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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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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7版)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用于质押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所有远期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进出口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批准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交易等须严格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预测,严格禁止任何金额的单向、存在风险敞口的远期外汇交易行为。

4、公司审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19-01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流动资金,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5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出口代付等)。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

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第十九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19-013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理财产品,理财余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有效期一年,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一、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型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也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东北证券关于通宇通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19-014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83号文《关于核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价格人民币22.94元。截至2016年3月23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2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7,041,82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1,158,18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3月23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370001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一通宇技术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如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需要明确说明。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的规定。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二)有效期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购买额度

使用额度不超过 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有限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资产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相关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 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一通宇技术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我们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一通宇技术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有效期一年,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核查。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情况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能够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包括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一通宇技术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资产保值增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在决议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东北证券关于通宇通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19-015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基站天线产品扩产项目”、“射频器件产品建设项目”、“国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拟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及投资总金额:“5G移动通信基站天馈系统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9,655.4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9,622.09万元,不足部分以自筹资金投入。

3、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9,622.09万元。

4、新项目预计建设期:18个月。

5、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83号文《关于核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价格人民币22.94元。截至2016年3月23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8,2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7,041,82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1,158,18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3月23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37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6年6月20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增加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中山通宇通信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7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10,154.26万元,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 2016年7月19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154.26万元。

截至2019年4月2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基站天线产品扩产项目”、“射频器件产品建设项目”受行业技术变革影响,特别是新一代5G技术的发展,不断对研发、生产布局提出新的要求,公司从审慎角度出发,本着务实推动项目建设为目的,导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比例较小。“国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因海外宏观市场环境因素变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削减不必要的网点租金、设备以及运营费用支出, 同时着力攻克重点市场,导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比例较小。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通信网络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受通信行业周期性波动及国内4G通信网络进入建设末期,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的资本开支连年持续下滑,国内市场竞争环境异常激烈。在5G尚未产业化、4G投资进入末期的情况下,公司所在行业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原募投项目的市场需求减少,前景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综合考虑了市场需求、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权益,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的投资,并将“基站天线产品扩产项目”、“射频器件产品建设项目”、“国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账户资金余额人民币19,622.09万元(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225.80万元)用于新募投项目“5G移动通信基站天馈系统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是对现有生产厂房中利用新的生产设备升级基站天线及射频器件产品生产线,以应对未来5G时代的产品需求。实施主体为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 。

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 2016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28.51%,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32.11%。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基站天线产品扩产项目

“基站天线产品扩产项目” 投资总额为22,356.9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0,253.34万元,主要包括设备购置及安装费14,272.12万元、预备费808.80万元和流动资金5,172.42万元。本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建设完成后实现新增基站天线产品产能25万套/年。根据测算,项目建设第2年可实现新增生产能力的55%,第3年新增生产能力的80%,第四年达到新增生产能力的100%。预计项目达产后正常满负荷生产年均销售收入为40,000.00万元,利润总额为10,428.51万元,年均净利润为8,864.24万元。

截至2019年4月20日,本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1,415.8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9,592.46万元(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754.96万元),完成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56.37%。

2、射频器件产品建设项目

“射频器件产品建设项目” 投资总额为12,073.02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8,897.87万元,主要包括设备购置及安装费6,780.46万元、预备费645.52万元和流动资金1,471.89万元。本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建设完成后实现新增射频器件产品产能10万套/年,其中定制件3万套/年,标准件7万套/年。根据测算,项目建设第2年可实现消化新增生产能力的55%,第3年消化新增生产能力的80%,第四年达到消化新增生产能力的100%。预计项目达产后正常满负荷生产年均销售收入为11,500.00万元,利润总额为2,546.27万元,年均净利润为1,909.71万元。

截至2019年4月20日,本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738.0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7,615.85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456.03万元),完成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19.53%。

3、国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国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拟在现有国外营销网络的基础上,通过本项目扩建印度、美国、巴西和瑞典4个营销与服务网络,新建日本、阿联酋,新加坡,墨西哥、西班牙、俄罗斯和南非等7个国际营销与服务网络,以进一步扩大产品在国外的销售规模及影响力。国际营销与服务网络的建设包括办公场地的租赁与装修、客户体验与培训中心以及购置售后服务装置等,建设时间为18个月,按照分期分区域、逐步推进的方式进行建设。

截至2019年4月20日,本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601.0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2,413.78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14.81万元),完成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的20.03%。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移动通信网络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受通信行业周期性波动及国内4G通信网络进入建设末期影响,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的资本开支连年持续下滑,国内市场竞争环境异常激烈。考虑到目前通讯市场的发展趋势,在5G尚未产业化、4G通讯网络建设进入末期的情况下,原募投项目的市场需求减少,前景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综合考虑了市场需求、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权益,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基站天线产品扩产项目”、“射频器件产品建设项目”、“国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实施新募投项目“5G移动通信基站天馈系统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五、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新募投项目“5G移动通信基站天馈系统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是对现有的基站天线和射频器件进行扩产,在现有生产厂房中利用新的生产设备升级现有产品生产线。本项目总投资19,655.46万元,主要包括设备购置及安装费14,588.00万元、预备费729.40万元和铺底流动资金4,338.06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9,622.09万元,剩余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项目建设期18个月。

