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03 公司简称:龙宇燃油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528,717.90元,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30,296,328.56元,扣减上年利润分配,计提盈余公积后,2018年末实际可分配利润168,548,564.23元。
公司在2018年度实施了股份回购计划,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报告期内回购总金额为23,385.55万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回购计划第一期、第二期回购金额分别为22,909.64万元、475.91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第35号公告《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实施股份回购金额23,385.55万元视同现金分红,纳入2018年度现金分红的比例计算,占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68.10%,已经满足《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要求。
公司目前处于战略发展转型阶段,需做好相应的资金储备。2019年,公司将积极拓展IDC横向产业布局,加大对IDC上下游产业纵深的投入,对资金需求较多,为保证公司稳定的现金流及可持续发展,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发展投资的后续资金需求,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除上述2018年度已实施的回购方案外,公司拟决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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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大宗商品贸易(包括油品贸易和有色金属贸易)和数据中心(IDC)业务。
1.大宗商品贸易
1.1油品贸易业务:公司执行以销售燃料油和成品油为主要产品的经营策略。在采购与物流方面,控制采购、物流成本以及油库的整体运营成本,并确保油品继续保质保量供应;在销售方面、在保持稳固客户的基础上,继续寻求央企、国企等其他优质客户的合作。同时,强化船加油/海运板块在上海区域的加油业务,并保持船舶出租率。
主要业务模式为:油品批发、库发业务、船加油、船舶出租等。
行业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石油和化工行业在2017年度主营收入和利润总额大幅增长的基础上,2018年又实现了主营收入和利润总额双增长,总态势实现了稳中有进。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石油和化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年增加值比上年增长4.6%,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但市场竞争日趋激烈,2018年是行业下行压力持续增加。
1.2金属贸易业务: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贸易经验,依托上市公司平台,引进成熟团队的模式和经验,以成立合资公司等方式开展合作,为行业内的上下游客户提供物流供应链管理、价格风险管理和融资信用管理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共赢,公司目前已成为国内领先的有色金属综合服务商。
主要业务模式为:由母公司、控股子公司融屿贸易以及Alfar Resources Co.,Ltd.按照董事会的授权与公司内控制度开展经营,对铜等有色金属按不同品牌、不同等级、不同规格,根据市场情况,采取买或卖的行为,以零单升贴水、长单升贴水、品牌价差、地区价差等模式盈利。
行业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18年有色金属行业运行情况表明,2018年有色金属产量平稳增长,投资有所恢复。随着新能源等行业发展,全球对有色金属的需求稳健增长。
2、IDC业务
IDC业务是公司传统贸易业务之外新增的核心业务板块,主营业务模式有两种。一是以北京金汉王项目为起点,致力于成为提供互联网基础设施服务和云计算/大数据平台服务的专业化创新型公司,并计划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快速建设规模化、低成本运营及绿色节能环保的定制化数据中心集群,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的业务板块。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北京金汉王云计算数据中心由全资子公司金汉王技术运营,采用以批发型数据中心服务的销售经营策略。二是为业界提供云计算及大数据基础设施技术、运维能力和人才输出的专业化服务公司,及配套的IDC人才培训。旨在向IDC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等提供包括IDC市场咨询、建设规划、机房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服务及委托设计建设、业务合作运营等模式的组合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积极建设北京金汉王云计算数据中心,完成了项目交付前的大部分工程建设工作,另一方面坚持定制化业务模式,开拓大客户市场,在2018年4月份取得了阿里巴巴集团采购部发出的机房需求确认函。
行业情况: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统计,我国数据中心市场收入在2012年至2017年的复合增长率为32%,预计未来三年平均增速在25%以上。机柜数量方面,按照中国信通院的统计数据,2018年国内IDC机柜数超过210万,与2017年底166万个相比增长超过26%,其中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增速超过40%,中小型增速基本维持不变。随着5G新一轮建设周期临近,5G将带来颠覆式的信息处理方式和相关产业的爆发,预期将产生海量的数据存储和计算需求,继续为IDC行业带来增长红利。
随着经济形势回暖,大型和超大型IDC快速上线,预计2019年国内IDC行业将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速。在快速变化的市场中,一批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市场份额得到快速提升。行业区域分布方面,国内IDC行业存在区域发展不均衡,预计未来几年一线城市仍将供不应求,一线互联网公司和云计算公司对数据中心的需求维持相对高位增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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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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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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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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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油品销量61.62万吨,其中油品库发业务13.90万吨,油品批发业务47.72万吨;大宗商品销量31.84万吨。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0.36亿元,同比上年下降4.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52.87万元,同比上年上升7.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1.59万元,同比上年下降96.2%,2018年度实现每股收益为0.1483元,同比上年上升10.84%。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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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龙宇青吾(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是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公司,已于2018年4月完成注销。
2)大连龙宇燃油有限公司是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公司,已于2018年10月完成注销。
3)Megaforce Resources Pte.Ltd.是Alfar Resources Co.,Limited.持股100%的公司,已于2018年11月完成注销。
4)屿翼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是融屿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公司,已于2018年12月完成注销。
5)2018年11月,出售全资子公司大连欧祥股权。
6)2018年12月,出售控股子公司舟山龙展股权。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增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玉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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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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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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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因实施第二期回购,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14,088,9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8%,未在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列示。
(2) 上述股东“九泰基金-中信证券-陆家嘴信托-陆家嘴信托-鸿泰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九泰基金”),于2019年3月14日与自然人沈慧琴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2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以7.77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沈慧琴。本报告披露时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过户后,九泰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9,866,3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沈慧琴持有公司股份21,34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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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报告期末,境外金属子公司收到的附追索权的信用证,已办理贴现后到期冲销,应收余额减少。
