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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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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9版)

单位:千元

(二)报告期营业收入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3.2.4 利息净收入

单位:千元

3.2.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单位:千元

3.2.6 业务及管理费

单位:千元

3.3 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3.3.1 概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4,922.85亿元,较上年增长13.29%。负债总额4,610.09亿元,较上年增长12.57%。股东权益312.76亿元,较上年增长24.98%,规模实现稳步增长。

主要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单位:千元

3.3.2 资产负债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化原因

单位:千元

3.3.3 主要资产项目

(一)贷款

1.报告期末,贷款的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2.报告期末,贷款按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3.报告期末,贷款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4.报告期末,前十名贷款客户情况

单位:千元

(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单位:千元

(三)投资情况

单位:千元

3.3.4 主要负债项目

(一)存款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存款余额3,522.92亿元,较上年增长12.63%,其中活期存款1,976.88亿元,定期存款1,487.46亿元。详细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款款项余额77.10亿元,较上年增加80.42%,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千元

四.财务报告情况说明

4.1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4.2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适用 √不适用

4.3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4.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晖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19-015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4月12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4名,现场出席董事10名,电话连线出席董事1名,董事苗伟先生委托董事韩雪松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李爱兰女士委托董事王晖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宋朝学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樊斌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王晖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何维忠先生、郭令海先生、苗伟先生、游祖刚先生、杨蓉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已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经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维忠先生、郭令海先生、苗伟先生、游祖刚先生、杨蓉女士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3.01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0466995_A01号)》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按2018年度审计后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共计人民币46,420万元;

(二)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按年末风险资产1.5%的比例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共计人民币80,884万元;

(三)拟以总股本3,612,251,334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3.5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26,429万元。余下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公司坚持“稳中求进”与高质量发展的管理要求,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推进发展规划的实施,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本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方案主要基于如下考虑:1.落实监管部门对现金分红的要求或指导意见;2.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适当保持利润留存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优化资本结构;3.在满足本公司持续发展要求的前提下,兼顾投资者分享本公司经营发展成果、获取合理投资回报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符合《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2018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绩效考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王晖先生、何维忠先生、杨蓉女士、李爱兰女士为本议案考核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18年度考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甘犁先生、邵赤平先生、宋朝学先生、梁建熙先生、樊斌先生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近期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3.01与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02与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03与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涉及本事项的关联董事何维忠先生回避表决。

13.04与关联方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涉及本事项的关联董事苗伟先生、杨蓉女士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关于本行近期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已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经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何维忠先生与议案涉及的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董事苗伟先生、杨蓉女士与议案涉及的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董事对议案分项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高级管理层审批新一代客服中心系统项目费用特别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在成都银行大厦5楼3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19-016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4月24日在成都市西御街16号成都银行大厦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长孙波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6名,监事董晖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监事谭志慧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同意本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出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本次监事会会议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出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本次监事会会议之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且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关于《成都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18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会议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成都银行监事会及其成员2018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会议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成都银行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18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会议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绩效考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回避1票。

职工监事张蓬女士为该议案考核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一、关于监事长2018年度绩效考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回避1票。

监事长孙波先生为该议案考核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二、关于独立董事2018年度考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关于外部监事2018年度考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回避3票。

外部监事刘守民先生、韩子荣先生、杨明先生为该议案考核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四、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有效提升了内部控制水平。

十五、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19-017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年4月24日,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何维忠先生、郭令海先生、苗伟先生、游祖刚先生、杨蓉女士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公司基于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对2019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交易内容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同意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何维忠先生、郭令海先生、苗伟先生、游祖刚先生、杨蓉女士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已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经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单位:亿元(人民币)

注:

1.本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仅针对证监会及上交所口径关联法人,不含银保监会口径关联法人;

2.“2018年预计额度使用金额”指本行2018年内新审批的交易额度,不包含往年已完成审批的业务在2018年的发生金额,不包含截至2017年末已发生的存量交易余额;

