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595 公司简称:上海电影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司总股本373,5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85,905,000元,占2018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34,939,965.88元的36.56%。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影发行及放映业务,具体包括电影发行和版权销售、院线经营、影院投资、开发和经营、广告营销、技术服务等。公司形成了“专业化发行公司+综合型院线+高端影院经营”的完整电影发行放映产业链。

2、经营模式

电影发行业务主要包括影片的营销推广策略制定、实施及与院线洽谈排片方案等工作。专业化电影发行公司从制作公司手中取得电影发行权,然后与院线公司合作,在合作院线的影院放映电影。发行业务还包括版权经营、代理授权等。

院线经营系电影发行及影院放映之间的桥梁,主要负责对以资产联结或者供片联结方式加入院线的影院进行统一管理、统一供片。此外,院线公司也会对院线内的影院提供硬件设施及软件服务的支持,提升影院经营水平。

影院经营业务主要为电影观众提供影片放映服务,同时还从事餐饮、卖品、衍生品销售等增值服务、网上票务以及映前广告、场地广告等影院广告经营业务。此外,公司还提供专业化的影院设计咨询、建设及经营管理服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105,590.29万元,同比下降5.9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3,494.00万元,同比下降8.6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955.29万元,同比下降82.01%;每股净利润0.6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净利润0.08元。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16,412.64万元,同比增加5.9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32,026.46万元,同比增加10.5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66%,同比减少2.21个百分点。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本次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六。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及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见附注五。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19-007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4月24日,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共9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其中,董事长任仲伦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表决形式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4月19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会议由副董事长马伟根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3.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 2018年度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207,433,490.37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373,5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85,905,000元,占2018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34,939,965.88元的36.56%。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现阶段的业务规模、经营需要和发展规划相符合,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认为:公司提交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限额系根据业务情况和实际需要发生制定,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经逐项表决:

6.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董事任仲伦、马伟根、王艳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6票赞成,占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6.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董事任仲伦、马伟根、王艳、陈果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5票赞成,占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6.3 房屋租赁

关联董事任仲伦、马伟根、王艳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6票赞成,占有表决权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与普华永道商定费用标准后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且顺利完成了公司近几年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认为,公司提交的专项报告符合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9.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社会责任报告》。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2.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4.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5.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2)。

经表决,9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19-008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4月24日,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共5名,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4月19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文权先生主持。

三、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 2018年度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207,433,490.37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373,5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85,905,000元,占2018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34,939,965.88元的36.56%。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票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 4 月25日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19-009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以公司总股本373,5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85,905,000元,占2018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34,939,965.88元的36.56%。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8年末,公司实现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763,073,462.81元,其中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230,481,655.97元,提取10%的盈余公积23,048,165.60元后,2018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207,433,490.37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公司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373,5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85,905,000元,占2018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34,939,965.88元的36.56%。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现阶段的业务规模、经营需要和发展规划相符合,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19-010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 2019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议案按照逐项表决进行,4位关联董事按照不同项目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作出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认为,公司提交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限额系根据业务情况和实际需要发生制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提交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限额系根据业务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公平合理。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与实际发生金额情况对比如下: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2019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金额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上述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公平合理,价格公允,定价以不偏离对非关联方的同类型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持续性、日常性关联交易,本公司和交易方多年来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较大依赖。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限额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19-011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4日,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提供服务。具体的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与普华永道商议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作出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意见认为,普华永道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且顺利完成了公司近几年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595 证券简称:上海电影 公告编号:2019-012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3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5楼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31日

至2019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股东大会材料公司将另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6 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还需提供与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 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登记时间:2019年5月28日(星期二) 9:00-16:00。

五、登记地址:上海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

六、交通方式:地铁2号线、11号线, 公交01、20、44、62、825路至江苏路站

邮编:200050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 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晁雪 电话021-33391188 传真:021-33391188

邮箱:sygf@sh-sfc.com

特此公告。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