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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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玉溪环球彩印纸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环球”)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工业园区五经路与三纬路交叉处
法定代表人:毕凤林
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设计、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彩印包装纸盒系列产品。
2、财务基本情况
玉溪环球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2573.19万元,净资产为19857.8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56.44万元,实现净利润1613.33万元。
3、关联关系情况
顺灏股份控股子公司云南省玉溪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玉溪环球彩印纸盒有限公司37.5%的股份,故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元亨利云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元亨利云印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亨利”)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日京路35号凯兴大楼8层C1部位
法定代表人:吴德明
注册资本:637.255美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生产包装材料、纸制品及光固化涂料,销售自产产品;区内以印刷机械及零件,纸制品为主的仓储业务;国际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及贸易咨询服务;包装材料、纸制品及光固化涂料、印刷机械及零配件的批发、佣金代理、进出口及其相关配套业务。
2、财务基本情况
元亨利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752.57万元,净资产为4487.05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96.95万元,实现净利润-196.19万元。
3、关联关系情况
顺灏股份持有元亨利49%的股份,故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元亨利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福建省泰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泰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激光”)
注册地址:安溪县龙桥开发区兴旺路3号
法定代表人:林加宝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激光雕刻技术、三维立体技术、防伪材料的研发、制作、销售。
2、财务基本情况
泰兴激光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2,700万元,净资产为5,300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1,781万元,实现净利润39.60万元。
3、关联关系情况
林加宝先生是泰兴激光实际控制人及法定代表人,他亦是顺灏股份全资子公司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董事,故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省玉溪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关联方玉溪环球出售商品,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2万元(不含税),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0.01%。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绿新紫光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拟向关联方元亨利租赁厂房,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28万(不含税),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0.11%。
(3) 公司拟接受元亨利提供的劳务,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50万(不含税),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0.07%。
(4)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泰兴拟向关联方泰兴激光租赁厂房、办公楼,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800万元(不含税),上述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0.86%。
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将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均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及管理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没有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该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同时,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认为:顺灏股份2019年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2019年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国内最具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并拟授权管理层根据2019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相关资质,在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0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华侨银行有限公司”申请不高于350万欧元的外债贷款,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同时,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将以综合授信额度开具融资性保函为该贷款提供担保。根据办理本次外债贷款事项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全权办理本次授信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市场行情变化,结合财务状况,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高于350万欧元的外债贷款。公司取得银行的该项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作用。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本次坏账核销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坏账核销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的概况
为真实反映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款项2779.62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773.29万元。
本次申请核销的坏账形成主要原因是:对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应收款项2219.56万元,因原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已破产清算,桐乡市人民法院对实际经营管理者之一王钊德作出刑事判决,应收款项无法收回;以及其他账龄在5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2779.62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773.29万元。本次坏账核销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本次核销应收款项2779.62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773.29万元,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核销坏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2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顺灏股份”)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上海润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浙江三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上海润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1G036XX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翥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2月3日
企业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6幢
经营范围:新材料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批发:包装材料(除专项)、机械设备,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顺灏股份持有上海润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账面总资产为494,462.04元,净资产494,462.04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105.54元。
2、浙江三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MA28A6Q71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法定代表人:郭翥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2月2日
企业地址:桐乡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288号4幢101室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网络技术的开发;日用百货的销售(含网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顺灏股份持有浙江三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卢喆文持有浙江三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账面总资产为1,657.44元,净资产-3,342.56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019.26元。
二、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子公司是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有利于整合现有资源,提高运营效率和管控能力,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注销部分子公司将使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但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3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3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2017年5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其他未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具体内容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提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5月8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裁郭翥先生、独立董事王雪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沈斌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路晶晶女士、保荐代表人王志超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励建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会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朝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20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励建立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四项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19年4 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23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王少权先生主持,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9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22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2019年1月1日
(三)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四项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21
(上接142版)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海证券经核查后认为: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19-026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丰文化”)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04 号)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8】224号)同意,实丰文化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00 万股已于 2018 年4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22,3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14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198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4月 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8] G16043480070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1、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蔡俊权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意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实丰文化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相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后认为:实丰文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实丰文化使用不超过1.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19-027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已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将于2019年4月29日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俊权先生,常务副总经理、董事薛莉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家源先生,财务总监吴宏先生,独立董事陈丹东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