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618 公司简称:杭电股份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没有改变,公司依然围绕“一体两翼”的双主业发展模式,着重发展电力电缆与光通信两大业务板块。
电线电缆板块
电线电缆板块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是国内综合线缆供应商。主要产品为涵盖从高压、超高压到低压的各类电力电缆、导线及民用线缆。
电力电缆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具体包括220kV、110kV高压超高压交联电力电缆,66kV、35kV及以下中低压交联电力电缆,轨道交通电缆、风电电缆、矿用电缆、防火电缆等特种电缆。公司是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超高压电力电缆和特高压导线的主要供应商;导线产品具体包括钢芯铝绞线、铝合金导线、铝包钢导线等品种;公司拥有四大生产基地:杭州富阳东洲、杭州富阳高尔夫路、千岛湖以及安徽宿州生产基地。
公司坚持以“营销为龙头、制度化建设为抓手、提质增效为目标”的生产经营方针。结合线缆行业“料重工轻”,主要生产材料铜、铝等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存货成本高的特点,公司在生产方面主要采用订单排产模式。销售方面,公司电缆和导线产品以“直销”为主,主要通过参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大型客户的招投标实现销售。
光通信板块
公司于2017年通过收购富春江光电,快速切入光通信产业,并通过建设杭州永特信息项目150吨光纤预制棒暨500万芯公里光纤项目,使得公司具备了光通信产业从“光棒—光纤—光缆—光器件”一体化产业链。
富春江光电成立于1998年,产业涉及到光纤、光缆、无源光器件、光集成芯片及光配等系列产品,是国内生产光缆产品最早的企业之一,一直致力于信息产业光通信领域的发展。
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专门从事制造光纤预制棒(以下简称“光棒”)、光纤生产销售,采用全合成气相沉积生产预制棒工艺(简称VAD/OVD)项目设计产能为300吨光棒暨1,000万芯公里光纤。公司通过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即150吨光棒暨500万芯公里光纤。
2)行业情况说明
电线电缆产业
电线电缆制造业在电工电器行业二十余个细分行业中是产值最大的行业,占据四分之一的产值规模。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总体呈现出以下特点:
①从整体看,行业内生产厂商数量众多,行业高度分散,市场集中度低。
②从产品结构看,低压线缆产品产能过剩、竞争激烈,中压线缆产品竞争激烈程度中等,高压和超高压线缆产品寡头垄断。
③从区域分布看,企业大多集中在沿海及经济发达地区,中西部地区比重较小。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内的大小企业万余家,其中形成规模的有两千余家。近年来,电线电缆行业在不断地进行产业整合和技术革新,公司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综合实力名列前茅,具有较强的规模优势和品牌知名度。
国家产业政策方面,根据国家能源局2015年发布的《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十三五”期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年均投资预计3,400亿元。预计到2020年,高压配电网变电容量达到21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101万千米;中压公用配变容量达到11.5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404万千米。同时,“十三五”还制定了总投资额7,000亿元以上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计划,由此可见,“十三五”期间我国电力电缆市场需求旺盛。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将加快建设中国能源互联网,到2020年国家电网公司将建成东部、西部同步电网。110KV及以上线缆长度将超过129万千米,规划分三批建设23条特高压工程,其中,“十三五”期间建成投产19条,开工4条。南方电网公司规划再建6-8个输电通道,满足云南、藏东南和周边国家水电向广东、广西送电要求;跨区域送电将主要采用直流输电技术实现。到2020年,500千伏变电容量超过2.9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超过4.8万千米;220千伏变电容量超过4.6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超过9.2万千米;110千伏变电容量超过4.6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超过13万千米。“十三五”期间,国家更加注重能源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积极发展天然气、核电、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2020年常规水电规模达到3.4亿千瓦,“十三五”新开工规模6,000万千瓦以上;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1亿千瓦以上,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基本相当;光伏装机达到1亿千瓦左右,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可再生能源发电资源并网发电需要可匹配的输配电基础设施系统,这也将刺激输配电领域改扩建步伐进一步加快,继续推动市场对电线电缆需求增长。建设“四纵四横”城际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网络,新增超过 800 座城际快速充电站。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换电需求。
在节能环保之经济发展理念下,以“高能效、低损耗”为主要特征的高压、超高压输电方式已成为电力行业发展的必然方向,而由于其“大容量、高可靠、免维护”等方面的众多优势,高压、超高压电力电缆已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长距离、大跨度输电线路。高压、超高压电力电缆逐渐替代中低压电力电缆是电力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当前国民经济对大规模的电力输送和供应需求不断提升,110kV、220kV等高压输电线路的优化逐步推向电网建设与改造。高压、超高压和特高压输电线路的建设将为铝合金导线等导线产品以及高电压等级电力电缆带来巨大市场需求。
此外,“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推进高速铁路成网,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适度建设地方高速公路,增强枢纽机场和干线机场的功能。到2020年,全国新建铁路不低于2.3万公里,规划营运总里程不低于14.4万公里,总投资不低于2.8万亿元;新建城市轨道交通营运里程约3000公里;新建改建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万公里。
“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为电线电缆行业带来难得的机遇。从国内看,“一带一路”涵盖了16个省份,目前各省市正陆续推出一些重点项目,仅西安市就推出了60个“丝路项目”。从国际上看,6大走廊仅高铁建设将达8.1万公里。而电力和铁路交通等设备出口将带动沿线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相关国家的电力建设需求将持续增长。这些都会对电线电缆行业“走出去”带来深远影响和重大发展机遇。
以上政策的发布,提高标准要求、适度超前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将给电线电缆行业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为电线电缆的生产销售提供了强有力的需求保证。
光通信产业
2018年12月11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加快推进“宽带中国”战略实施,有效支撑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着力解决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助力脱贫攻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组织实施2019年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为攻克5G技术,我国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和科技部牵头成立专门小组——IMT-2020(5G)推进组,同时,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信息消费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信息消费规模预计达到6万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力争2020年启动5G商用。在三大运营商明确列出5G商用的时间表的背景下,利好政策较多,如在近年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5G网络安全需求与架构白皮书》等文件,都对5G的发展形成有效引导。一带一路”及“网络强国”等战略的推出及实施,三大运电信运营商持续加大光纤网络建设,海外运营商也在大力推动FTTH建设,积极备战5G,全球光纤光缆在不断扩产过程中,目前,我国的5G建设不断提速,不论是在标准、频谱规划亦或是系统架构等方面都取得了不错的进展。
目前,三大运营商都制定了2019年5G发展目标,即从规模适用向试商用转变。因此,运营商5G网络建设的力度和投资规模将对光通信行业产生重要影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77,309,272.04元,同比增长5.20%;净利润112,740,764.47元,同比下降8.5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0,669,875.65元,同比增长0.3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杭州千岛湖永通电缆有限公司、宿州永通电缆有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杭州永腾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永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吉欧西光通信有限公司、江苏富春江光电有限公司、富春江光电(苏州)有限公司和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11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9-031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财政部分别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3、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公司的风险管理活动;
