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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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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70版)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0版)

海分行于2018年12月27日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部分资金继续在民生银行以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部分资金转至平安银行南京西路支行以T+0保本理财方式存放。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45)2018年12月28日,公司决定将2018年12月21日从中信北外滩支行转入平安银行南京西路支行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T+0保本理财方式存放。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决议通过,并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募投项目所需募集资金部分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800万元。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资金5,813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按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1月23日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6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2012年8月公司IPO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经济持续低迷,导致国际、国内航运业增速放缓。在此情况下,经2012年11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2月15日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组建水上加油船队”募投项目对应募集资金6,00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新加坡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拟拓展海外采购渠道,降低采购成本。

2、国际、国内航运业不振,对公司“组建水上加油船队”募投项目带来重大影响,公司为控制船舶投资可能带来的市场风险和资金风险,未进行船舶建造。同时,航运业持续低迷也给公司燃料油销售带来不利影响,一是导致船用燃料油需求的下降;二是由于部分航运企业资金链比较紧张,为控制信用风险,公司主动收紧对部分客户的船用燃料油供应,导致业务量有所缩减。公司现有水上加油船队,已能满足现有船加油业务所需,暂不需要新增加油船。

在行业波谷期,公司重心放在提高自身管理及经营能力,努力消化外部不利环境带来的影响。同时,公司也积极利用现有平台,逐步拓展与公司业务相关联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形成对现有业务有益的、必要的补充。2014年,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已对公司产生一定的销售收入与利润贡献,在此基础上,公司拟与大宗商品贸易经验丰富的成熟团队合作,合资设立大宗商品贸易平台。

经2015年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月26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组建水上加油船队项目”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中的12,450万元,用于对外投资成立大宗商品贸易合资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2、2016年9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龙宇燃油公司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龙宇燃油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龙宇燃油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单位: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