经测算,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新增5G基站天线5万副、射频器件40万套,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每年新增收入44,144.65万元,新增净利润4,397.67万元。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3.37%,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24年(含建设期),税后财务净现值为1,590.52万元,项目经济效益良好。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多项政策和规划促进移动通信产业的发展,如《关于实施“宽带中国”2015专项行动的意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均明确了推进国内移动通信产业的发展,加强对移动通信技术和产品的支持。随着5G的到来,全球和我国基站设备的建设和更新换代将大幅增长,根据国信证券研究所的预测,5G的基站天线规模约是4G的4.5-8倍,对应全球市场规模为5,000-9,000亿人民币。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和未来的广阔前景为公司实施新募投项目提供了有利的政策和市场保证。

(2)技术支持

公司是国内较早涉足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的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自身研发实力的提升,不断进行产品和技术的自主研发和创新。公司已取得63项发明专利、395项实用新型专利、92项外观设计专利。公司一直重视技术研发队伍的建设和技术研发的投入,截至2018年末,公司拥有技术人员超过400人,核心技术人员吴中林、刘木林、高卓锋、石磊等均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突出的业务成果;2016年、2017年、2018年1-9月,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8,757.14万元、10,142.64万元和8,189.78万元,为实施新募投项目提供了有利的技术储备和技术保障。

(3)营销渠道支持

在国外,公司分别在印度、美国、巴西和瑞典建有4个办事处,主要负责国外相关区域内的市场开发与拓展、技术服务以及相关产品需求信息的反馈等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在国内,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营销和服务网络体系,在多个省市设有办事处负责本地市场拓展、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工作,各办事处的设立提高了公司在各通信运营商省级公司的覆盖,为运营商提供了实时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保障,并通过强化与通信运营商的沟通,了解客户未来发展规划及技术服务的需求并及时反馈给公司技术部门以满足产品开发需要,扩展了营销广度和深度。

3、项目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

国家通信产业政策直接影响到移动通信运营商和集成商的资本支出和设备采购,从而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如果国家通信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移动通信运营商和集成商减少设备采购,势必会对公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公司产品大量出口,国外主要客户包括爱立信、诺基亚等,公司的生产经营也受到全球通信产业发展的影响。

(2)技术开发和产品升级风险

近年来,移动通信技术不断进步和发展,不同的通信技术标准对产品的技术和性能有着不同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跟上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换代的步伐,及时根据市场调整研发策略和方向以适应客户需求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3)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对公司发展至关重要。公司目前已掌握多项核心技术,并凭借快速的研发反应能力满足客户的特定需求,在国内外市场上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如果未来公司出现核心研发人员大幅流失,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4、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审批情况

截至本会议日,公司已取得新募投项目所需的土地,但尚未完成项目备案和环评批复,若未来无法如期取得各项备案批复文件,将对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或实现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审批工作,并与主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尽快推进项目相关的环评审批手续办理。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业务发展规划及市场需求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并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符合《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因此,监事会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北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通讯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符合当前市场环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意见,且公司将就此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履行程序完备、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将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5.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5G移动通信基站天馈系统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19-016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出租部分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租部分房产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意将位于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金通街3号(以下简称“第一生产基地”)、火炬开发区火炬大道9号-1(以下简称“第二生产基地”)的生产基地出租给中山市泰坤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10年。

公司与中山市泰坤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承租方:中山市泰坤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建亮

3、注册资本:500万元

4、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金通街3号之1卡

5、经营范围:投资办实业;研发:电子产品、自动化设备;销售:五金制品;网上贸易代理;工业用房出租、商业营业用房出租、办公楼出租;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建筑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上述承租方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信用良好,具备良好的支付及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公司所拥有的厂房。该标的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金通街3号、火炬开发区火炬大道9号-1,本次出租厂房按房产证面积共计为49628.38平方米。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内容

厂房位于位于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金通街3号(以下简称“第一生产基地”)、火炬开发区火炬大道9号-1(以下简称“第二生产基地”)的生产基地出租给中山市泰坤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出租厂房按房产证面积共计为49,628.38平方米。

2、租赁期限

租用期限为十年,如承租方有意在租赁期限届满继续租用改租赁物,需在租赁期限届满前6个月向公司提出续约申请,经公司同意后,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租赁用途

承租方将租赁房屋用于出租经营,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的行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经营期间及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纠纷与公司无关。在合同期内,承租方如需改变租赁物的用途须经公司同意,否则,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4、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物的每月每平方米的租金单价为人民币15元/平方米(含税),合计租金人民币744,426元/月,每满三年递增10%的租金。

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应于每月15日前将当月的租金支付给公司。

5、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限达到五年后,如公司需要提前收回租赁物的,应提前十二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经双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承租方在合同期内提前解约,终止合同,应提前十二个月书面通知公司,并按照付清所有费用。承租方交纳给公司的押金不予退还。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甲方费用的,每逾期1日,承租方应按照应付未付款项3%的标准向公司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立即收回租赁物,承租方交纳给公司的押金不予退还,且承租方应向甲方赔偿合同解除当月的月租金总额的二倍作为违约金。

6、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出租房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对外出租可以有效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获取稳定的租金收入,对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19-017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公司定于 2019年5月8日(星期三)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公司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吴中林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段铸先生,独立董事胡敏珊女士,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赵明女士,财务总监黄思定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19-018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最新印发的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修订,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有关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根据上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四项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四项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 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A、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3)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4)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5)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7)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B、利润表

(1)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2)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影响当期损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不涉及公司相关业务,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的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