资金利息及现金缴存转出并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截至2019年3月29日,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全部注销完毕。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352,119,482.73元。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013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3,570,481.93元,具体情况为:(1)厦门LED应用产品及封装扩建项目置换募集资金2,082,272.50元;(2)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置换募集资金11,488,209.43元。2014年7月18日,董事会会议审议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3,570,481.93元。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015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自2015年6月9日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33,375,554.36元,具体情况为:(1)信达光电LED显示屏封装产品扩产项目30,615,566.35元;(2)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2,759,988.01元。2016年7月21日,董事会会议审议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33,375,554.36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已置换完毕。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8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9个月。

2014年9月份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共计27,297.1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5月27日,公司已将27,297.1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收回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除前述外,公司未有其他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使用情况

201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用于投资“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14,886.94万元,由于“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目”已达到预期建设目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415.06万元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4,524.77万元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投项目投资完成,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426.65万元为利息收入及现金缴存,公司已将上述节余资金转至一般账户使用。

本次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继续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七次会议、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原投资于“厦门LED应用产品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为14,897.10万元。为了提升公司LED封装产能及产品升级,适应封装市场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司LED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将“厦门LED应用产品扩产项目”中的户外照明项目和部分实验中心扩建项目变更为封装扩建项目。项目名称由原“厦门LED应用产品扩产项目”变更为“厦门LED应用产品及封装扩建项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涉及金额总计7,149.76万元,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0.65%。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五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升LED封装产能,进一步增强公司LED封装市场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将“厦门LED应用产品及封装扩建项目”中的LED室内照明应用生产线(日光灯、球泡灯、面板灯等3条线)及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LED显屏封装生产线。项目名称由原“厦门LED应用产品及封装扩建项目”变更为“厦门LED封装扩建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涉及金额总计6,505.00万元,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9.69%。

(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六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原投资于“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为37,322.36万元,为了加快提升室内照明光源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增强公司LED封装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将“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收购深圳市灏天光电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名称由原“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变更为“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及股权收购项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涉及金额总计5,041.40万元,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7.51%。

(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五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用于投资“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14,886.94万元,由于“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目”已达到预期建设目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415.06万元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4,524.77万元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五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原计划投资于“信达光电LED封装及应用产品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为61,814.70万元。为了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和加快公司LED封装产能升级,进一步增强公司LED封装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将“信达光电LED封装及应用产品扩产项目”中的新建厂房和LED白光封装及应用产品生产线扩产项目变更为扩建4条LED封装产品生产线与新建LED产品综合实验室项目。项目名称由原“信达光电LED封装及应用产品扩产项目”变更为“信达光电LED封装扩产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涉及金额总计61,814.70万元,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净额的48.36%。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原计划于“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6,000.00万元。为了提升公司RFID电子标签产能,进一步增强公司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将“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的扩产,项目名称由原“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变更为“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二期扩建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涉及金额总计14,983.99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总金额的11.52%。

(3)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适应LED封装市场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布局并扩大高端产品市场,提升募集资金投入设备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信达光电LED封装扩产项目”部分已投产设备租借给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该部分设备原值共计6,666.38万元,租赁期两年,租金为55.56万元/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总金额的5.1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一八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有关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二〇一八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1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