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17 公司简称:海峡环保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635,936.1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9,907,045.6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6,990,704.57元后,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2,916,341.11元,加上2018年初未分配利润216,399,140.38元,扣除2017年度利润分配10,350,000.00元,截至2018年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58,965,481.49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4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以污水处理业务及垃圾渗沥液处理业务为主,在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基础上,不断向环保行业相关领域拓展,积极参与污泥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建筑废弃物处置、布草洗涤、环保检测、水环境综合治理等相关业务,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1、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具有生活污水处理主流的氧化沟、A2O、CASS工艺以及先进的MBR工艺核心运营能力,洋里污水处理中心(设计处理规模60万吨/日)是福建省最大单体污水处理厂,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在福建区域具有相对领先的市场地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项目总的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151万吨/日,已建成并运营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能力约为100万吨/日。公司取得的特许经营权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和巩固在福建省水环境治理领域的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并为公司整合福建省周边资源和开拓异地市场实现跨区域经营奠定了有利的基础。

2、垃圾渗沥液业务

2014年3月1日,红庙岭海环与福州市容局(现更名为“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福州市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的运营服务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协议约定,福州市容局作为福州市人民政府的授权单位,将福州市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授予红庙岭海环,特许经营期限为8年。红庙岭垃圾渗沥液项目采用MBR(两级生物脱氮)+NF/RO为主体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2,100吨/日。报告期内,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福建南平福城海峡环保有限公司受托运营顺昌县井垅污水处理厂、顺昌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委托运营项目。该垃圾渗沥液处理站规模为120吨/日。

3、污泥处置业务

污泥处置是对污泥进行减量化、无害化的过程。报告期内,公司加紧落实洋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该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日处理污泥150吨/日。截至报告日止,本项目已通过环保验收。

4、危险废物处置业务

2017年12月1日,公司参股的深投海环与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福州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PPP项目合同》。该项目使用成熟可靠的废弃物处理工艺、设备,对福州市全市范围内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及福州市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集中焚化燃烧,使之分解并无害化、减量化。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和暂存系统、焚烧系统、固化系统等主体生产设施、安全填埋场和辅助配套公用工程设施,项目一、二期设计处理危险废物规模为38,000吨/年。

5、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业务

建筑废弃物及工程渣土是城市垃圾的主要组成部分。现代城市的发展催生城市轨道交通网的出现,而在城市改造和轨道工程建设过程中,必定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废弃物和渣土。公司投资的晋安区益凤和长乐龙峰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主要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设备,使用各类渣土和建筑垃圾生产再生砌块、再生压制砖、再生骨料,不仅有利于促进建筑材料的更新换代和建筑功能改善,同时能有效地缓解城市建设渣土和拆除垃圾处理的难题,对于保护土地、保护生态环境也具有积极的意义。公司投资项目的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设计处理规模100万吨/年、长乐区龙峰渣土资源化利用工程一期设计处理规模40万吨/年。

6、布草洗涤业务

随着中国旅游产业市场容量的不断扩大,布草洗涤的服务需求也随之增加。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环洗涤投资的布草洗涤项目设计洗涤能力为1600万件/年,设备采用高度自动化的隧道式连续大型洗涤机组,整套工艺流程从分拣、洗涤、烫平、折叠、打包至布草物流配送实现智能集成一体化。

7、环保检测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环监测是一家专业从事环境监测的检测单位,自2015年11月取得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以来,经2017年、2018年两次扩项评审,截至报告期末,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已涵盖水和废水、污泥、土壤、噪声与振动、空气和废气、水处理剂六类别123项参数。海环监测不仅为公司旗下的运营项目提供精确的用于污水处理厂的过程工艺调控及质量监督的检测数据,同时也对外承接环境影响评价、土壤领域调查、污染场地调查等环保检测业务,为福州市水系治理、闽侯市政管网建设、平潭市政工程等项目提供精确的检测服务。

