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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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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9-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6版)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19-014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南京美思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为了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并提高资金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于2019年0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4、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为提升委托理财事项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并保证投资者了解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相关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每季度披露一次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投资的是稳健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9年0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确保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19-015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思德”)及全资子公司南京美思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思德新材料”)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于2019年0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形式。授信期限为一年,期限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该授信额度仅为预计申请的额度,具体的授信额度及分项额度以各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内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19-016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思德新材料”或“全资子公司”),系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 本次担保金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美思德新材料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美思德新材料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作为保证人为思德新材料向银行申请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于2019年0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该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根据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进行预计,最终的担保额度及分项担保额度应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普桥路18号

4、法定代表人:孙宇

5、注册资本:17,948.93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1年05月20日

7、经营范围:有机硅表面活性剂项目类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美思德新材料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9,562.99万元,净资产为21,947.89万元;2018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7,756.76万元,净利润为1,710.73万元。

9、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全资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做出预计并为其提供担保,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兼顾了公司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全资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实际提供的累计担保金额为38,193,810.00元。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19-017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0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度可比财务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公告编号:2019-019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 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三、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41证券简称:美思德公告编号:2019-020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5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普桥路 18 号南京美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5日

至2019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由非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加盖法定代表人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务必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美思德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6、登记时间:2019年0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7、登记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建路18号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期半天,现场参会人员需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2、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一切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4、会议咨询:联系电话:025-85562929;邮箱:zqsw@maysta.com;传真:025-85570505;联系人:付佳慧。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