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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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9-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同济堂 公告编号:2019-024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4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50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公告,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告,你公司2016年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5.60亿元,其中2.70亿元用于医药安全追溯系统项目。截至目前,医药安全追溯系统项目累计投入仅为166.84万元,且2018年之前未有投入。公司现拟终止实施医药安全追溯系统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68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请你公司结合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结合你公司对医药安全追溯系统项目的前期立项、论证情况,补充披露该项目的具体投资规划,分项列示各细项的计划投资金额、开工及完工时间要求、实际开工时间、实际投资金额、截至目前的进度及已形成的资产等,并说明相关资产的后续安排。

二、根据公告,你公司本次终止医药安全追溯系统项目的具体原因为“2018年10月3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导致公司医药安全追溯系统项目实施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请补充披露以下问题。

1.结合公司医药安全追溯系统项目的具体内容与《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说明相关“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具体表现和时间节点,相关情况是否已在发生时点进行了充分信息披露,并提示风险;

2.公司医药安全追溯系统项目无法与上述规定相“统筹协调”并选择终止项目的具体原因。

三、根据公告,《指导意见》发布于2018年10月31日,但公司医药安全追溯系统项目在2018年之前未有任何进展,仅在2018年支付综合管理系统一期款160.00万元,购买系统设备支出6.84万元,共计支出166.84万元,仅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0.62%。请补充披露以下问题。

1.相关政策发布前,公司在推进医药安全追溯系统项目过程中进行的具体工作,以及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

2.上述导致项目进展缓慢的因素,是否在前期立项时予以充分考虑并披露,是否存在前期信息披露不审慎的情况;

3.公司于2018年投入资金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与前期未投入及现拟终止项目的决定相矛盾。

四、根据公告,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2.68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请补充披露资金的后续安排,说明公司拟采取的保障措施,以确保相关资金用于上市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五、请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说明在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推进和变更投向等相关事项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并就本人是否勤勉尽责发表意见。请独立董事就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发表明确意见。

六、请保荐机构就上述问题逐项发表意见,并结合在公司医药安全追溯系统项目的实施、推进及终止过程中所做的工作,说明是否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保荐职责和持续督导义务。

请你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之前披露本问询函,并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

公司将按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