2、预付款项:报告期末,部分子公司通过采购合同向地方炼厂支付预付款锁定价格,货物尚未入库的金额增加,按照合同约定将在第二季度完成货物交割。
3、存货:报告期末,部分子公司油品及金属采购备货,使得库存增加。
4、持有待售资产:报告期内签订船舶出售合同,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完成资产出售。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报告期内,子公司对无锡华云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完成工商变更。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从其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
6、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内,子公司对无锡华云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完成工商变更。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从其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
7、交易性金融负债:报告期末,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套期工具公允价值下降,报表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负债。
8、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报告期末,金属子公司应付票据增加、开立信用证结算尚未到期;子公司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工程进度使得应付账款相应增加。
9、预收款项:报告期末,子公司尚未结算、尚未履行交货义务的预收账款增加。
10、应付职工薪酬:期初公司计提薪酬及绩效,报告期内已发放。
11、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子公司向银行办理存货质押业务,并同时签订回购合同,收到存货质押款项增加。
12、库存股: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第二期股票回购。
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受宏观贸易环境及大客户因素影响,公司临时性调整经营策略,缩减贸易量控制贸易风险,业务量同比有所下降。
2、营业成本:报告期内,受宏观贸易环境及大客户因素影响,公司临时性调整经营策略,缩减贸易量控制贸易风险,业务量同比有所下降。
3、税金及附加:报告期内,销售收入下降相应印花税减少。
4、销售费用:去年同期,销售费用较高的子公司已于2018年年底对外出售,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同比减少。
5、管理费用:报告期内,子公司部分室外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后折旧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6、财务费用:报告期内,与去年同期相比部分大额存单转为结构性存款使得利息收入减少;短期借款较去年同期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7、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子公司部分金属存货市场价格回升,冲销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8、信用减值损失: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
9、其他收益:报告期内,与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减少。
10、投资收益:报告期内,与去年同期相比,部分大额存单转为结构性存款使得理财收益增加。
1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报告期内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去年同期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公允价值变动有所下降。
12、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收到合同违约金。
13、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内,税前利润亏损使得当期所得税费用减少。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部分大额存单转为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
2、支付的各项税费:报告期内,支付的所得税印花税等各项税费减少。
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现金支付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保证金、信用证贴现费用等较同期减少。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油品及金属采购备货支付的预付款增加。
5、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到期收回金额较去年同期减少。
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报告期内处置老旧船舶收到预收款项。
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报告期末,子公司设备安装工程持续进展中,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
8、投资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较去年同期减少。
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较去年同期减少。
1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金属子公司接受客户信用证结算,在报告期内已贴现但信用证尚未到期,计入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
11、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子公司以存货质押形式进行融资收到的现金减少。
12、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子公司部分已贴现附追索权的信用证到期,金额较去年同期减少。
13、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短期借款较去年同期增加导致利息支出有所增加。
14、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子公司以存货质押形式进行融资偿还的现金减少。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子公司部分已贴现附追索权的信用证到期,金额较去年同期减少。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第二期)。公司第二期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44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4,088,9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8%,购买的最高价为7.52元/股、最低价为6.6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0,005,575.44元(不含交易费用)。目前,公司第二期回购方案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增增
日期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9-027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19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名,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增增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18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528,717.90元,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30,296,328.56元,扣减上年利润分配,计提盈余公积后,2018年末实际可分配利润168,548,564.23元。
公司在2018年度实施了股份回购计划,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报告期内回购总金额为23,385.55万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回购计划第一期、第二期回购金额分别为22,909.64万元、475.91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第35号公告《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实施股份回购金额23,385.55万元视同现金分红,纳入2018年度现金分红的比例计算,占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68.10%,已经满足《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要求。
公司目前处于战略发展转型阶段,需做好相应的资金储备。2019年,公司将积极拓展IDC横向产业布局,加大对IDC上下游产业纵深的投入,对资金需求较多,为保证公司稳定的现金流及可持续发展,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发展投资的后续资金需求,谋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除上述2018年度已实施的回购方案外,公司拟决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公司2019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和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 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活动需要,结合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合计253,000万元人民币(包括保证金及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和11,000万美元的授信总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并赋予其转委托权。