3.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本行在2019年内计划新审批的交易额度,不包含往年已完成审批的业务在2019年的发生金额,不包含截至2018年末已发生的存量交易余额;

4.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仅为本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计划发生金额,不构成本行对客户的授信或交易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业务风险层面需同时满足监管及本行风险限额、贷款集中度等管理要求,实际发生的交易方案本行以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

5.本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自本议案经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行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为止。

二、关联法人介绍

(一)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2008年9月成立的成都市市属大型国有企业,以市场化、专业化、集聚化运作地方资本为特征,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营为投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资本经营、风险投资、资产经营管理及金融创新等。公司注册地址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高新孵化园,注册资金人民币50亿元,分别由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30亿元,成都市协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亿元。实际控制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成都市政府授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对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责任。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的批复》(成国资批〔2018〕80号),“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1月8日获得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二)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49332.114637万元,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大道北段966号3号楼11层,法定代表人方兆。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19582.114637万元(占 62.8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营业范围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风险投资和其他项目投资、项目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及咨询;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三级资质。金融城公司目前职责主要包括三方面:天府国际金融中心运营、金融城总部商务区土地整治、房地产开发。

(三)国浩集团有限公司

国浩集团有限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一家投资控股及投资管理公司,矢志为股东实现长远之可持续回报,并且创造宝贵的资本价值。国浩经营之附属公司及投资业务主要位于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及英国。国浩四项核心业务分别为自营投资、物业发展及投资、酒店及休闲业务,以及金融服务。

(四)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年12月,注册资金为5.187亿 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晖。公司股权结构: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3.465亿元,占股 66.8%;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722亿元,占股33.2%。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38号2栋3层314号。法定经营范围:资产经营、资本运营、企业产权转让、租赁、承包、出售、投资经营、投资咨询。

(五)成都工投利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工投利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4日,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法人代表人夏跃骅。公司股权结构: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49%,深圳联合保理有限公司占比49%,深圳市建信德诚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公司注册地: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天府大道南段2039号25栋1层101号。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与货物贸易相关的融资咨询服务等。2019年3月20日,更名为成都工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六)成都工业典当有限公司

成都工业典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11日,注册资金10000万人民币,法人代表人董晖。公司股权结构: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99%,成都工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股1%。公司注册地:成都锦江区东大街下东大街99号平安金融中心22楼2205号。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等。

(七)成都工业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工业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注册资金为1亿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晖。公司股权结构: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0.708亿元,占股70.80%;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出资0.292亿元,占股29.2%。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红石柱横街10号。法定经营范围产业项目投资与经营、投资咨询、投资与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销售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及原辅材料、钢材、钢管、有色金属,融资性租赁、企业资产重组与咨询服务、技术开发及咨询;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注册资金为12.33841亿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何志勇,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资委,第一大股东为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11%,公司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239号4栋1层1号,公司的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销售;音像制品批发(连锁专用);普通货运;教材租型印供;商品批发与零售及教育教辅服务等。

(九)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初期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十余年中,经过多轮增资扩股,目前资本金已增至15亿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栩。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立中心15、16楼。公司通过与各级政府、金融机构及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致力于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帮助中小企业提高信用能力,改善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状况。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服务;与担保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十)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30日,目前注册资本为331,963.5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办理存、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银行卡业务;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同业拆借;买卖、代理外汇买卖;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

(十一)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26日,是经中国银保监会(原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首批试点消费金融公司之一。初始注册资本为3.2 亿元,2018年10月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4.2亿元,现有股东为成都银行、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凯枫融资租赁(杭州)有限公司、丰隆银行及浩泽净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办理信贷资产转让;境内同业拆借;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代理销售与消费借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经监管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需求分析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均基于与相关客户原有的合作基础,以及对本公司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预计金额及所涉及交易内容符合业务实际需求。

四、关联交易公允性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