(二)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授予的污水处理业务特许经营权服务的经营模式包括自主投资运营模式、BOT模式、TOT模式、PPP模式及BOO模式等;垃圾渗沥液处理业务采用委托运营模式;危险废物处置业务采用PPP模式;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采用自主投资运营模式。特许经营权服务相关协议中约定了特许经营服务的执行标准以及价格调整条款等。

1、BOT模式即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一经营一转让),是指通过公开竞投或协商方式获得项目后,与政府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签订特许经营权合同,许可公司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公共污水处理服务设施,在特定时期内依据相关《特许经营协议》运营污水处理设施并提供特许经营服务,通过向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者收取费用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收益,并在特许权期限结束时将公共服务设施无偿移交给特许经营权授予单位。

2、TOT模式即Transfer-Operate-Transfer(移交一经营一移交),是指通过有偿受让的方式,从政府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取得已建成的污水处理服务设施经营权,在特定时期内,由公司进行运营管理,通过向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者收取费用来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收益,并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再将公共服务设施无偿移交给特许经营权授予单位。

3、委托运营模式是指政府部门将建成或即将建成的污水处理项目,整体委托给专业的污水处理企业进行运营管理,并支付给受托运营企业相应的运营管理费用的经营模式。

4、PPP模式即Public一Private一Partnershi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是指政府(Public)与私人(Private)之间,基于提供产品和服务出发点,达成特许权协议,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伙伴合作关系。5、BOO模式即Build-Own-Operate,是指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但是并不将此项目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

(三)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及中国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制定的行业分类标准,公司主营污水处理业务,所属行业为“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下属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子行业(行业代码D4620)。

1、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体制

本行业最主要的主管部门为国家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和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同时,由于污水处理设施属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重要内容之一,相应受到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此外,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承担行业宏观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制定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财政税收政策。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全国性的污水处理方面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制定适合当地的水务方面地方法规,且各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当地污水处理公司的经营活动实施具体监管。我国政府部门对水务行业的监管内容主要包括:运营模式、项目审批、产品或服务质量、运行安全、环境保护安排等诸多方面。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是公司所处行业的自律性组织,由各城市供水、排水、节水企事业单位,地方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相关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及城镇供水排水设备材料生产企业和个人自愿参加组成,是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主要在行业自律、服务和交流等方面发挥促进作用。

2、污水处理行业情况说明

污水处理即为使污水达到排入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用各种物理、化学、生物处理方法将污水中所含的污染物分离出来或将其转化为无害物质,从而使污水得到净化的过程。污水处理行业作为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两个子行业,如下图所示:污水处理行业关系国计民生,与人们日常工作、生产和生活关系密切,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日趋严重的水污染不仅降低了水体的使用功能,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对中国正在实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带来了严重影响,而且还严重威胁到城市居民的饮水安全和人民健康。因此,尽快提升我国污水处理行业技术和产业化水平,有效遏制水资源污染的状况,是缓解水资源短缺行之有效的方法。目前,我国政府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污水收集和污水处理能力都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和提高。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249.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38%,实现利润总额14,520.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8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1,663.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825.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3%。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五、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章节内容。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净利润、股东权益及现金流无影响,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福建永泰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福建琅岐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福建榕东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福建榕北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福建海环能源有限公司、福建红庙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福建侯官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福建海环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福建金溪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福建蓝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福建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南平福城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福建福源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海环水务有限公司、江苏泗阳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福建北峰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海环洗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海峡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海环鹏鹞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因收购增加江苏泗阳海峡环保有限公司、江苏海环水务有限公司;因投资新设增加福建海环洗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福源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南平福城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福建北峰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期注册,尚未注资运营)。

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秉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联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发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根据财政部2018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本公司对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故此,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调增了16,640,000.00元,上表该期的其他数值未作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项目变动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1月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参与永泰县山水林田湖草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PPP项目投标。中标后,公司与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亿达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政府出资人代表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福建榕樟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93.99%),并由项目公司作为签约主体与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PPP项目合同。

