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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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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9版)

(二) 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8年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特制定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731.9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8年6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为统一募投项目规划,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落地,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统一变更,除此之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其他变更。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实施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进行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截至 2018 年6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4,650.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1845号)。此举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018年7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650.1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4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从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后归还5,0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000万元。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2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限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13,240.00万元。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4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预计2019年度不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管理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确认2018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预计2019年度不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该议案经过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经过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同意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18年度预计无关联交易发生。

实际情况与2018年度预计情况一致,并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6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淳中科技”)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

另外,由于公司财务信息系统从用友U8切换为SAP,导致存货成本核算方法发生变更,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引入了思爱普(中国)有限公司的SAP软件系统,并于2019年4月1日起正式启用,为了更好适应SAP软件系统运行和提高公司成本管理水平,公司对存货成本核算方法进行变更,由现行的实际成本法变更为标准成本法进行日常核算,新核算方法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会计核算结果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 2019 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拟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适用按照上述规定自 2019 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存货成本新核算方法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按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公司将自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公司财务信息系统从用友U8切换为SAP,导致对存货成本核算方法进行变更,由现行的实际成本法变更为标准成本法进行日常核算,变更前,存货成本核算方法采用实际成本法。变更后,存货成本核算方法采用标准成本法,月末再根据差异率进行差异分配,将标准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变更后的存货成本核算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规定。由于公司过去并未对存货制定标准成本,对各期期初的存货价值无法按标准成本重新计算,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计影响数并不切实可行,因而该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适用仅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本次存货成本核算方法的变更仅因为公司的财务信息系统由用友U8切换为SAP系统,对会计核算结果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本项会计政策变更有利于公司的成本核算更精细化。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金融工具、成本、存货等相关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等金融工具、成本、存货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依照上述准则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准确、客观、规范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淳中科技”、“公司”或“发行人”)2018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淳中科技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18年2月2日至2020年12月31日。现就2018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招商证券对淳中科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淳中科技于2018年2月2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5,931.4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1,702.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29日存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招商证券作为淳中科技本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针对淳中科技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工作的内容和重点,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对淳中科技进行了日常的持续督导,开展了以下工作:

二、招商证券对淳中科技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招商证券对淳中科技2018年度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招商证券认为,淳中科技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淳中科技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发行人2018年度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的如下事项:

1、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50%以上资产或者主营业务发生重组,且未在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披露;

2、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者程序违规,涉及金额较大;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涉及金额较大;

4、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涉及金额较大;

5、违规购买或出售资产、借款、委托资产管理等,涉及金额较大;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占发行人利益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7、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

8、持续督导期间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核查,发行人2018年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如下事项:

1、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2、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3、上市公司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4、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

5、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

6、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邵华吴虹生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5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使用最高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公司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如下:

1、现金管理实施单位:公司及其子公司。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公司可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 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货币型基金等金融 产品。公司不得购买投资方向为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等高风险标的的委托理财产 品,但可购买相关产品中的优先级份额。

4、投资期限: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实施方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是保本型、低风险金融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 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 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 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19年4月24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在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投资期限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不影响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9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何仕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审议,依法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发展情况,公司编写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以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以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发展情况,公司编写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义务,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及规范运作能力,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递交了《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2018年度工作情况,公司总经理编写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根据审计报告编写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2019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内部研究讨论,编制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可供分配利润余额情况及现金流状况,结合公司未来投资和业务发展计划,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总股本130,965,3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支付现金股利39,289,614.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经营情况,确认该年度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19年度不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时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聘任及审计费用等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公司将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前述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投资期限、投资额度及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限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结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的薪酬方案: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决定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认为每年10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具体包括基本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的2019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发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自 2018 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 2019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拟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并按照上述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另外,由于公司财务信息系统从用友U8切换为SAP,导致存货成本核算方法发生变更: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引入了思爱普(中国)有限公司的SAP软件系统,并于2019年4月1日起正式启用,为了更好适应SAP软件系统运行和提高公司成本管理水平,公司对存货成本核算方法进行变更,由现行的实际成本法变更为标准成本法进行日常核算,新核算方法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会计核算结果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本次董事会所提议案,提请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0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傅磊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发展情况,公司编写了《2018年年度报告》 以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以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以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发展情况,公司编写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内容是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真实反映,季报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季报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义务,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监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及规范运作能力,全体监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监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可供分配利润余额情况及现金流状况,结合公司未来投资和业务发展计划,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总股本130,965,3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支付现金股利39,289,614.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经营情况,确认该年度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19年度不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时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聘任及审计费用等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公司将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前述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投资期限、投资额度及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限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具体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结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的薪酬方案: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决定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认为每年10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具体包括基本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的2019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发放。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自 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 2019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拟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并按照上述规定自 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另外,由于公司财务信息系统从用友U8切换为SAP,导致存货成本核算方法发生变更: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引入了思爱普(中国)有限公司的SAP软件系统,并于2019年4月1日起正式启用,为了更好适应SAP软件系统运行和提高公司成本管理水平,公司对存货成本核算方法进行变更,由现行的实际成本法变更为标准成本法进行日常核算,新核算方法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会计核算结果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