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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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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钱新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收入及成本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新栋

日期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9-015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春兴路50号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钱新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公司独立董事蒋昌建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童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薪酬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5、7、8、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张愫、里晓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9-016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下午16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蒋昌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钱新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9-017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下午17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永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3380 公司简称:易德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通股份”)近日查询到公司监事赵聪瑶女士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买卖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赵聪瑶女士于2018年5月18日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由于其平时将股票账户交于家人管理,家人未及时了解其任职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自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8月20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截至公告日,赵聪瑶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500股。

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交易行为构成违规情形如下:

1、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未履行交易报备及预披露义务。

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正)(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超过了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7条的规定,构成了短线交易。

4、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一条关于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及时向公司报告并进行公告的规定;第十三条关于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前10日内,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窗口期规定。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公司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赵聪瑶女士积极配合调查,及时向董事会上报了具体情况。经慎重考虑。公司董事会对赵聪瑶女士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作出了如下处理决定: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收回赵聪瑶女士因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所得的全部收益。

2、赵聪瑶女士已经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该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3、公司董事会已将此次违规行为通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赵聪瑶女士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内部处分。公司将组织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