1、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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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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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述全部授信额度有效期均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4、以上额度为拟向各银行申报的授信额度(包括保证金及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不等于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将按照公司的资金需求,以银行最终批复的敞口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2019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计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管理,进一步规范套期保值业务,切实发挥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公司经营商品价格波动风险的功能,特将2019年度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1、实施主体:
公司2019年度套期保值操作主要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融屿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致远资源有限公司实施。
2、背景和必要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融屿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致远资源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有基本金属贸易(主要是电解铜,少部分的锌镍铝),2019年预计融屿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开展油品业务(燃料油),致远资源有限公司开展油品业务(燃料油、原油)。
为规避贸易标的金属/油品的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控股子公司计划2019年度继续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或者期权合约,以达到以一个市场的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从而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以有效管理原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3、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与目的:
仅限于在国内外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与公司经营产品相关的品种,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公司经营产品因价格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能以规避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4、套期保值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5、拟投入的资金金额:预计2019年公司对电解铜等基本金属原料套保累计数量不超过50万吨,套保期间任一时点所占用保证金(包括后续可能要追加的保证金)最高资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预计2019年公司对油品套保累计数量不超过40万吨,套保期间任一时点所占用保证金(包括后续可能要追加的保证金)最高资金限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由于套期保值是滚动操作,外盘期货上有授信额度,同时内盘期货考虑到增值税的因素,故采取84%~100%的比例保值,实际占用资金控制在最高限额内。
6、资金来源:交易保证金占用额均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前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为:金文洪(主任委员)、徐增增、刘策、梅丽君。本次调整后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金文洪(主任委员)、刘策、梅丽君。本调整后,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主要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七)、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一)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议题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9-028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19年4月1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并于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娟萍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2.2018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3.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5.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的公司内控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6.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照《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对现金分红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等综合情况,符合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的法规要求,也未发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工作人员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事项的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8.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系公司经营所需,为正常经营行为,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担保事项是为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正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对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2、3、6、7、8、9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9-029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限额:
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
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
●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6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2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9,932,922股新股。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完成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239,114,597股,发行价格为14.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505,419,992.02元,扣除承销费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36,034,356.15元。2016年9月19日,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查验,并于2016年9月20日出具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733号)。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收购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对其增资建设云计算运营中心。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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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保持前述现金管理授权延续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产品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同时,应当满足安全性高,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决议的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总监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临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提高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对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临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认为:龙宇燃油本次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龙宇燃油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9-030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限额: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
用于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债券、国债逆回购及其他理财产品等)。
●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 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产品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债券、国债逆回购及其他理财产品等)。同时,产品应当满足如下要求:安全性较高,并且流动性较好,不得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二)决议的有效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003 公司简称:龙宇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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