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25版)
电话:021-65615689 传真:021-65615689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9-024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主要的修订内容如下:
■
■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根据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拟同步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主要的修订内容如下:
■
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根据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拟同步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主要的修订内容如下:
■
本次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报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9-025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了更好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240万元人民币;同事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已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优质审计服务,公司2019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优质审计服务,对公司相对熟悉,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控审计单位,有利于公司内控的不断完善。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9-026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01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保诚基金定丰83号资产管理计划)、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基金-定增26号资产管理计划)、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多鑫1号资产管理计划)、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定增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信华鑫信托慧智投资122号资管计划)以及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信托定增11号资产管理计划)共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657,955股,发行价为10.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6,616,698.05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各项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403,839.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40,212,858.48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4月18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4月1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83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余额情况如下:
■
注: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866,616,698.05元,扣除保荐费等25,799,550.28元,实际到账金额为2,840,817,147.77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40,212,858.4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本公司控股项目公司渭南明瑞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渭南明瑞”)、宣城明宣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明宣”)、开化明化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化明化”)、商洛明城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洛明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设立的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注 因诉讼原因,截止2018年12月31日,浦发银行宁波分行专户有合计1200万元资金冻结款,报告期后,公司已收到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和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上述款项已全部裁定解冻。上述资金冻结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重大影响。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人民币1,950,955,322.79元。本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50,955,322.79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使用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的金额为1,921,104,016.38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进行公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72,000,000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还贷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未产生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未产生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未产生结余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比表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4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是指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3:“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募投项目预计建设期结束的日期。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9-027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3日,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核销坏账的概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经催收无法收回,已挂帐五年以上且已对其计提百分百坏账的应收及其他应收款进行了整理,将部分应收及其他应收款做坏帐损失处理。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涉及原值金额291,502,833.90元,前期已计提坏账准备291,502,833.90元,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
二、审议程序
本次核销坏账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人民币291,502,833.90元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拟核销的应收款项中已按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了291,502,833.90元相应的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坏账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当期损益。本次核销坏账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了解和查验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坏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