4、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二)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的“研发费用”项目,将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研发费用”项目下列示;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对2018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需于2019年年初对公司持有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并对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重新分类、计量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2018]15号要求的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净利润及股权权益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编号:2019-021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华建飞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审计,出具了天健审[2019]408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18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24日出具的[2019]第4088号《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7,898,328.97元。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及内部控制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聘请的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为利于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2019年公司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开展销售、采购商品和货物的日常交易。同意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和采购产品,可节省买卖双方运输成本,并保证双方获得快捷、充足和稳定的产品供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2019-024)。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华建飞先生、郑秀花女士、章勤英女士、陆春校先生、卢献庭先生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倪益剑、王进、陈丹红、阎孟昆进行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19年度,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后,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变更,公司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相应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2019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向富春江光电原股东出售富春江光电100%股权及其除永特信息以外全部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原富春江光电”)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原富春江光电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编号:2019-02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华建飞、郑秀花、章勤英、陆春校、卢献庭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倪益剑、王进、陈丹红、阎孟昆进行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收回和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因原富春江光电全体股东以现金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富春江光电100%股权及其除永特信息以外的全部子公司股权(即原富春江光电)事项完成后,富春江光电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相应终止,该项目剩余10%的股权转让款冲抵本次收购原富春江光电的对价,募集资金专户在原富春江光电出售完成后注销,相关资金收回后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0万芯公里特种光纤产业项目”结项,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07,335.06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或结项并将收回和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公告》(编号:2019-029)。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终止的议案》
2017年公司与原富春江光电的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原富春江光电全体股东对2017年至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期间的利润补偿义务进行了约定。本次原富春江光电全体股东履行完毕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并受让原富春江光电股权后,原协议业绩承诺方即原富春江光电全体股东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同步终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由于此事项属于议案十七的相关事项,且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华建飞、郑秀花、章勤英、陆春校、卢献庭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倪益剑、王进、陈丹红、阎孟昆进行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编号:2019-030)。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19-03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19-032)。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编号:2019-023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24日出具的[2019]第4088号《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8,666,771.32元。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本年度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在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兼顾股东回报理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意见:本次制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公告编号:2019-024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华建飞、郑秀花、章勤英、陆春校、卢献庭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我们事前审阅了管理层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交易符合双方业务经营的需要,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董事会在对《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所作出的安排。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孙庆炎、华建飞、郑秀花、章勤英、章旭东、陆春校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8年度公司日常关联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7年1月24日
注册资本:18,600万元
公司住所:杭州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
法定代表人:孙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1437152490
经营范围:移动电话机、移动通信设备、市话通信电缆、光缆、无氧铜杆、铜丝、电磁线、电缆交接箱、分线盒、模块和PE、PVC塑料粒子、通信配套设备及专用电缆设备、通信线路器材、光通信器件及设备制造,销售。黄金、白银销售;移动通信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 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 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业务。其投资方向包括信息通信、节能环保和电气装备三大产业。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20.96%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4、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89,41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富阳市灵桥镇春永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杰
主营业务:发电电力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精密冷轧薄板的生产。蒸汽、热水生产,热电技术咨询,精密冷轧薄板的生产、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轻质建筑材料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企业,持有33.85%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主要财务数据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信息尚未披露,具体详见富春环保(证券代码:002479)2018年年度报告。
4、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8年09月16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608号
法定代表人:陆春校
经营范围:光纤、通信光缆及光器件、通信电缆、通信器材及设备、可视电话及多媒体终端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通信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光纤预制棒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成为本公司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富春江光电减资并将永特信息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目前富春江光电正在减资公示期,以上数据为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健审[2019]3827号《审计报告》的不包含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原富春江光电的财务数据。
4、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是商品销售,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下转18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