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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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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4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赵民革、总经理刘建辉、总会计师李百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龚娟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2号、企业会计准则23号、企业会计准则24号和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对本集团2019年期初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见第四节“财务报表”第二项“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减少主要是增加银行承兑票据结算和票据到期所致。

2、应付利息较上年末增加是本期计提应付债券利息所致。

3、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费用增加所致。

4、本期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银行存款增加。

5、本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应收账款减少计提坏账准备减少。

6、本期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递延收益转入减少所致。

7、本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钢材价格下跌所致。

8、本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京唐公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产生当期所得税费用所致。

9、本期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以公允加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北汽股份)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0、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收到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11、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购买原燃材料现金支出增加所致。

12、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收回投资所致。

13、本期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是支付工程建设款减少所致。

14、本期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主要是本期未进行其他投资活动。

15、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主要是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16、本期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归还到期票据所致。

17、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银行贷款减少和归还到期票据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