2018年12月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参股投资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项目、福州市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福州市洋里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项目及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已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并由各项目公司与政府授权部门签署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2019年1月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参与柘荣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投标。中标后,公司与华宇(福建)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3,000.00万元投资设立福建柘荣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90%)。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福建柘荣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2019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进一步明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9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海环转债”,转债代码“113532”。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秉宏

日期 2019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9-017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上午10时30分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秉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公司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635,936.1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9,907,045.6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6,990,704.57元后,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2,916,341.11元,加上2018年初未分配利润216,399,140.38元,扣除2017年度利润分配10,350,000.00元,截至2018年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58,965,481.49元。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4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虽然具备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来源,但随着“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长乐区龙峰渣土资源化利用工程”、“建宁县乡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晋安区北峰山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永泰县山水林田湖草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PPP项目”及“柘荣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等项目的推进,短期内仍需大量的资金投入。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兼顾公司股东对于现金回报的利益诉求,公司董事会同意《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投入到公司主营业务运营上,以满足对现有业务扩大发展的需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2017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及2018年颁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审议通过《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二、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订本)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2019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期限、授信方式均以与银行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为便于办理融资相关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选择授信银行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担保、反担保、开具保函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秉宏先生、吴燕清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的原因,陈秉宏先生、吴燕清女士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宏景先生、林锋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条件。在补选董事就任前,陈秉宏先生、吴燕清女士将继续履行董事职务,直至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董事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14时00分,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

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具体如下: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自2019年5月19日至2019年5月20日,投票时间为自2019年5月19日15时00分至2019年5月20日15时00分。

有关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信息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5日

附:

陈宏景,男,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副委书记、总经理,现任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福州水务平潭引水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宏景先生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人选,最近三年亦未遭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

林锋,女,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经理、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林锋女士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人选,最近三年亦未遭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9-018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及2018年颁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一、概述

(一)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此外,2018年9月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进一步明确了“关于政府补助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要求。根据前述通知及相关解读,公司需对会计政策和财务报表列报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

(二)2017年度,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也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所采用的新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按照《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相关规定,对于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因执行新会计准则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具体如下: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具体报表的列报进行了修订并且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于公司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从“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至“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示项目变化,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本次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企业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准则的衔接规定,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上述新准则实施是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合理的变更,该变更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2017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及2018年颁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9-020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一一水的生产与供应》、《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一)污水处理业务:

说明:

1.污水处理销售量(结算量)超过生产量(实际处理量)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部分运营单位的部分运营月份出现保底水量高于实际处理量的情况,根据协议约定按保底水量作为结算量。

2.污水处理生产量(实际处理量)较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琅岐海环、金溪海环下辖的污水处理厂转入商业运营,新增江苏泗阳、榕东海环下辖污水处理厂处理量。同时,由于部分运营单位外围管网建设进一步完善,从而导致污水进水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3.污水处理均价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实施的提标改造工程在报告期内已陆续完工并投入运营,提标改造项目的出水水质排放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期间对应的污水处理结算单价增加。

(二)垃圾渗沥液处理业务:

二、提示

以上主要经营数据系公司内部统计,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恶劣天气及灾害、设备检修维护和安全检查等),公司所公告的主要经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最终数据以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19-022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一一水的生产与供应》、《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一)污水处理业务:

说明:

1.污水处理销售量(结算量)超过生产量(实际处理量)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部分运营单位的部分运营月份出现保底水量高于实际处理量的情况,根据协议约定按保底水量作为结算量。

2.污水处理均价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实施的多家提标改造项目的出水水质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污水处理结算单价较上年同期增加。

3.污水处理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增加江苏泗阳、榕东海环下辖污水处理厂销售收入、洋里污水处理厂及祥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在报告期内执行的污水处理结算单价较上年同期增加。同时,由于部分运营单位外围管网建设进一步完善,从而导致污水进水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致使污水处理销售收入增加。

(二)垃圾渗沥液处理业务:

二、提示

以上主要经营数据系公司内部统计,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恶劣天气及灾害、设备检修维护和安全检查等),公司所公告的主要经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最终数据以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5日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817 公司简称:海峡环保

(下转23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